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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安全生产 / 安全生产监管 / 应急管理 / 青安办 /
名称: 关于印发《青阳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子方案的通知 文号: 青安办〔2024〕23号
成文日期: 2024-05-18 发布日期: 2024-05-18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股 咨询电话: 0566-3261175
关于印发《青阳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子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8 17:30
来源:青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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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阳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子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市、县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青阳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落实落细,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等有关部门牵头起草了28个子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各乡镇、开发区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推动阶段任务落实,并及时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本系统三年行动的统筹指导,加强定期调度和督促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协同推进职责交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会办公室将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线上+线下”动态调度、统计分析研判、定期通报晾晒、常态督导检查,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督导、考核、巡查,推动各方面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青阳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前  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国务院、省、市安委会印发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相应子方案,我县结合实际,印发了总体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制定了相关子方案,形成了我县“1+28”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框架。按照部署要求,全县利用三年时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全民安全素质提升等八大行动,着重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实现全县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




青阳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要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压紧压实安全责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制定我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消减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任务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责任更加明晰,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更加主动;重点行业领域健全完善“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压减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力争减少一般事故,继续保持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

1.常态化推进安全生产督导工作。以县安委会名义开展安全生产督导,组长由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同志或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担任,每季度对每个乡镇(开发区)开展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督导,聚焦阶段性重点任务、重点行业专项治理、重点时段突出问题,强化全过程督促指导,着力帮助各乡镇(开发区)找准安全生产领域源头性、根本性问题。

2.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考核作用,促进地方党委、政府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自觉承担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不能以牺牲人民的生命为代价的观念,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履责述职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针对性督查检查。

3.压实行业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按照《青阳县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青阳县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的实施意见》要求,各行业部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强化监管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同时,必须履行行业安全生产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实施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政策措施,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防范。其他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在组织人事、干部考核、宣传教育、责任追究、产业政策、安全投入、科技装备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4.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会同县委党校落实国家、省、市培训方案,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按照“中央党校主课堂+省、市、县分课堂”同步的模式,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其中:2024年,重点开展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各乡镇(开发区)及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对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参加市安委会组织开展的中央在池及市属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业务部门负责人培训班。县安委会组织县属重点企业相关负责人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5.总结提炼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围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在全县全行业推广、学习、使用,形成各行业领域学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全覆盖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制作有关视频,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6.深化矿山安全专项治理。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实施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事故硬措施,推进矿山淘汰退出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工作。深化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尾矿库“一库一策”综合治理。提升中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化水平,推动大型非煤矿山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建立并完善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监测系统。组织开展重点非煤矿山专家安全会诊活动。

7.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强化风险研判,定期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每年开展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等“大单位”,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储能电站、剧本娱乐、电竞酒店等“新业态”,紧盯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连片村寨等“旧区域”和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分类化排查、差异化监管、系统化治理。督促社会单位常态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销案制度,县政府每年挂牌督办整改一批典型重大火灾隐患。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督促社会单位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鼓励社会单位运用物联网技术提高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推动将消防信息化、物联网技术、智慧消防等纳入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强化火灾风险监测预警。发动乡镇(开发区)消防站所、综合执法队等基层力量加强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小场所”检查巡查,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

8.深化城镇燃气专项治理。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常态化推进燃气行业管理部门牵头,住建、公安、交通运输、科技经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机构)参与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小、散、弱”企业整合提升,规范燃气市场秩序。严格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燃气经营者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深入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等涉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推动将商用燃气灶、可燃气体探测器纳入CCC认证管理,加大燃气用具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监督抽查力度。

9.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管理,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10.深化道路交通专项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信息共享机制。严格落实典型和严重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制度,倒查道路交通安全各相关环节存在的问题漏洞。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加大对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出租车运营安全性的监督管理力度,强化重中型货车、面包车、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危险货物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安全监管,综合应用各类监控数据,依法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深化货车非法改装、规范行车专项整治,健全货车非法改装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将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纳入安全生产考核,严厉打击“大吨小标”“百吨王”、倒卖合格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出行运输服务体系,鼓励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深入开展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深化意识提升专项行动。

11.深化建设工程施工专项治理。深化房屋市政、公路、铁路、水利、电力等工程的专项整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突出高处坠落、坍塌、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审批手续不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实施建设施工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地区、高风险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强化农村住房安全监管。

12.深化工贸安全专项治理。以金属冶炼、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有限空间作业为重点,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淘汰、改造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禁止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新建项目采用固定式保温炉组、钢丝绳铸造机,淘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焊机。推动金属冶炼企业煤气区域机器人巡检,粉尘涉爆企业采用自动打磨抛光、湿法除尘工艺,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使用倾动式熔炼炉、液压式铸造机,建材企业搬运码垛、清仓清库、投料装车、高温窑炉等安全风险较高的岗位“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13.深化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校园安全、民政机构安全、铁路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农林渔业安全、核辐射安全、商贸服务业安全、文化旅游场所安全、医疗卫生托育机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体育场馆和设施安全、林业安全、粮油储备安全、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电力安全、邮政快递安全等专项治理。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4.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15.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16.完善地方政府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建立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按照《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

17.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四)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8.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矿山、尾矿库、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金属冶炼、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烟花爆竹、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4年底前建设完善危化品、矿山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2025年底前实现金属冶炼、铝加工(深井铸造)、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有效提升。

19.落实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矿山、尾矿库、工贸、烟花爆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尾矿库闭库销号、老旧直流内燃机车报废、老旧渔船更新改造、“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2025年底前推动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加快突破重要安全生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隧道施工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

20.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

(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21.推动危化品、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22.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落实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23.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24.学习国内外先进安全管理体系经验做法,2024年按要求试点推进地方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2025年聚焦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推进小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

25.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协会作用,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26.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

27.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乡镇(开发区)及部门进行约谈通报。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组织开展执法练兵和比武竞赛。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

28.综合统筹乡镇(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加强各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落实好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强化地方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

29.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三年内,结合市委党校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对全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跟班集中培训。推动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2024年底前,省市县有关部门统筹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大力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30.全面推进“案例教育法”,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持续开展消防案例“敲门行动”,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运用“案例教育法”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在县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

31.深化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在全县评选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三、进度安排

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月至4月)。编制印发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乡镇、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制定子实施方案,对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3月29日前将各自方案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各乡镇、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八大行动”,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县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开发区及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中央在青及县属重点企业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各乡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属地落实安全责任。全面规范并建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按程序报上级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县安委会办公室将成立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专班,协调推动本地区治本攻坚工作。

(二)加强责任落实。县安委会统筹做好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各乡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负责制定并实施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依据《青阳县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围绕各自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分别制定下发本部门单位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其中:县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校园、体育场馆和设施安全,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县公安局牵头负责民爆安全,县民政局牵头负责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机构安全,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核辐射、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建筑施工、燃气、自建房、群租房、大跨度建(构)筑物安全,县公安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道路运输、水上交通运输,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负责农机、渔业船舶、水利行业安全,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文化旅游场所、文博单位安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负责医疗卫生托育机构安全,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工贸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县林业局牵头负责林业安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负责电力、粮油储备安全、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铁路运营安全,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消防安全,邮政管理部门牵头负责邮政快递业安全。

(三)加强安全投入。各乡镇、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相关经费,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乡镇、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四)加强制度宣贯。各乡镇、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宏观调控和配套政策供给,增强安全生产综合能力。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积极培育发展安全生产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推动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标准,因地制宜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化建设。

(五)强化正向激励。各乡镇、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相关领导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优先提拔晋升。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六)强化考核巡查。县安委会将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点,拉开考核梯次并如实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优化考核巡查方式方法,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安委会督办交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各乡镇、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分级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重点环节,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细。

 

青阳县教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要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夯实教育体育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常态化推进风险隐患动态清零,有效防范遏制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结合我县教体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青阳县教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生产理念进一步强化,消除安全风险隐患的意愿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进一步增强,学校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健全,教体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确保教体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县教体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校园安全责任体制机制。

一是构建安全责任清单。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学校尽责、属地管理、社会协同、综合治理。2025年底前,健全完善县(区)、乡镇(社区)、学校三级学校安全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各方合力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加强县委教体工委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县委教体工委及学校安全管理职责,构建“人人有责、层层尽责、领导担责、过程问责、失职追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

三是明确安全管理机构。严格落实《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和《中共池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池委教秘〔2022〕5号)》要求,明确承担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工作队伍,有计划开展管理干部、师生员工等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二)强化校园安全工作管理能力。

一是完善安全建设标准。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指南》等相关文件研制全县平安校园建设标准,推动各校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制度体系、教育培训演练体系、防范体系、隐患排查整改体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经费与物资保障体系。

二是加密培训轮训频次。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好对各校负责校园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及校园内各岗位具体工作人员做好安全工作针对性培训轮训。

三是落实“网格化、实名制”。2024年底前各校要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网格化、实名制管理,完善制度化建设,明确各岗位、点位安全责任和安全规程。

(三)深化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持续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周报,建立排查整治清单,分级分类管理,限期整改动态清零,实现闭环管理。丰富督查检查机制建设,建立常态化检查及“四不两直”督查制度,综合运用自查、交叉互查、联合督查等形式,进行跟踪督办。

二是完善排查指南。2024年底前,指导学校结合实际完善《安徽省中小学安全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试行)》,形成学校专属安全风险点查找指南,并结合校园安全“网格化、实名制”管理要求,细化安全责任,明确巡查要求,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发现能力。

三是压实重点领域。各校要聚焦防溺水、防欺凌、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紧抓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气热水电”设施等关键部位。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开展“起底式、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动态清零。

(四)进一步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一是强化安全宣教工作。各校要结合学段特点,将安全教育课纳入学校课程,每学期开设安全教育课不少于10课时。在落实安全教育课和“1530”宣传教育制度的基础上,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专题行动。要结合不同时段、季节特点,针对性开展防溺水、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传染病防治等针对性安全宣教。

二是压实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完善《青阳县教体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以地震、消防、暴恐袭击、校车事故等为主题的应急疏散逃生演练,不断提升师生防灾避险能力。

(五)加快学校安全“数智化”升级。

2024年完成各校安全基础数据录入安徽省学校安全管理平台工作,2025年底前完成各校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接入安徽省学校安全管理平台工作,利用安徽省学校安全管理平台实现省、市、县、校四级安全管理数据互联互通。进一步优化智慧安防系统建设,重点部位、重要场所视频监控实现全覆盖,一键式紧急报警、入侵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和电子巡查等系统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层层抓好三年行动工作组织实施。各校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校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跟踪问效;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负责,持续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校要从近年来全国教育系统发生的安全事故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查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提升方案,并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责任到人。

(三)加强考核问责。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考核重点内容,实行安全事故扣分制度。并强化正向激励,拟对校园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以点带面推动学校安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青阳县公安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有效防范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关于印发<青阳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青安〔2024〕8号)部署要求,县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治安和道路交通两个重点领域,通过开展为期三年的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综合专项整治,持续加强爆炸危险物品、大型活动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持续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不断夯实治安和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切实提升爆炸危险物品、大型活动、道路交通本质安全水平,努力减少事故亡人总量,严防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爆炸危险物品安全监管效能。

