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南阳、酉华林场,各林业站: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厉打击毁林违法犯罪行为,根据《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的通知》(林资发〔2021〕21号)、《池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池州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林字(2021)51号)要求,县林业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今年森林督察认真抓好落实 。
青阳县林业局
2021年4月12日
青阳县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毁林违法犯罪行为,根据省、市林业局统一部署,决定从2021年4月中旬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查违法违规问题。以2021年度森林督察疑似变化图斑和开展2018、2019、2020森林督察“回头看”、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环保督察交办件等为线索,全面清查党的十八大以来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滥砍盗伐林木、破坏天然林资源、违规拆分审批、临时用地逾期使用、违规调整和破坏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等问题。
(二)突出大案要案排查整治。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重点排查生态区位重要、涉案林地林木数量大、持续时间长、影响恶劣的案件,综合运用通报、挂牌督办、约谈等举措,彻底查处整改,严肃追责问责。
(三)纠正违反国家林业法律法规的政策文件。全面梳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的涉林政策,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内容,确保林业法规政策执行不变形、不走样。
(四)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按照“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个到位原则,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整改工作纳入2021年各级林长重点工作内容。
二、组织领导
(一)为切实开展好专项行动,县林业局成立打击毁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县林业局副局长钱方启任组长,局办公室、林政科负责人任副组长、林长办、森防站、林技中心、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同志任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政科,负责日常工作,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宣传和舆情监控。许云鹏为领导小组联络员,负责收集场、站专项行动的上传下达,保持信息畅通。
(二)各乡镇林业站都要建立组织领导机构,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学习领会本方案。开展专项行动时严格执行本方案,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重要工作和情况要及时向国有林场、乡镇级林长和领导小组报告。为加强工作衔接,各国有林场、林业站要明确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与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联络,每月20日前上报工作进展。
三、时间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于2021年4月中旬至10月开展,分准备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整治、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一)准备部署阶段(4月)
1.成立组织,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2.积极做好宣传发动,主动对接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营造浓厚氛围,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
3.各单位要利用2021年度森林督察疑似变化图斑和用历年森林督查成果,排查卫星影像判读变化、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结合正在开展的自然保护地、林地及湿地生态环境问题再排查再整治和“绿盾”行动疑似遥感点位问题核实等各类疑似问题线索,建立2013年1月1日以来全部案件数据库,实行台账管理。
(二)自查自纠阶段(5-9月)
1.各单位对疑似问题线索、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逐一开展现地核实,对历年森林督查结果再核查。
2.县林业局将认真梳理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不符合生态文明理念的地方政策文件,并及时纠正。
3.各单位对发现问题要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登记后,由领导小组交行政执法队依法严肃查处,立行立改,对涉案林地应收尽收,及时恢复植被,确需使用林地的,查处到位后依法补办使用林地手续。
4.9月5日前,各单位上报专项行动成果,包括案件数据库、查处情况等。
(三)重点整治阶段(8-9月)
重点整治与自查自纠压同步推进。
1.各单位建立整改台账,将查处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完成一项销号一项。针对自查自纠、查处整改不到位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根据行动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对各单位专项行动进行督查督办,对走过场、弄虚作假、问题严重地方和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挂牌督办,必要时约谈相关林长。
(四)总结巩固阶段(9-10月)
认真总结专项行动成效和经验,找出存在的不足与问题,查缺补漏,完善机制,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等工作。10月5日前,各单位提交专项行动成果报告,并选报不少于1个典型案例。领导小组于10月10日前将审核汇总后的典型案例、矢量数据库和成果报告以正式文件上报市林业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扎实措施全面摸清有关情况,依法查处相关问题,特别是查出的大要案查处,确保不留尾巴、不反弹。要深入实地排查,不得以文件、会议代替落实,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对于应报未报、应查未查,专项行动后再发生媒体或其他方式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案件,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依法严肃处理。各单位要建立严格的问题排查机制,确保排查结果真实准确;要坚持依法查处,立行立改,具备条件的要立即回收林地、恢复植被;要按照《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提出追责问责建议;要积极建立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司法等部门联合处理机制,涉嫌犯罪的必须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不得以罚代刑。
各单位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查找漏洞,尤其对共性问题要深入研究,通过一线的排查处理,积极探索保护森林资源的经验,对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监管,特别是重点加强公益林管理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森林资源管理水平提供理论基础。
附件:青阳县林业局打击毁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青阳县林业局打击毁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名 单
为加强对全县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县林业局决定成立打击毁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钱方启 局副局长
副组长:陈 萌 局办公室主任
关礼金 局林政科科长
成 员:朱亚军 局林长办负责人
王志勤 林检站站长
臧毅明 局林技中心副主任
窦道寅 局行政执法队队长
苏义海 局林政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重大问题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林政科,苏义海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