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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财预 /
名称: 【部门负责人解读】财政局党委委员、预算股股长慈国忠解读《青阳县财政局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开展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文号: 财预【2023】87号
成文日期: 2023-08-18 发布日期: 2023-08-25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财政局预算股 咨询电话: 0566-5020508
【部门负责人解读】财政局党委委员、预算股股长慈国忠解读《青阳县财政局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开展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5 14:39
来源:青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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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8日,县财政局印发了《青阳县财政局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开展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现由县财政局党委委员、预算股股长慈国忠对此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理念,从编制2023年预算起,我县开始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2023年8月出台《青阳县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施零基预算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能增能减的资金安排机制,构建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编制体系。

根据我县一年来的实践,2023年预算执行中存在有科目混用、科目调剂比率过高和部分项目预算不足等问题,反映了预算编制的精准度仍需加强。2024年我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方案的通知》、《青阳县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施零基预算工作方案》等要求印发了《青阳县财政局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开展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布置好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巩固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不仅是当前预算管理迫切的需求,也是解决当前收支矛盾、财政平衡的迫切的需求。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在编制2024年预算时实现所有预算单位、所有预算项目零基预算编审全覆盖,更加科学、精准、有效安排预算资金,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按照县政府工作安排,一是学习省财政下发的《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做好省级部门2024-2026年支出规划及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领悟上级文件精神。二是在全市预算工作编制会议上,与其他县区交流讨论零基预算实际实施中的问题、困难和有效的做法,最后形成内容初稿,经多次讨论、修订,于2023年8月18日起施行。

四、工作目标

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巩固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增强重大项目财力保障;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使用效率;统筹发展和安全、当前和长远,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确保财政运行平稳可持续;加强新时代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为全面建设现代化“九华圣境、灵秀青阳”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五、主要任务

《通知》明确了3个方面共9项具体工作内容。

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大资金统筹力度。集中财力、强化统筹,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重点保障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安排。

二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细化预算编制,规范支出标准。继续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加强项目支出标准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的有机融合,强化支出标准应用,提高年初预算编制细化率和到位率。

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新增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和财政重点项目抽审工作,严格审核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紧迫性,未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或财政抽审不通过的,不安排预算。将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挂钩,聚焦资金提质增效。

六、创新举措

(一)预算安排原则。2023年按照坚决打破预算基数依赖,构建该保必保、应省尽省、讲求绩效的预算安排机制,增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保障能力的原则;2024年按照完善该保必保、应省尽省、讲求绩效的资金安排机制,强化重大项目任务财力保障的原则。2024年预算编制强调健全支出预算排序机制,原则上按“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支出、政府年度重点保障事项清单确定的支出,部门必须开展的一般事业发展支出和其他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

(二)收入预算的编制。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预算以及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对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各预算单位应分析历年收入情况和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分类分项测算并编报,标明收入名称及来源。强调加大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本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能够满足需要时,不得申请财政拨款支出。加强不同年度间资金的统筹,预算安排时优先使用结转结余资金。因此,预算单位收入编制,必须应编尽编。

(三)支出预算的编制。根据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支出预算按照性质和用途分为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重点提出了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这是改革难度较大的部分,也是改革向深层推进的部分,破局的关键。人员类项目支出应按照定员定额标准、结合实际编报;运转类项目支出,要求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调整完善县级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合理保障部门履职需要。在下一步的编制中,我们将与各单位全面梳理现有标准情况,结合财力、保障原则,制定我县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运转类定项支出标准等。

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将继续加大项目清理力度,树牢“先谋事、再排钱”理念,坚持“先有项目再安排预算”原则。编制中优先安排文件中“重点工作”,原则上按“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支出、政府年度重点保障事项清单确定的支出,部门必须开展的一般事业发展支出和其他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

(四)支出预算要同步细化编制。

1.预算绩效目标。加强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的必要性、经济性、可行性、合理性、合规性的论证评估。“三本预算”中的所有项目(财政政策)、部门整体支出、单位整体支出需在年初编制或年中调整预算时同步申报或调整绩效目标,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同时,强化政策集成和资金协同,严格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重点工作中要求的《通知》中没有明确提出,但《方案》中有。)

2.政府采购预算。根据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中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支出细化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要求,做到“意向公示、项目公开、结果告知”。要求对应由本单位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事项,严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变相增加财政开支。加大闲置资产统筹盘活力度,新增资产配置要与资产存量情况、盘活成效等挂钩;严禁超标准、超数量配置资产。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开展预算编制工作时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二级机构的指导督促,密切协调配合完成2024年预算编制。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一方面修订《县直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另一方面完善健全我县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9、10月份,我们拟分阶段、分板块开展业务人员培训,主要内容为技术操作培训、预算绩效培训、财务业务培训等。


 (解读人:慈国忠   咨询电话:502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