1.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严格按照许可条件、程序、时限,认真审查相关申请材料,依法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和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严格落实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通报机制,及时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将许可信息通报沿途主要经停地公安机关,共同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对申请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认真审查燃放级别、燃放资质、燃放方案,严格按照等级实施许可。

2.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爆破作业单位、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自主开展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爆破作业单位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发放、领取、使用、清退安全管理规定,杜绝爆炸事故发生。指导大型焰火燃放主办单位做好相关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按照大型焰火燃放安全规程、作业方案进行燃放,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3.切实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加大专项督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的频次和力度,对有关企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重点防火区等重点部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巡查监管,依法劝阻、处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加大销毁作业安全监管力度,特别是公安机关依法没收、收缴以及单位、个人上交的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废旧炮(炸)弹等爆炸物品,一律委托专业销毁单位或有销毁经验的爆破作业单位实施销毁。

4.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涉爆违法犯罪线索摸排收集,强化线索分析研判、案件侦查经营,持续加大打击涉爆违法犯罪工作力度。对重大涉危涉爆案件,坚持上追源头、下追流向,切实做到团伙必除、窝点必端,案不漏人、人不漏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涉爆问题突出的山区、矿区和建材化工、废旧厂房等重点地区和部位,开展集中清缴行动,彻底收缴非法涉爆物品。对每一起涉枪爆的线索确保清仓见底,对有涉案前科人员进行梳理,纳入重点人员视线进行管控。

(二)强化大型活动安全隐患整治。

5.严格依法实施安全许可。对需要公安机关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从严审核安全工作方案等申请材料,会同消防、住建等部门提前对活动场所进行实地踏勘检查,督促承办方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足配齐安保力量和设备。对举办的各类活动,公安机关要纳入视线,逐一落实安全措施,压实主管部门责任。举办活动时,要严密落实安全检查、票证查验、秩序维护等相关措施,加强现场督导检查,强化周边人流疏导和秩序维护,依法查处各类滋事扰序行为,确保活动安全顺利。

6.加强群众自发聚集活动管理。对群众自发聚集活动,特别是假日期间群众祈福、聚集庆祝等活动,提前进行摸排统计,评估安全风险,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压实组织方或场地管理方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现场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

(三)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

7.强化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持续开展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动态“清零”行动,进一步提高“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以及重点车辆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严格驾驶人考试准入把关,促进提高新驾驶人安全文明素质。

8.强化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深化“公众+专家”隐患排查模式,滚动排查道路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推动有效整治。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深化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依托党委、政府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推动完善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建设。对事故多发、隐患突出的路口路段,加大挂牌整治力度。

9.强化道路运输企业风险防范化解。健全完善客货运输企业风险画像分析和结果应用机制,紧盯客货运输企业高风险因素,会同交通、应急等部门强化约谈警示、督促整改。推动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企业动态监控抽查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持续深化货运企业所属车辆发生有责亡人事故停业整顿措施,督促企业为所属货运车辆安装“右转盲区预警、分心驾驶预警”系统。

(四)持续提升执法管控效能。

10.强化严重交通起违法严管严查。加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动态研判和常态治理,完善流动执法机制,依法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超员载客、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酒驾醉驾路面查处、溯源治理、源头防范的一体化综合治理机制。

11.深化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实战应用。加大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应用力度,持续加强重点点位道路监控设备建设。聚焦“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加强重点违法分析研判、重点隐患车辆布控,强化预警车辆拦截处置,完善“研判、布控、查缉”精准执法管控机制。依托“三道防线一张网”防控体系建设,探索三、四轮车违法载人、农村地区违法行为、疲劳驾驶等预警信息精准提示等新技术应用。

(五)营造道路交通安全文化环境。

12.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新媒体、短视频等新型大众媒介传播渠道运用和宣传引导能力建设,落实重要节假日“两公布一提示”,深化“七进”宣传和“五大曝光”,常态化开展“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课、“美丽乡村行”巡回宣传等品牌专题活动,持续增强“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公众交通安全文明素养。培育践行“自律、包容、礼让、文明”的交通安全文化。

13.持续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高频次、大范围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宣传,提升驾乘人员安全意识。以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景区周边道路等大中型客车通行集中的路段及节假日等客流出行高峰时段为重点,加大安全带使用现场宣传和执法检查力度。加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劝导查纠,促进习惯养成。

(六)推进道路交通协同共治。

14.推进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持续深化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十项任务督导测评,推动农村交通安全工作全面纳入安全生产、平安建设考核体系,督促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镇村干部、“两站两员”等力量融合,专群结合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扎实推进严管路段、农村行政村出入口视频建设,整合汇聚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天网”、“雪亮工程”等路面监控资源,构建农村高风险路段可视化管理,有机结合现场执法和视频巡查工作,落实“一事三处”,组织镇村干部、农村劝导员开展溯源管理、劝导警示。

15.强化重点车辆安全协同监管。与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规范公路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治理,优化联合执法工作模式,加强重点部位联合执法,加大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强化货运源头治理。配合科技经信、市场监管等部门深入推进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严格“大吨小标”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交通安全协同监管机制,推动完善部门间的监管信息闭环流转,依法依规实施限制通行区域通行许可。

16.扎实做好恶劣天气应急管理。进一步扩大恶劣天气交通预警处置试点经验的应用范围,完善“一路多方”联勤联动机制,深入排查治理恶劣天气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完善恶劣天气临时交通管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做好应急预案启动、车辆疏导管控、交通秩序维护等工作,切实防范因恶劣天气导致的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等突发警情事件。

17.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应急救援体系。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持续深化道路交通事故伤员医疗救治“四项机制”,提升院前院内救援救治能力和“黄金1小时”的救治力度。落实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推动进一步提升救助覆盖面和便利度,提高救助基金使用效率。

18.持续深化亡人事故复盘分析。持续深化亡人事故深度调查、复盘分析,深挖彻查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漏洞,厘清责任,严格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倒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货运企业所属车辆发生有责亡人事故停业整顿措施,探索建立对肇事多发、隐患突出、弄虚作假相关运输企业联合惩戒工作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相关警种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认真推动本地本警种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进一步强化相关领域协调议事机构作用,密切部门间相互协作,强化部门联勤联动,推动形成合力,保障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顺利有效开展。

(二)强化标准引领。要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2023行动经验做法,强化《治安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指引(试行)》《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指引(试行)》等标准的引领作用,确保隐患排查全面、准确,整治措施科学、规范。

(三)完善科技保障。要积极探索整合大数据资源、构建全息感知体系,推进大数据赋能实战应用,着力破解单纯依靠人力排查效率低、精准度不高等问题。要加强科技兴安,大力推广新型科技装备,切实提升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实效。要加强执法队伍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工作质效。

(四)推动工作落实。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积极争取支持,推动压紧压实政府督促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强化督导检查,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持续向基层末梢聚焦发力,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正面典型引领,加大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成绩优秀的乡镇和部门通报表扬力度,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要及时通过督导帮扶、通报约谈等形式,督促补齐短板漏洞。


青阳县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县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部署要求,进一步夯实全县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有效防范遏制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依据县安委会《青阳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县民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县各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牢固,坚守安全红线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更加明晰,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更加主动;各民政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施工安全、用电用气安全、食品安全等各环节风险防范能力和服务对象避险逃生能力进一步提高,民政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全县民政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常态自查自改。各乡镇民政部门每年组织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隐患。其中,县民政局检查覆盖辖区所有“一老一小”等民政服务机构,每年不少于3次。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完善并落实覆盖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属地民政部门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管控风险。

(二)协同开展排查整治。建立健全部门联合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县民政部门主动争取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支持指导,全面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全流程各环节的风险管控和安全治理。县民政部门每年至少主动邀请具备专业资质的机构对消防安全、施工安全、用电用气安全、食品安全等各环节风险开展1次安全鉴定和评估,重点整治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消防设施故障停用等突出安全隐患。各乡镇民政部门要公开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机构从业人员、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反映的有关问题依法依规做好核查处理。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提级治理机制,涉及跨部门协调事项的,民政部门应及时报请属地党委、政府予以解决。

(三)推动重大风险隐患动态清零。依托金民工程、视频监控组网等民政服务机构信息系统,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等,根据常态抽查检查情况更新台账,落实闭环整改、动态清零要求。依托养老服务、儿童福3利等各领域信息系统,建立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全面汇总机构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定期统计分析排查整改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度缓慢的地方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对于未开展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通报当地党委和政府,对相关责任方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四)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机制。结合开展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加大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机构等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传贯彻力度,组织各乡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深入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宣传解读。各级民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政策文件,进一步细化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明确复杂情况下综合判定机制和程序等,不断增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可操作性,指导提高基层民政部门监督检查和机构自查自纠事故隐患的能力。

(五)分层分类组织安全培训。除参加组织参加省民政厅分领域开展的安全管理工作培训以及监管人员检查和执法能力培训外,市民政局定期组织对县(区)民政部门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开展“一老一小”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教育培训。县民政局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覆盖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业务培训。每个民政服务机构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面向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根据各个层级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安排培训内容。持续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

(六)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强化风险研判,各乡镇民政部门要定期分析研判民政领域消防安全风险,每年开展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要紧盯“一老一小”等民政服务机构“小场所”,实行分类化排查、统一化监管、系统化治理。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常态化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深化打通民政服务机构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鼓励民政服务机构运用物联网技术提高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推动智慧消防等工程建设,强化火灾风险监测预警。同时要主动联系乡镇消防站所、综合执法队等基层力量不定期对民政领域消防安全进行联动检查,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

(七)加大科技支撑系统建设。各乡镇民政部门积极争取省市级项目资金投入,支持有条件的民政服务机构加强科技应用,积极推广电气火灾监控、燃气泄漏探测报警系统、消防一键智能报警系统等智能手段,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的建设管理,完善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的防控措施。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至2024年4月)。各乡镇民政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5月至2025年12月)。各乡镇民政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目标,要全面深入排查治理辖区民政领域服务机构等重点场所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9月)。针对民政领域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月至12月)。深入分析民

政领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出管理办法和法规标准,建立健全民政领域和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好落实,及时组织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定期调度工作进展。要主动向属地党委和政府汇报本地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积极争取有关工作支持。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民政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逐级落实民政部门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采取项目制、清单式等方法把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分解落实到位,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乡镇民政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聚焦民政服务机构突出安全隐患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改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支撑保障,提高“人防、物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督导检查。县民政部门在常态化自查自改中要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互检等方式,深入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民政服务机构了解真实情况,及时通报发现问题,交流典型经验做法。县民政局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纳入县对乡镇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通报。


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根据《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有关要求,结合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强化规划管控,规范行政许可,加强地质勘查、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进一步加大部门协同力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矿山、危化品、消防等方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治理措施、健全防控体系、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与安全生产工作“两促进、两不误”,确保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

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将城市安全生产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充分考虑安全生产规划、管道发展规划必要的空间需求和时序安排。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要将安全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前提,将防灾减灾与城市安全韧性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作为重要内容;依据相关规划配合做好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科学划定安全防护和缓冲空间,合理安排城市重要市政基础设施用地,明确综合防灾减灾设施标准、空间布局,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增强城市安全韧性。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严格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依法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加强规划许可管理,强化源头准入。

(二)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严格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安徽省关于加强矿山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若干措施,落实全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逐步压减矿山总数,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和结构;严格执行矿山开采规模准入标准,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依法依规设置探矿权和采矿权;严格审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科学划定矿区范围,做好采矿权审批登记和注销关闭等工作;进一步加强矿业权登记事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采矿权超层越界开采动态监测等日常管理;持续做好废弃矿井封堵和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对无采矿许可证、越界采矿被吊销采矿许可证、资源枯竭应当关闭退出等矿井的关闭工作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深入推进淘汰退出、整合重组、改造升级“三个一批”工作。

(三)加强地质勘查、测绘行业安全管理

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指引(试行)》《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等要求,进一步强化地质勘查、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地质勘查、测绘行业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督促指导地质勘查、测绘单位以野外安全风险防范等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教育培训,规范作业要求。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持续做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应急管理,督促指导地勘、测绘单位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按时按质完成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情况填报工作。

(四)加强执法监督管理

加大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力度,充分运用视频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动态监测巡查等手段,及早发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无证开采等行为。要严格落实《安徽省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运行规则》和《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池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打击矿产资源违法犯罪“江淮守护”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加大涉嫌自然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移送、联合查处力度,不断推进行刑衔接。要结合重大案件查处情况,适时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震慑作用,强化自然资源执法,促进安全生产。

(五)加强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

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江淮行”“消防安全月”等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系统性宣传和主题宣讲活动,坚持宣传工作的常态化,持续营造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的工作氛围;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及时传达、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市重要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对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不断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领域“案例教育法”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及时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和事故案例,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做到以案示警,以案促改。

(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修订完善

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要认真落实《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指引(试行)》,将安全生产理念贯穿到地质勘查、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等工作中,及时总结经验,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全县地质勘查和测绘活动安全

风险隐患双预防体系研究,落实好全省矿山动态监测技术规程。

三、时间安排

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4月)

各部门要按照部、省、市工作部署和本方案要求,细化工作措施、紧盯目标任务,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

聚焦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2026年1月至9月)

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2026年10月至12月)

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制度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与各有关单位协同配合,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各部门要及时将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报县局(矿业权管理科),由矿业权管理科汇总上报市局,对工作开展不力、责任措施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将及时约谈通报。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基础,按照《池州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行动,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切实提高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推动重大环境隐患动态清零,守牢生态环境安全防范底线,坚决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责任落实行动

1.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环保安全教育培训行动,指导企业开展环保安全问题自查,提高企业环保安全意识。

2.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在项目审批、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等过程中,发现污染防治要求和安全生产要求不一致的情况时,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提醒责任主体单位全面排查,并移交至相关安全监管部门。要与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梳理、共享已建成的重点环保设施设备信息,及时通报新、改、扩建重点环保设备设施信息,联合制定督导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重点、开展联合检查执法,互相及时通报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生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等隐患问题。

3.参加相关业务培训。通过参加行政执法、环境应急管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等相关业务培训班的方式,不断提升统筹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能力。

(二)组织开展环境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整治

1.及时妥善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全面深入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扎实推动整改,从源头上减少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以减少突发事件对环境和人民的危害,保护生态环境和社会稳定。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池环函〔2023〕238号)有关要求,在人员、装备、技术、作风等多方面全面提升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

2、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监管。加强危险废物申报转移全过程监管,推进危险废物信息化申报,全面掌握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数据。对全县重点涉废企业开展危废规范化抽查评估工作,通过查阅危废管理计划、环评、验收、排污许可、管理台账、转移联单、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材料,对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逐一进行评价。

3.加强环保设施安全监督。建立联动机制互相协调,形成工

作合力,确保检查工作深入细致,取得实效。深入企业现场,发现环保设施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分类建立问题清单,闭环式抓好问题整改,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对于短期难以完成整改的,要求企业尽快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和时限要求,及时消除环保设施安全隐患。

4.强化核技术利用单位全覆盖排查整治。在企事业单位自查基础上,排查全县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各类加速器、X射线探伤装置等高风险Ⅱ类射线装置,采取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结合的方式,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环保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作为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分局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负责统筹部署、组织领导等工作,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有序组织实施。

(二)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与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定期会商,信息共享,形成环境风险防范化解和突发事件处置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日常检查。组织开展定期、专项检查,提高全县环境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成效。


青阳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县安委办《青阳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市住建局《池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局各单位、各科室和全县各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全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显著增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有效提升,普遍建立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责任体系,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得到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得到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全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深入贯彻落实《青阳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全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作用,持续开展“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在集中攻坚的基础上,建立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巩固集中攻坚成效。加强城镇燃气及气瓶、燃气具及配件市场治理整顿,从源头严控增量安全隐患。加快推进城镇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完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制度和相关法规标准,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市场管理机制,持续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督促指导落实城镇燃气经营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升隐患排查工作质量。聚焦燃气安全全链条防控,按照“管用、管住、管好”的要求,加快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燃气安全综合监测监管系统建设。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开展燃气经营企业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全民安全用气意识,推动城镇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不断强化城乡房屋建筑安全管理。

1、完成自建房、群租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5年底前完成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加强自建房安全常态排查,发现隐患第一时间告知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督促其主动采取解危措施。发挥群租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作用,组织开展群租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对前期摸排发现的群租房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实施动态调整,闭环管理,确保群租房安全。

2.加快推进城市危旧房改造工作。对照已摸排出的城市危旧房底数,科学编制年度改造计划,因地制宜采取异地安置等方式,精准改造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C、D级危险住房,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破产改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遗留的非成套住房。

3.加强物管小区安全管理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加强对占用消防车和疏散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高空抛(坠)物、装饰装修巡查、劝阻、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进一步完善农房定期体检制度。加强日常监测。建立农户自查、县乡排查”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采取重建、维修加固等工程措施,彻底消除住房安全隐患。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

5.组织开展大跨度建(构)筑物安全排查整治。组织各有关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建筑产权单位(人)和使用单位(人)严格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持续开展大跨度建(构)筑物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摸清大跨度建(构)筑物安全风险底数,严格落实停业排查、封闭管控、暂停使用等措施,并严格执行督查检查和隐患整改“谁签字谁负责”制度,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效。

(三)持续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突出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加强施工现场需要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和用电作业的安全监管,“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排查各类重大隐患。建立完善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督促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日志”制度,实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佩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上岗,规范关键岗位人员的履职行为。坚持“两场联动”,健全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动态核查和预警机制,对不能满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重点监管。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全面实行建筑施工安全领域电子证照制度。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检等方式聚焦重点环节精准实施专项检查。对发生事故的企业,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坚持严管重罚,充分利用联合惩戒、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手段,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切实降低对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加快推广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术产品,辅助和替代“危、繁、脏、重”的人工作业。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基层监管人员、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养,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四)切实加强市政设施运行安全管理。加快推动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加强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完善应急保障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准备,保障设施安全稳定运行。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加快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应急排涝工作机制,保障城市安全度汛。加强供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规范城市公共供水行为,全面提升城市供水服务水平。加强城市公园安全管理,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公园内游乐、体育健身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五)不断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完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规范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行为。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业务培训,有效提升基层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业务能力水平。抓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审批事项全面纳入工程建设审批系统工作落实,在火灾危险性小的一般项目中推行告知承诺制,全面提升服务效能。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打击使用假冒伪劣建筑防火材料、设施设备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开展“消防审验专家行”活动,解决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难题。

(六)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强化监督力量支撑。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保障企业安全资金投入。加快推进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抓好农民工培训基地建设,将安全生产教育列入培训内容。围绕工程质量安全、燃气安全等内容,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干部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干部队伍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好落实,及时组织研究安全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要推动落实好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和责任人,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压实企业责任。各单位、各科室要督促相关企业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三)精准严格执法。各单位、各科室要紧盯最容易出事的领域、最不安全的因素、最不放心的环节,到重点区域及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按规定实施最严格的联合惩戒,倒逼企业自觉守法经营。要严格问责问效,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进行约谈、通报等,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各科室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总结推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过程中的先进做法与典型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建立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落实奖励资金、鼓励匿名举报,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人人都是“吹哨人”活动,营造全行业、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青阳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要求,进一步夯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探索形成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有力促进交通运输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加快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基行动

1.严格安全考核。严格落实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企业“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加强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监管,到2025年底安全考核覆盖率基本达到100%。对于检查发现的未持证上岗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处罚。

2.组织集中培训。按照“谁审批、谁培训,谁监管、谁培训”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推动各领域基本实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并同步开展有关安全监管人员培训。2024年重点开展道路客运等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2024-2026年分批对拥有50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者牵引车的道路普货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

3.抓实自查自改。健全完善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指导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带队至少开展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检查,完善并落实覆盖企业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于未开展排查或查出重大事故隐患后拒不整改等,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4.深化隐患判定辨识。以《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交通运输部出台的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公路运营、公路水运工程等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为基础,修订交通运输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引,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加强判定标准宣贯解读,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

5.健全隐患数据库。完善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实行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集中共享。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6.把好安全准入关口。严把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关,严格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范开展达标车辆核查工作,加强实车配置核查和信息比对,严禁为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严格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科学选线选址,合理避让地质灾害等危险区域。

(三)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

7.强化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巩固运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成效做法,持续加强“两客一危一货”安全监管。协同公安部门健全重型货车安全协同监管机制,推进车辆动态监控网上巡查常态化开展,依托动态监控数据精准筛查布控严重疲劳驾驶货车和驾驶员,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加强与公安、应急等部门协作,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严格道路客运企业接驳运输、旅游包车审批等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常态化开展乘客不系安全带检查整治,依法严查客车非法营运、包车未持有效包车牌或未按备案线路运行、脱离动态监控等行为。坚持疏堵结合,引导客运企业积极发展定制客运等个性化出行服务,压缩非法营运空间,综合运用大数据比对、部门联合执法、毗邻地区联动执法等手段,严厉打击5-7座小客车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和7-9座小客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8.强化城市客运安全整治。严格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辆安全监管,加强运营途中风险辨识管控和驾驶员安全提醒,提示乘客不得携带违禁物品上车。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辆原则上不得使用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客车,确需使用的,经属地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合开展安全评估,纳入城乡公交线网规划或运营计划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关注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关心关怀。加大对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出租车运营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强化动力电池日常维护保养和集中充电区安全管理。

9.强化水上交通安全整治。配合有关部门统一推进“三无”船舶治理,巩固运输船舶违法违规信息跨区域跨部门通报治理行动成效,发挥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治理长效机制作用。

10.强化港口营运安全整治。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港口企业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港口码头外包外租经营管理活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承租方不符合资质、未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以及“包而不管”、“租而不管”等行为。

11.强化公路运营安全整治。坚持和优化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加强大件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强化大件运输通行监管智能化,进一步提高未经许可擅自上路行驶、车证不符、不按许可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路侧计算净区宽度范围内有车辆可能驶入的高速铁路、高速公路、高压输电线塔、危险品储藏仓库等设施,跨越大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高速铁路的桥梁以及特大悬索桥、斜拉桥等缆索承重桥梁,严格按标准规范要求设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

12.强化交通工程建设安全整治。严格执行《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和劳务合作管理细则》等规定,规范施工分包和劳务合作管理,严厉打击查处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或出借资质行为。完善交通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开展项目施工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加强长大桥隧、高边坡、深基坑等风险管控,狠抓在建项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按照省厅“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评价标准,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积极组织创建省级公路水运“平安工程”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推进现场网格化管理与“单元预警法”深度融合,持续扩大项目网格化管理覆盖率,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试行)》,将“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五类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提高到2%。持续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施工动火作业。加强桥梁高处作业安全管控,强化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管理,持续开展隧道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组织特种设备和大型临时工程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提高设施设备本质安全水平。加强项目施工驻地等人员密集场所防灾专项治理,强化突发事件“临灾预警”和“敲门行动”。

13.强化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牵头协调。充分发挥铁路沿线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扎实开展上跨铁路桥隐患排查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上跨铁路桥隐患治理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2026年底前消除上跨铁路桥隐患。持续开展公铁并行交汇路段安全防护能力提升行动,建立桥梁巡查养护路地协同机制,持续加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防护水平。

(四)开展安全科技和工程治理行动

14.提升重点车辆智能监管水平。深化北斗定位技术在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中的应用,推进在车辆上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使用,加大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等主动安全技术在重型营运货车上的推广应用,鼓励营运车辆安装辅助自动驾驶技术装备。

15.提升载运工具安全技术水平。严禁不具备条件的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出车前车辆安全例检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车辆转向、制动、轮胎、灯光等关键设备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运营。常态化开展已达强制报废年限但道路运输证未注销的营运车辆清理工作。会同公安等部门持续推动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营运车辆退出运输市场。巩固货车非法改装治理和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工作成效,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等超限运输车辆治理。

16.提升基础设施运营安全水平。推进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危旧桥梁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深入实施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工程建设提升行动,到2026年底前,基本消除现有安防设施缺口存量并实现新的隐患动态清零。持续推进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积极创建“公路安全精品路”。发挥好交通交警公路危险路段联勤联动排查整治工作机制作用,加大公路重点隐患路段挂牌督办整治力度。配合公安部门深化农村公路“千灯万带”示范工程。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大撤并渡、渡改桥力度,努力实现应改尽改、应撤尽撤。

(五)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7.严把从业人员考试关。严肃开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出租车和网约车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考试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考试大纲要求,规范考试内容、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严守评判标准,不得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切实保障考试质量,保证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18.严格安全教育培训。指导督促行业企业严格落实各类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统筹岗前教育培训、日常教育培训、作业前教育培训、违章和发生事故后教育培训等关键环节,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动态管理。严格道路危货押运员、装卸管理员、车辆动态监控员、车站安检员等关键岗位人员专业知识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安全操作技能。

19.提升驾驶培训质量。健全驾培机构培训质量管理机制,稳妥推进驾驶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督促驾培机构严格落实教学大纲,强化防御性驾驶和应急驾驶知识技能培训,提升驾驶学员安全驾驶、文明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0.常态开展应急演练。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企业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让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加强公路抢通、运输保障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日常管理和应急演练,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六)开展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21.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指导企业从规章制度、责任体系、基础保障、教育培训、双重预防机制、应急救援、安全文化等方面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按要求定期对制度适用性、有效性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推广先进经验。

(七)开展安全监管执法效能提升行动

22.强化精准执法。加强与公安、应急等部门信息共享,推进大数据综合分析应用,不断整合卫星定位以及企业、车辆、人员基本信息,实施非法违法道路运输行为智能筛查,定期通报道路运输非法违法查处线索,强化与周边地市开展跨区域执法联动。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广运用非现场执法方式实现“远程+现场”执法,不断提升执法精度和效能。加大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检查抽查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以及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通报曝光等措施和方式,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行业禁入、联合惩戒、“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手段予以严厉处罚,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督导。以《安全生产法》以及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为重点内容,定期开展年度执法业务培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23.强化指导帮扶。深化行业事故剖析工作,切实发挥事故镜鉴作用,举一反三指导企业强化安全管理。更新完善行业安全生产专家库,加大行业专家参与重点时段督导、事故调查剖析等工作力度,发挥专家专业性作用,帮助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鼓励组织开展第三方安全检查,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帮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24.强化举报奖励。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关于推行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的部署要求,指导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建立并实施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员工排查报告隐患、参与监督整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企业事故防控能力。依托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等载体,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充分宣传发动行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举报或报告重大风险隐患,做好举报受理和闭环整改工作,遏制和惩处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

(八)开展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提升行动

25.深化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推行“案例教育法”,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目标,协同公安等部门加强社会公众交通安全意识宣传教育和行业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应急知识普及力度。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配合公安等部门在农民工进城、返乡、农忙等农村群众出行高峰期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案例教育活动,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提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统筹谋划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实施。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落实“一件事”全链条排查治理要求,建立统分结合、齐抓共管、协同推进机制。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局安全股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调度,局运管股、建管股分别指导督促公路水路运输、公路运营、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任务落实,局安办其他成员单位依据自身职责积极落实相关工作并提供支持保障,确保治本攻坚行动取得成效。

(三)强化安全投入。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指导督促行业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四)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作用,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情况作为检查重要内容。强化调查研究,采取明查暗访、考核评估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取得实在成效。

(五)强化激励问责。用好正向激励手段,注重总结提炼工作典型经验做法,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领。强化问责问效,对工作不作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肃责任追究。

 

附件: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

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长:吴根发

副组长:汪加胜  柳志云    

 员:许红艳  章桂根    

        沈银玲  邢小标      

查品建  徐胜云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管理科,徐波兼任专班办公室主任,专班成员为吴震、沈银玲、邢小标、张鹏。


青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

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水利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省市农业农村水利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安委会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农业农村水利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县各乡镇农业服务站、水利站、丁桥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站,局属有关单位、股室,各在建工程建管处,有关农业企业、生产经营主体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农业农村行业力争实现“三提、两低、一向好”,即农业生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培育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实现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平稳可控,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小火亡人和农村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风险管控机制(以下简称“六项机制”)全面建立,重大危险源严格管控,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水利基础设施符合安全标准,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显著增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广泛应用,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保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行动。举办农业农村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推动不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指导各地加强渔业、农机、水利等重点行业基层安全管理队伍和有关农业企业、水利在建工地、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提高行业管理人员以及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履行主体责任、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推动贯彻落实法规标准体系。严格落实《安徽省消防条例》《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重点场所消防安全常见隐患检查方法《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农村沼气安全处置技术规程》《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池州市构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方案》的宣传贯彻。加强消防检查,切实抓好农业企业及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库(机)房、危化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等重点防火单位和防汛仓库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渔业船员操作能力培训,落实船员持证上岗制度,提升渔业安全管理水平。稳妥开展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推进实施,督促畜禽屠宰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强化水利行业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意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三)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防范能力。聚焦“拖网、刺网”等高危渔船和“碰撞、自沉、风灾、火灾”四类事故高发情形,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同步开展、贯通全程。加强渔船临时停靠点水域、消防等安全执法检查,对安全隐患突出的地区和作业渔船进行重点整治,依法查处“三无”船舶涉渔等非法捕捞行为。全面落实“六项机制”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技术标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实施计划,按照轻重缓急,分级分类分年度组织实施,推动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运行和建设项目2026年底前“六项机制”全覆盖。大力推进全县农业农村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达标单位动态管理。

)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措施落实到位。按照《青阳县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要求,指导各地紧盯关键时点,突出“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严查渔船脱检脱管、渔业船舶适航、渔业船员适任、农机驾驶人违法违规操作、变拖专项整治、农药经营和使用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健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常态化机制,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其中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检查。充分利用安全专家技术支撑作用,帮助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拒不整改或进展缓慢的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综合运用通报、警示、约谈、曝光等方式进行督促,确保整改到位。

(五)努力提升基础设施设备提质增效。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确保2024年底实现全面清零目标。落实《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持续组织实施农机“亮尾工程”。推进农机安全实地检验制度改革创新,积极探索赋权乡镇监理人员开展农机检验。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提升农机安全监管科技含量。持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分类开展废弃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对不再具备修复和利用价值的沼气设施,指导做好拆除和填埋工作。对于可盘活再利用的,结合农村改厕、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积极探索功能转变、盘活再利用的有效模式。持续推进小型屠宰厂(场)撤停并转,严格屠宰厂(场)资格审核清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大渔船安全、消防、救生等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力度,切实提升养殖渔船临时停泊点安全停泊避风能力和渔船安全适航水平,加大安全保障投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配备,充分发挥渔政执法装备作用,提高安全生产监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025年底前完成2020年前已鉴定的病险水库和2020年已到安全鉴定期限经鉴定后新增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加强大中型水闸安全鉴定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开展堤防达标建设三年提升行动,加强堤防隐患整治,确保重要江河堤防特别是干流堤防到2026年全部实现达标。开展小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行动,推进小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估。

(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加强渔业船员和农机驾驶员考试监管队伍建设,实行持证上岗,规范考试流程,严把渔业船员和农机驾驶员“准入关”。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建立健全培训机制,确保培训质量。特别重视做好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积极组织做好全国“百万农民科学安全用药培训”活动,强化科学安全用药培训和指导服务。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规定频次、内容、范围和时间要求,组织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等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教育培训,用好“案例教育法”。每年组织对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和运行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年全覆盖。

(七)进一步强化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开展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农村沼气、水利工程在建工地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提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突和自救互救能力。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应对预案,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与气象等部门合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持续开展农业农村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管理,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确保应急信息报送渠道通畅。

(八)紧盯关键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源头治理,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认真做好重大活动、节假日等关键时段的农业农村水利行业安全督导检查,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整改行业安全隐患。严查农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未经检验、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超速超载、拼装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制售假劣农药行为,落实高毒高风险等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购销台账、溯源管理,依法严厉打击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涉嫌构成重大责任安全事故罪、危险作业罪等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九)创新举措提升执法监管效能。深化与司法、交通、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形成共管共治工作合力。采取联合执法、交叉互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开展农机、渔船、农药、妨碍行洪、非法采砂等专项整治行动。探索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制度,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奖励办法,强化安全生产社会监督。落实全县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组织开展长江河道采砂“蓝盾”专项执法行动。

(十)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深化“平安渔业”创建活动,强化渔业企业和渔民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加强源头治理,做好安全自查并及时维修故障。推动农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常态化,督促农机大户、农机服务组织等在重要农时前,认真开展农机具安全检查检修,保证机具良好状态投入生产。督促农药生产经营企业、指导畜禽屠宰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督促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力推进省智慧水利系统——水利工程建设板块中监督功能应用。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指导监管主体与渔业安全生产主体签订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通过水利安全信息系统,每月对安全风险进行研判、开展安全状况评价,推进安全管理精细化、信息化。持续推进基层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推动建立健全乡镇农机安全监理员、村农机安全协管员和农机合作社安全管理员等基层管理力量,着力构建“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农机安全监管体系。推进全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农机安全监管“一网通办”,有效提高监管效能。加快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加强数字孪生水利建设,提升在线监管、自动化监测控制和预报预警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相关领域水利科技成果推广运用。

(十一)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严格贯彻落实水利部和省水利厅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严格落实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紧盯高处作业、临边作业、动火作业、交叉作业、起重吊装、临时用电、施工现场交通、特种设备等重点环节,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全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的意见》要求,规范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常态化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无资质超资质承揽工程、审批手续不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其作为监督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并纳入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及时公示有关企业失信信息并上报水利部。

十二)强化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保障。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市级管理工程原则上全部通过省级标准化管理评价,县级管理的大中型水库、水闸、3级以上堤防工程60%以上通过省级标准化管理评价。加强水库库容管理和保护,严厉打击侵占防洪库容等行为。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县级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要加强维修养护等工程安全管理,规范维修养护类小工程发包,杜绝违法采购、转包和以包代管,建立和落实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管理制度,杜绝“三违”。认真排查箱涵、检修孔洞等易造成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伤害的施工、检修作业,严格落实防护监护措施。

(十三)持续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充分利用短视频、明白纸、宣传画册、农村广播等手段,发挥“报、网、端、微”等平台作用,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水利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宣传贯彻农业农村水利行业法律法规。利用网络平台开展渔业、农机、农村沼气、农药、水利工程建设、工程运行、公共水利设施等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宣传,持续提升公众安全素养和应急能力。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以案释法引导农业从业人员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时刻遵纪守法。

三、进度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4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有关单位制定子实施方案,对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4月至2025年12月)。各有关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对农业农村水利领域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深入分析农业农村水利领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各种有效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梳理出在规章制度、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总结相关工作经验,形成一批制度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农业农村水利行业要高度重视农业农村水利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认真研究本地区、本单位农业农村水利安全生产和消防突出问题与重点任务,结合实际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领导、亲力亲为,及时动员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各负其责,确保三年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安全投入。全县农业农村水利行业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促相关农业农村水利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科学合理提取和管理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资金投入,提升风险保障水平。

(三)完善长效机制。全县农业农村水利行业要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聚焦渔业、农机、农村沼气、农药、水利工程建设、工程运行、公共水利设施等农业农村水利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深层次问题,全面推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等有关制度措施,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强化督导问责。全县农业农村水利行业要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推动力度,“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覆盖增发国债项目,延伸到风险最突出、基础最薄弱的末梢单位,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部门和单位及时约谈、通报、曝光,严格问责问效。

(五)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媒体,加大农业农村水利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农业农村水利从业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请各乡镇农业服务站、水利站、丁桥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站,局属有关单位、股室,各在建工程建管处于4月30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的工作方案报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并分别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送行动总结。


青阳县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

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进一步夯实商务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家、省、市部署,制定我县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消减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推动安全生产理念和要求进行业规划、进产业政策、进法规标准、进行政许可(以下简称“四进”),促进商务部门和行业企业切实提升安全发展理念和责任意识,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2024年底前全面梳理“四进”工作情况,2025年底前切实提升“四进”工作水平,2026年底前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提升,齐抓共管、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基本建立,全县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商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发挥行业规划引领作用。

1.通过行业规划引领行业安全发展。配合市商务“十四五”发展规划终期评估,促进安全生产要求落实。乡镇、开发区在制定出台相关行业或重点项目发展规划时,切实将安全生产要求纳入规划中。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在出台相关规划时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引导各行业统筹好发展和安全。

(二)提升产业政策促进效果。

2.将安全生产要求融入产业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2024年底前制订并印发的《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切实提升餐饮业安全生产水平。在老字号示范创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绿色商场(饭店)评选等相关工作中落实安全生产要求。

3.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发布安全生产自律倡议和风险提醒,组织安全生产公益培训讲座,开展安全生产自查,为做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更多支撑。通过不定期发送安全生产提示信息,扩大督促指导覆盖范围。

(三)完善法规标准管理体系。

4.贯彻法规标准中安全生产理念。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及拟出台的《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中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要求。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将安全生产纳入拟制订发布的团体标准、行业自律准则等。

5.加强标准宣贯工作。在出台各类标准后,分层次加强宣贯,确保安全生产理念和要求融入行业发展。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宣贯,指导商务领域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四)加强行政许可安全规范。

6.通过行政许可规范行业安全发展。严格执行成品油流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管理制度,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管理水平。由商务部门主办的、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展会,查验是否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并取得相应级别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复的活动安全许可。

(五)开展商务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

7.积极配合监管和执法部门排查整治消除事故隐患。结合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事项清单,积极配合有关监管和执法部门开展餐饮燃气、成品油流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旧货流通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住宿、展览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境内主体加强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依职责配合牵头部门深入推进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并做好全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有关工作,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

8.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开展应急演练。健全排查整治工作机制。主动与相关监管和执法部门加强沟通,协调联动,及时移交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行业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

(六)开展商务系统和重点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9.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组织商务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培训,配合牵头部门开展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024年,重点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成品油流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展览行业培训、配合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

(七)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

10.全面推进“案例教育法”。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开展“案例教育法”,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全面提升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意识。

11.多种方式加强安全生产正面宣传。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商贸流通企业在商业街区、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通过大屏幕滚动播放、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扩大社会化宣传和应急科普覆盖面;在行业主流媒体进行典型案例宣传,引导企业提升安全生产意识。

12.及时开展风险提示和警示教育。组织媒体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时发布各类安全风险提示信息;推动行业企业开展消防演练等活动,提升安全生产技能;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和典型事故案例,针对性加强警示教育,强化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

三、进度安排

2024年2月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2月至4月)。编制印发青阳县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推动安全生产理念和要求进行业规划、进产业政策、进法规标准、进行政许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商贸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整治,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深入分析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市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治本攻坚年度目标、任务分工和保障措施。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组织研究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

(二)强化指导督促。县科技经信局指导各乡镇、开发区进一步加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发挥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作用,进一步完善督促指导机制,创新督促指导方式,推动安全生产要求和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多种形式加强对行业和地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在春节、全国两会、中秋、国庆等重要时点开展现场督导,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堵点难点问题。

(三)加强部门协同。要主动与相关监管和执法部门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协同开展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积极配合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加强监管执法结果运用,对监管和执法部门处罚的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拒绝整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企业,商务主管部门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不再给予各类商务领域示范、引导性政策支持。

(四)强化科技支撑。要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结合人工智能等技术,持续加大成品油流通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促进餐饮燃气场所“瓶改管”“气改电”,支持有关行业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总结推广成熟经验,提升行业管理能力。


青阳县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文化和旅游局、县安委办部署,进一步夯实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青阳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县文化和旅游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包括演出、娱乐场所、剧本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等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包括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县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同志担任副组长,局各股室、局属各二级机构、各文化和旅游企业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市场管理股,具体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开展。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完善文化和旅游领域重点检查事项。指导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尽快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制定安全生产检查指南,推动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完善并落实覆盖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二)开展安全生产精准监督检查。畅通文化和旅游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渠道,对反映的有关问题依法依规做好核查处理。2025年底前,逐步建立完善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专业力量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加大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无证无资质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不属于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职责的,按照安全生产、消防、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及时抄告、移交有关部门。

(三)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能力。三年行动期间,每年组织人员参加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线上学习。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面向行政管理人员和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注重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安全工作政策文件解读。聚焦文化和旅游领域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指导督促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应急准备、完善应急预案,推动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A级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

(四)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整治。指导旅行社做好“五不租”(不租用未取得相应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加大对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旅游客运安全带管理和使用工作,督促指导旅行社将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作为旅游安全全链条管理的重要环节,在订立用车合同时明确约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事项告知责任,提醒游客出行期间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指导A级旅游景区加强汛期巡查,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对洪灾风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关键部位开展细致摸排,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台账,加强整改闭环管理。指导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督促旅行社选择卫生信誉良好的餐饮单位就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履行活动报批程序,加强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特别是大型文化和旅游活动的安全管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提升防控公共安全风险能力。在安全生产委员会等协调机制下,配合消防、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推进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开展应急逃生出口和疏散通道等治理行动,督促相关单位开业前按规定向消防部门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内的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治理,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开展经常性维护和自查,相关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书。

(五)开展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期间,聚焦重点时段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整治提升,在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以及汛期、暑期等重点时段,加强联合检查执法,充分利用有关协调机制积极协调消防、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专项督导,强化监管合力,压实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主动加强与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林业、气象等部门的工作对接,会同各类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共同应对重点时期突发事件。

(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持续开展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等安全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安全应急知识,提高文化和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安全意识和能力。积极组织、参与“全国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月等各类主题宣教活动。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和消防文艺作品的创作和演出。加强旅游安全提示,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在线旅游平台等多渠道多形式发布出游提示和警示信息,引导广大游客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和时间,规范使用安全带,注意消防、交通等安全风险,提醒游客谨慎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不前往没有正式开发开放接待旅游者的区域游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推动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分管同志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

(二)加强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重点保障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保障企业安全资金投入。

(三)强化正向激励。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请各文旅企事业单位及时将治本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局市场管理股,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上报本年度治本攻坚工作总结。联系电话:0566-5025810;邮箱:2973017717@qq.com。


青阳县文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国家文物局印发的《文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以及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的《安徽省文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进一步夯实文物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治本攻坚,巩固加强全县文物系统安全观念,提升文物行业安全生产思想,统一落实县委县政府主体责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制、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制以及文物管理责任单位直接责任制;落实各项文物安全管理制度,推进各种安全防护技术发展,把文物安全工作做的扎实有效;全面提高文物行业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治理,推动文物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确保全县文物行业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调查,了解总体形势

1.我县文物建筑多为木结构,易燃,有的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的居民紧邻古建筑私塔乱建,通道狭窄,阻碍消防。一旦失火必然殃及文物保护单位。

2.居民占用文物保护单位隐患问题突出,对文物保护造成巨大威胁。有些文物点就是产权所有人为私人建筑,对安全消防的威胁可想而知。

3.安全隐患整治难度大,政策法规不健全。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和有针对性的政策规定。现有的法规缺乏相应配套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搬迁腾退、居民补偿中的具体规定等,缺乏可操性。

4.由于地方财政紧张匮乏,不能及时有效地注入资金用于文物,造成对文物的投入就小,资金的不足给文物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文物安全

1、领导重视,始终把文物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主管局领导带领同志深入文物单位调查研究,紧紧围绕文物安全问题发动群众,集思广益。对文物安全工作,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讨论、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人力、物力、财力困难,指导、部署安全工作,协调、排解各种矛盾,想方设法解决消防、技防设施设备临时需要经费等问题,把文物安全作为文旅局开展一切工作的“底线”,既视为“保底”工程来抓,又当作“系统工程”来做,努力使每个文博单位走出一条“制度完善、管理科学技术先进、"人机'结合、和谐统一”的“本质安全型”新路子,实现以个体安全保全局和谐的总目标。本着“先急后缓、先近后远、加大投入、力求长效”的原则,逐一实施帮教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保障了文物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加大安全隐患整治资金投入,不断完善消防、技防设施。近几年,在广泛宣传教育的同时,增加消防技防资金投入,完善安全设施。2012年以来,先后解决国保单位济阳曹氏宗祠、上章李氏宗祠、太平山房和省保单位宁氏宗祠、谢氏宗祠等文保单位电路老化、消防设施紧缺的问题。但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文物安全隐患整治形势依然严峻。

(三)狠抓制度落实,强化督查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制度

积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确定了文保单位周边的禁放范围,制定颁发的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工作实践,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更新、完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文物保护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使用单位的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度,确保文保单位完善每个岗位的责任制度,明白自己岗位的安全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了一套文物安全责任制度体系。以制度做保障,强化责任追究,有效地促进了文物安全工作的开展。

2、不断更新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务求实效

面对文物安全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不断更新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务求取得文物安全实效。建立文物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从领导决策机制、责任落实机制、运行保障机制、预警监控机制、宣传教育机制、协调联动机制、督查督导机制、应急处置机制着手,明确了每个文物单位的安全责任和责任范围,划分“点位图”在时间、空间上实现“零死角”,用制度明确责任,规范行为,保障文物安全。

(四)安全工作安排部署计划

因我县文物单位分布广泛且较分散,数目颇丰,文物点的消防安全工作尤为重要。结合今年全国将开始进行第四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2024年-2026年),正好也是三年文物系统专业性工作。在以上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检查工作,文物行政部门应每年对辖区内所有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工程施工项目检查至少1-2次。同时,积极认真地整改隐患,及时消除,继续加强提高文物安全意识,继续落实专项排查整治。一方面强化教育管理,建立、完善各种安全防范体制,另一方面逐年加大安全设施建设投入,每年投入消防、技防设施、设备的资金,取得了明显成效,就整体而言,我县的文物安全形势良好,发展态势积极稳妥。

三、时间安排

2024年3月至2026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4月至2025年12月)。各地各文物单位要全面排查本行业系统、本单位文物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建立“两个清单”,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强化持续跟踪问效,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整治措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12月)。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各地各文物单位要总结整治成效,形成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系统本文物单位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和各文物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消防)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强工作统筹,属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文物管理责任单位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二)保障安全投入。文物管理行政部门和各文物单位要持续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明确负责属地政府行政部门或承担相应职责的文物管理机构,配齐配优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具备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切实提升管理科学化水平,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管理能力建设等必备经费,确保相关硬件和软件得到及时有效维护和更新,保持安全生产稳定运行。

(三)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进一步做实做细宣传活动,加大各单位消防安全、后勤安全生产等政策、知识宣传力度,切实提升全文物系统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发挥行业领域专业优势,广泛开展文物安全保护救援知识和技能普及活动,大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应急反恐能力。持续深入开展文物保护行动,营造浓厚的文物安全保护工作氛围。丰富方式、拓宽渠道,深入挖掘并宣传典型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文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四)严格督导问效。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方式,紧盯重点部位、重点领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对在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够、排查整治不深入、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将给予一定处罚并通报批评。


青阳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消防)治本

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夯实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消防)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县安委办《青阳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青阳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消防)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加快推进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扎实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安全基础更加夯实,安全防范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2024年底前,初步构建医疗卫生机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管理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落地。

2025年底前,逐步建立与具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协作机制,构建各级负责、互相衔接、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有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全县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2026年底前,县卫生健康委和医疗卫生机构自觉把安全生产工作融入业务领域日常工作,从行业规划、发展政策、法规标准和行政许可等方面体现安全生产的要求,实现与业务同步发展,保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有力支撑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切实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按照《青阳县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青阳县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的实施意见》要求,县卫生健康委、医疗卫生、托育和医养结合等各类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县卫生健康委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制定领导班子和相关科室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加强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强力推动内设科室将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同时安排部署、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或安委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等各类法规,明确主要负责同志到工作人员安全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推动全员岗位责任落地,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托育机构要强化与教育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为第一责任人,与租赁场所的业主方、物业方在租赁协议中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责任;健全完善用火用电用气、巡查检查、安全培训演练、隐患整改等安全管理制度。医养结合机构要强化与民政部门沟通协调,将医养结合机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同日常业务工作同步推进。

(二)认真排查整治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切实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和“成绩每天归零”的忧患意识,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消防安全方面,全面整治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消防设施设备损坏停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以及其他突出消防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方面,要严格遵循危化品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和危化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强化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处置全流程管理。城镇燃气方面,全面排查食堂、锅炉、热力泵房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落实重点场所每日巡查、重点部位每日巡防等主体责任。有限空间方面,开展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辨识,建立健全相关安全制度,对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开展相关专业培训情况全面排查,严格落实作业现场安全防范措施,明确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第三方安全责任。自建(在建)房屋方面,对单位所有自建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督促落实“四方责任”,规范房屋改建改装和合理使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施工场地和装饰装修场所动电、动火、动焊管理,做好施工场所与工作区域有效隔离。后勤治安方面,加强对配电间、锅炉房、电梯、空调、污水站、制氧间和液氧站等场所和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和防护,严禁设施设备“带病”运行,全面整治老旧线路,严禁私拉乱接。强化内部安保,主动排查调处各类医患纠纷,严防伤医事件发生。

(三)有效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督查工作机制。县卫生健康委探索建立与消防、应急、住建、民政等部门的协作机制,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和联动模式,及时将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范围的安全问题移交有关监管部门,同步移交责任单位,确保消除监管盲区,形成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并落实常态化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通过交叉互查、随机抽查、联合多部门执法检查或第三方检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常态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促各医疗机构抓好日常安全巡查检查,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前组织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清单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及时交办,并跟踪督促安全隐患整改,落实闭环管理。医疗卫生、托育和医养结合等各类机构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带队检查,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县消安办(县安委办)开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用好安全生产领域“案例教育法”,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做到全覆盖;要抓好在职人员常态化培训、相关专业人员持证上岗和专业培训等,每年至少开展1次集中培训,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重点掌握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等技能,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纳入新员工入职培训重要内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做到人人过关;配齐补全消防、配电、锅炉等特种岗位人员,解决人才短缺问题,切实提高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管理水平。

(五)严格把好医疗机构入口关。县卫健委指导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做好医疗机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工作,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不得投入使用;严格医疗机构设置要求,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在医疗机构审批、校验等管理环节强化对床位、科室、人员、房屋和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内容的审核,确保医疗机构科室设置与诊疗科目、医师执业范围相匹配。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纳入医院等级评审条件。

(六)大力提高医疗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县级医疗应急队伍建设与管理,进一步提升应急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充实完善县各级医疗应急队伍建设,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做好事故灾难医疗应急准备工作,切实满足安全生产医疗应急救援需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机制,落实医疗应急防灾减灾救灾措施,加强应急准备、应急值守、事件报告工作,及时有效开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加强重大活动、重要节日以及特殊敏感时期的医疗应急保障。

(七)切实加强职业健康保护。以粉尘、化学毒物和噪声超标岗位治理为重点,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加快建设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相结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持续推进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规范化管理,开展质量控制评估与抽查。推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规范开展技术服务,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

四、时间安排

2024年3月至2026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4月至2025年12月)。各单位要全面排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建立“两个清单”,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强化持续跟踪问效,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整治措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12月)。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各单位要总结整治成效,形成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单位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消防)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强工作统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其他负责同志应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及时研究分管领域突出问题,并开展经常性督促指导和调研,切实抓好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落地。

(二)保障安全投入。各单位要持续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科(股)室,或承担相应职责的内设机构,配齐配优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具备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切实提升管理科学化水平,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管理能力建设等必备经费,确保相关硬件和软件得到及时有效维护和更新,保持安全生产稳定运行。

(三)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进一步做实做细宣传活动,加大各单位消防安全、后勤安全生产等政策、知识宣传力度,切实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发挥行业领域专业优势,广泛开展紧急医学救援知识和技能普及活动,大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他救能力。持续深入开展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营造浓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氛围。丰富方式、拓宽渠道,深入挖掘并宣传典型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四)严格督导问效。县卫健委将采取“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方式,紧盯重点部位、重点领域开展督导检查,同时及时总结各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对在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够、排查整治不深入、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及时约谈、通报、曝光,推动卫健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地落实。

各单位实施方案请于3月15日前报县卫生健康委,于2026年12月4日前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江婷婷,联系电话:18792161603,电子邮箱:2292456039@qq.com。


青阳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依据国家、省、市《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结合我县非煤矿山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攻坚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非煤矿山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重大灾害超前治理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实现井下人员减少10%以上;正常生产的非煤矿山应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规定的等级;非煤矿山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县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占比达到55%以上;非煤矿山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执法效能明显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攻坚任务

(一)开展非煤矿山产业结构攻坚

1.严格安全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安徽省铁矿等十四个矿种采选行业准入标准》,对达不到相应矿种最低建设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的矿山,一律不予准入。按照“总量控制、增存挂钩、优化布局、空间集聚”原则科学设置矿权,矿产资源勘查应达到规定程度,相邻矿山生产建设作业范围最小距离应满足相关安全规定,普通建筑用砂石露天矿山不得以山脊划界。严防边关闭边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提高非煤矿山规模化水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局、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2.关闭退出一批非煤矿山。力争到2026年底前全县依法关闭资源枯竭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3座以上,以关闭或淘汰退出非煤地下矿山为主。(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政府、县应急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3.整合重组一批非煤矿山。推进同一个矿体分属2个以上不同开采主体的非煤矿山,采矿证无缝对接且为同一采矿权人的地下矿山,生产建设作业范围最小距离不满足相关安全规定的非煤矿山,以山脊划界的普通建筑用砂石露天矿山等企业整合重组,统一开采规划、生产系统管理和安全管理,实现矿权、规划、主体、系统、管理“五统一”。到2026年底完成青阳县双合-阳山矿区整合工作,推动青阳县来龙山方解石矿区启动实施整合。(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委、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政府、县应急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4.升级改造一批非煤矿山和矿用设备。加强整合技改扩能矿山安全监管,杜绝落后产能低水平重复建设。新建、改扩建地下矿山原则上采用充填采矿法,不能采用的应严格论证。中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不得有4个以上生产水平同时采矿。加快推进撬毛、支护、运输机械化,生产规模超过30万吨/年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当采用机械化撬毛作业。推进大型非煤矿山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严格执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目录的通知》(矿安〔2022〕123号)要求,督促企业对照非煤地下矿山矿用产品目录开展全面排查,建立更新淘汰清单,2026年底前全部按要求改造到位。非煤地下矿山建立应急广播通讯设施,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的非煤地下矿山实现地下水动态观测,工程地质复杂、有严重地压活动的非煤地下矿山实现地压监测,非煤地下矿山实现地面沉降监测。(牵头部门:县应急局、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二)开展非煤矿山重大灾害治理攻坚

5.制度化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2024年11月底前,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的地下矿山一律采取物探、钻探、化探相互验证的方式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实施停产整顿,对弄虚作假的一律推倒重来。对矿井开采范围发生调整或者开采区域地质条件发生明显变化的,动态补充普查,严格执行《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全面查清3—5年采掘范围内矿区及周边采空区、地质构造等各类隐蔽致灾因素。进一步明确水文地质类型和工程地质条件,重新确定灾害设防等级。2025年底前,完成对南阳方解石矿区统筹组织开展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及时予以治理。(牵头部门:县应急局、陵阳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

(三)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科技支撑攻坚

6.数字赋能安全监管监察。2024年底前,正常生产建设的非煤地下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全面建成并运行。2025年底前实现正常生产、建设的非煤地下矿山重点岗位“无视频不作业”。2026年底前全面实现“互联网+监管”新模式。(牵头部门: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

(四)加快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7.规范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管理。加快推进清退井下劳务派遣用工、取消井下爆破作业专项外包。地下矿山采掘施工单位项目部要配备采矿、地质、测量、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每个专业至少配备1人;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矿山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得在其他矿山兼职。2025年底前,力争所有正常生产的非煤地下矿山实现采掘(剥)施工队伍自有或者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整体管理。(牵头部门: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政府、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县公安局)

8.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4年开展“安全班组建设年”活动,组织班组长“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加强“反三违”教育,选树一批安全班组和优秀班组长。积极开展“上标准岗、干标准活”行为规范活动,推行各类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落实全员上岗作业前的安全确认活动。结合上级规范要求,细化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激励约束政策,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动态监管。正常生产的非煤矿山必须在2026年前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水平。(牵头部门: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政府、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

9.严格规范第三方服务机构支撑。加强非煤矿山领域安全评价、设计、检测、检验、咨询、培训、监理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项目监理服务中出具虚假报告、超业务范围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曝光一批、处罚一批、清退一批。(牵头部门: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县住建局)

(五)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10.健全完善非煤矿山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每月开展1次、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台账,由主要负责人跟踪督办,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逐一整改销号。对未开展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牵头部门: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政府)

11.健全完善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跟踪督办机制。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销号制度,督促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确保闭环管理。2024年底前建立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和动态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牵头部门: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政府)

12.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管理和调查处理机制。2024年底前实现非煤矿山企业自查上报、监管监察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实行清单制度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监管部门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成立调查组,查明原因,认定责任,提出问责建议。对重大事故隐患反复出现、屡改屡犯的,依法提请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实际控制人责任,有上级公司的,要严肃倒查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责任。(牵头部门:县应急局)

(六)提升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

13.加强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按照国家

矿山局部署要求,组织全县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在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开展集中培训工作,主要负责人和“五职”矿长(必须有主体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有10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每年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将“逢查必考”落到实处。积极组织我县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参加省厅组织的脱产专题培训,切实提高能力素质。(牵头部门: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党校)

14.加强“三项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首次取证的地下非煤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突出对新进岗位人员特别是外包项目部新进岗位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非煤矿山特种作业人员业务知识专项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依法限期整改直至停产整顿,并严肃追究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非煤矿山“四类”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为主体专业毕业且有5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建立包括外包施工单位从业人员在内的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牵头部门: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政府)

15.推进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完善应急叫应回应响应机制,聚焦从业人员紧急撤离和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督促矿山企业赋予矿山调度员、安检员、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等人员现场紧急撤人权,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紧急撤离和逃生避险应急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避灾路线、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自救器使用、安全避险应急处置要求。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牵头部门: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政府)

(七)深化矿山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6.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宣传。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以及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等为重点,常态化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以“案例教育法”为主线,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宣传“进机关、进矿区、进企业、进班组”。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将每次执法作为一次安全宣传的机会。(牵头部门: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政府、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

17.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拓宽向社会公布接收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举报的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完善并落实举报受理、核实、办理、反馈、追责等闭环管理机制,及时兑现举报奖励。(牵头部门: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

(八)推进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能力提升

18.强化基层矿山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组织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集中培训。持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战锻炼和专业训练,强化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选树执法先进典型,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牵头部门: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县财政局)

19.提升执法装备水平。加强各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增加装备配备种类并及时更新执法终端设备,实现执法装备之间基础数据兼容、共享,不断增强装备智能化水平。推动配备使用矿山安全监管执法记录仪。(牵头部门: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县财政局))

20.强化执法监督。全面使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和全过程执法监督,实施执法文书修改留痕管理、智能提醒。建立执法责任倒查机制,压实执法检查带队负责人责任,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类的重大事故隐患长期未查出的、长期只检查不执法、问题隐患描述避重就轻、规避处理处罚的,启动倒查机制,依法严肃追责问责。(牵头部门:县应急局)

(九)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

21.深入推进精准安全检查执法。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执法、远程监察等工作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的查处,加大重点抽查、突击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等行为,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用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用电量监测等信息化手段,精准开展现场检查。(牵头部门:县应急局)

22.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非煤矿山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需第一时间将事故基本情况电话报告相应非煤矿山监管监察部门;加强重大事故挂牌督办和典型较大事故跟踪督导,精准认定事故原因和责任;视情况对典型、瞒报谎报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提请上级调查,严肃追究责任企业实际控制人责任。强化警示教育,发生较大事故的,一律约谈企业及上级公司,制作警示教育片,责令停止生产、开展全员集中培训;发生死亡事故的矿山,一律停产整顿,严格组织验收。(牵头部门:县应急局,配合单位: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

23.强化检查和督导帮扶。建立完善抽查、核查、约谈、报告常态化工作机制,坚持多约谈、多通报、多暗访、多曝光,将责任、压力层层传递到基层末梢。对想干好、愿投入但技术弱、基础差的矿山,将组织专家进行“一对一”定向帮扶、专家会诊等专家指导服务。(牵头部门: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围绕攻坚任务,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分年度制定攻坚清单,明确具体任务、完成时限、工作目标,统筹推进矿山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各职能部门要定期向地方政府有关负责同志汇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及时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有关单位要研究制定关闭退出非煤矿山的配套政策与保障机制。列出关闭退出、整合重组、改造提升非煤矿山年度计划,并积极推进。积极用好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支撑保障。督促非煤矿山企业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满足安全生产需求。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纳入检查重点内容,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等问题,要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等问题,县安办将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四)强化激励引导。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各矿山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对非煤矿山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加大对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


青阳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进一步夯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工贸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根据《安徽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池州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青阳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围绕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进一步夯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治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落实一批针对重大风险隐患的“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2024年底前初步建成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2025年底前基本形成自主管理、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2026年底前形成动态清零、闭环管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控,一般事故得到明显控制,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工程。

1.开展工贸企业基础情况调查。结合我县实际,科学制定调查工作方案,进一步核查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加强对量大面广的一般工贸小微企业调查摸底,摸清我县工贸小微企业基本情况。

2.宣传贯彻重点行业领域标准规范。抓好《金属冶炼目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重点监管目录》以及钢铁、铸造、粉尘防爆、锂电池、危险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安全标准的宣贯解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文件,督促企业及时制(修)订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调查研究,为制定出台《安徽省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建言献策。

3.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持续督促工贸企业依法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对于新改扩建金属冶炼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规范项目预评价、竣工验收;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其资质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对《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实施以来已经建成,但存在设计不规范的或设计与现状严重不符的,要督促企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诊断并整改到位;没有安全设施设计的,要补做设计。对一般工贸企业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工贸行业(不含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通知》(皖应急〔2021〕145号)要求进行管理,对通知印发后大中型工贸企业、涉及粉尘涉爆、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新改扩建项目未经规范设计的,督促企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补做安全设施设计诊断并整改到位。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各个环节专家使用继续实行向县应急管理局报备制。

(二)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程

4.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运用。总结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围绕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标准解读等,在全县范围内加强宣贯、学习、运用,形成学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制定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检查指引,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隐患排查整改质量。

5.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工贸企业建立落实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按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改。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金属冶炼、粉尘涉爆等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至少每月带队检查1次,并亲自组织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6.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结合实际,坚持“小切口、抓关键”,突出金属冶炼、粉尘涉爆等高风险领域,高温熔融金属、煤气、喷(漆)涂、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场所,有限空间、筒仓清库、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开展年度重点整治,突出重点企业,聚焦检查重点,在精准排查整治上持续发力,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7.落实员工隐患报告奖励制度。推动工贸企业建立健全员工报告隐患奖励制度,明确事故隐患举报的问题情形和奖励标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承诺机制,企业按层级对本岗位,特别是高风险作业进行安全承诺,全面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履职意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进行承诺,对违反承诺情形的,落实针对性监管措施。

8.加大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力度。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开展事故调查。深入剖析每一起工贸行业亡人和较大以上涉险事故教训,强化事故警示震慑作用,固化事故警示工作机制。凡是国内发生工贸行业典型事故或造成较大影响的事故,向全县工贸企业特别是行业相同、设备相似、工艺相近的企业,通过工作群等方式,发送警示信息。充分运用案例教育法,每一起工贸行业事故及时由县应急管理局召开现场警示会,加强警示教育。对三年内发生2起同类型事故或重点行业领域事故的乡镇、开发区,及时印发工作提醒函,视情况采取约谈、重点关注、帮扶指导等措施。每年统计分析全县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剖析事故原因,发掘事故背后的共性问题,提出安全防范措施。

(三)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提质增效工程

9.提升企业标准化创建质量。统筹推动、积极引导工贸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完善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以标准化推动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县应急管理局持续推进三级标准化企业创建,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做好标准化创建、评审、抽查、撤销全流程管控工作,实施重大事故隐患“一票否决”。组织对企业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抽查,督促引导企业真建、真用,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水平。分行业、分等级选树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

10.实施标准化联合激励政策。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差异化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落实标准化达标创建联合激励政策,对达标企业减少安全执法检查频次,符合相关条件的实施工伤保险费率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下浮、信贷信用等级上浮等激励政策,增强企业自主安全管理的内生动力。

(四)实施本质安全提升工程

11.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在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全面推广应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开展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3人以上金属粉尘、10人以上其他粉尘企业,以及所有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监测预警数据全面接入系统使用,实现重点监管企业“能看见、可调度、易指挥”。

12.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工贸行业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动在用设备、工艺改造和淘汰。禁止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新改扩建项目采用固定式保温炉组、钢丝绳铸造机,淘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焊机。

13.推广先进技术装备应用。聚焦重大安全风险,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降低高危场所和岗位现场作业风险。加快推广钢铁企业煤气区域机器人巡检,粉尘涉爆企业采取自动打磨抛光、湿法除尘等“减人降尘”措施,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使用倾动式熔炼炉、液压式铸造机,建材企业搬运码垛、清仓清库、投料装车、高温窑炉等安全风险较高的岗位“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有限空间作业企业采取挂牌上锁、物理隔离、改进工艺等技术措施,从源头上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14.发挥驻青、县管企业“排头兵”表率作用。组织驻青、县管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创新示范活动,学习标杆企业先进经验做法,大力推动安全管理标准化、高危岗位自动化、安全信息数字化、监测预警智能化“四化”建设,在安全管理体系创新、先进技术装备应用、安全数字化转型等方面选树典型示范企业,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给全县工贸企业做标杆。

(五)实施企业从业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工程

15.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三年内完成工贸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法人代表、总经理,下同)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按照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工作安排,2025年组织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国家统一安排的“中央党校主课堂+省、市、县(区、市)分课堂”集中培训。县应急管理局结合实际,组织对未覆盖到的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各乡镇、开发区组织对辖区内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责任,即带头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带头排查整治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带头开展动火等危险作业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6.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推动工贸企业将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要求纳入必学内容,列为安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落实工贸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推动工贸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提升,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开展机械制造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等实施工伤预防培训全覆盖,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将接受本单位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实习生等人员纳入统一管理。

17.提升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结合企业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定期组织开展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指导鼓励企业采取“不提前通知、不设脚本、不预设场景、不预设地点”的“四不”方式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各乡镇、开发区要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每年至少组织1次工贸重点行业领域疏散逃生演练现场观摩活动,推动工贸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金属冶炼、劳动密集型及“厂中厂”等类型企业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

(六)实施安全监管执法效能提升工程

18.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精准执法行动。结合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动态清零行动,制定年度执法计划,突出高风险行业领域,分级确定重点检查企业名单,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深入推进精准执法,对其他工贸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等方式,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大批重大事故隐患,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依法履职的,依法严格采取“一案双罚”措施。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和线上巡查有机结合,打造传统执法与非现场监管互为补充、齐头并进新局面。

19.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持“减量控大”,认真分析近年来我县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等类型事故多发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聚焦制度管理措施和现场技术措施的落实,深化“小切口”专项整治,持续消除隐患存量。对照工贸企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突出抓好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企业,防范控制较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三违”作业,不断提高工贸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预防能力。

20.推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地区帮扶行动。综合分析评估治本攻坚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工贸行业事故总量、监管力量等因素,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聘请专家等模式,采取集中教学、现场观摩、一对一诊断指导等方式,每年确定1-2个乡镇、开发区开展治本攻坚帮扶指导。县应急管理局每年组织对有限空间、粉尘涉爆、金属冶炼企业聚集的重点乡镇、开发区或重点企业开展帮扶指导。对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工贸企业,组织工贸和化工专家进行安全体检会诊,督促整改到位。

21.提升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专业能力。指导各乡镇、开发区建立安全监管股室和执法机构相互配合、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围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执法检查。县应急管理局每年举办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班,加大对各乡镇、开发区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力度,加快补齐安全监管人员专业短板。

(七)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2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工贸企业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重点检查事项等为重点,常态化开展宣传活动。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增强全社会对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3.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推动《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皖政办〔2017〕75号)落实,鼓励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完善并落实举报受理、核实、办理、反馈、追责等闭环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企业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监督中的作用,鼓励社会各界、群众团体等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监督。

三、时间安排

2024年5月至2026年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5月-6月)。各乡镇、开发区认真分析本地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及时将实施方案传达至辖区工贸企业。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7月至2026年9月)。各乡镇、开发区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七大工程”,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执法和指导服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024年开展工贸企业基础信息调查,全面摸清我县工贸企业信息,统计掌握重点行业领域和规上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情况;开展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动态清零粉尘涉爆企业重大事故隐患;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开展机械制造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启动我县粉尘涉爆、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工作;配合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完成对工贸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调研,为制定出台我省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指导意见建言出策。

2025年开展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动态清零金属冶炼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组织开展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配合市应急管理局持续开展机械制造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到年底前完成所有培训对象培训任务;实现所有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和3人以上金属粉尘、10人以上其他粉尘企业监测数据系统接入。

2026年开展工贸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组织对储存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专家会诊;实现粉尘涉爆企业、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应接尽接”,全面建成使用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对治本攻坚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沟通协调,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推进会等措施,研究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深入分析工贸行业治本攻坚行动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分析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省推广。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开发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实施方案,明确治本攻坚年度目标、任务分工和保障措施,建立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工作机制,加大工作推进力度。配齐配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大力选聘专兼职技术检查员,强化行业专家、技术服务机构支撑,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和治理效果。

(二)坚持标本兼治。各乡镇、开发区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既要集中治理攻坚,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也要通过落实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治本之策,从根本上补齐工贸安全管理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堵塞安全管理漏洞、盲区。

(三)严格监管执法。各乡镇、开发区对企业自查上报、监督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汇总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对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督促落实整改到位,逐项销号。对拒不整改、故意拖延不改或整改无望的企业,严格依法处理;对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或停止相关生产设备使用,并依法实施处罚。

(四)推动群防群治。各乡镇、开发区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一线,帮助解决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本质安全改造、信息化系统建设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要结合工贸企业量大面广的实际情况,推动完善安全治理社会化机制,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发挥乡镇(街道)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作用,共同做好工贸非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一般性检查、安全宣传等工作,推动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

(五)强化舆论宣传。各乡镇、开发区要建立工贸行业治本攻坚典型经验推广机制,定期发布一批机制办法、管理创新、先进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实践案例,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定期曝光一批涉及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违法行为的典型执法案例,强化警示威慑和教育引导作用。

(六)严肃考核问责。各乡镇、开发区要根据治本攻坚工

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加强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对治本攻坚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得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要强化约谈、警示、通报等措施,切实推动治本攻坚行动落地见效。


青阳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

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要求,进一步夯实我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遏制事故,根据《安徽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池州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青阳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不断健全,本质安全水平和人员技能素质能力进一步提升,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基础支撑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安全许可审批复核

1.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审查,对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严格开展安全生产许可现场核查。

(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2.持续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新出台、新修订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贯力度,提升法规规范实施质效。

3.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要求,聚焦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实施精准执法,对于“只检查不处罚”、处罚条款落实不到位的,加大通报约谈力度,提升行政处罚效能。

(三)实施作业安全专项治理

4.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专题培训,将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带压密封、带压开孔等作业安全作为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必查项。

5.督促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风险承诺公告,根据企业承诺公告情况对特殊作业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

6.推进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与HSE管理体系一体化建设。

(五)实施人员专业素质能力提升工程

7.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实施的业务培训。

8.严格规范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考核。

(六)推进烟花爆竹安全保障能力提升

9.推进烟花爆竹仓储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实战化应用,完善线上线下融合监管机制,实时掌握批发企业库存情况和管控重点部位安全风险。

10.持续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重点整治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违规销售超标违禁产品等行为;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推进。要及时研究治本攻坚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治本攻坚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统筹推进本地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二)强化帮扶支持。要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引导支持鼓励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等,提高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用好“案例教育法”,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或报告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指导服务。要根据治本攻坚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加强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帮扶作用,组织专家帮助解决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本质安全改造、人才培养、信息化系统建设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青阳县县属企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按照《安徽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省属企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池州市市属企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县国资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推动县属企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理念更加牢固,坚守安全红线、底线的意识更加牢固,责任更加明晰,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更加主动。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压减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力争减少一般事故,继续保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1.常态化推进安全生产督察、督导工作。以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具有全局性、牵引性的重点工作任务作为督察重点,督促县属集团公司持之以恒开展现场察看,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摆位。聚焦阶段性重点任务、重点行业专项治理、重点时段突出问题,强化全过程督促指导,着力帮助县属集团公司找准安全生产领域源头性、根本性问题。

2.压实县属集团公司党组织、经营层安全生产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纳入县属集团公司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作用,督促县属集团公司党委党组织、经营层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自觉承担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不能以牺牲人民的生命为代价的观念,严格落实县属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县属集团公司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履责述职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针对性督查检查。

3.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按照《安徽省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实施意见》要求,落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县属集团公司结合主责主业实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督促县属集团公司要结合实际,组织对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检查。

(二)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1.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根本整治。督促指导县属集团公司总结提炼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围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在集团内推广、学习、使用,形成各行业领域学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全覆盖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制作有关视频,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2.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促指导县属集团公司强化风险研判,定期分析研判本企业消防安全风险,开展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紧盯市政建设、矿山、文旅等重点领域、行业,实行分类化排查、差异化监管、系统化治理。督促常态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落实闭环管理。

3.建设工程施工专项治理。督促指导县属集团公司深化市政、公路、水利等工程的专项整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突出高处坠落、坍塌、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实施建设施工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地区、高风险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狠抓基础推进强基固本

1.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队伍。督促指导县属集团公司根据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人员,做到应配尽配、配齐配强;要优化安全管理人员履职环境,有效提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生产经营单位中的地位和作用;在企业选人用人方面要严格落实安全履职尽责情况审核,避免企业各级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建立健全与企业日常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管理体系,切实推进企业生产安全管理的改革与发展,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奠定基础。

2.强化基层人员安全生产履职能力建设。督促指导县属集团公司开展基层安全生产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落实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

(四)开展全员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全面推进“案例教育法”,加强县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县属集团公司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体系,引导县属集团公司全员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运用“案例教育法”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项目、进现场、进生产车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财政局(国资委)统筹县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县属集团公司要认真贯彻落实《青阳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建筑、矿山、交通、文旅等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子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二)强化制度宣贯。县属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宏观调控和配套政策供给,增强安全生产综合能力。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严格考核问责。县国资委将加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的考核问责,有关工作纳入县属集团公司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企业进行纠正,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督导,对重大隐患悬而不决、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县属集团公司要加强对所属企业的考核问责。


青阳县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

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市市场监管局和县安委会《青阳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守好安全底线的意识更加强烈,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完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明显改善,质量监管机制模式更加优化,法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科技支撑更加有力,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持续稳定,重要工业产品质量水平稳中有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压减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相关单位管理能力和人员素质

1.深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每月听取特种设备安全情况汇报,定期组织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事故应急演练,建立并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积极运用监督抽考、教育培训等手段,提高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的履职能力。2024年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2025年至2026年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监督检查、检验以及企业报告等方式掌握的情况,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将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督导整改有机结合,推动建立完善特种设备一单四制等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组织指导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开展质量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按照排查重点和台账清单,有效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并及时整改。(特设局、质量科,各市场监管所,排名第一位的为牵头科室,下同)

2.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作业人员素质。加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推动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重点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加大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的培训考核力度,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加强内部培训和考核,大力开展相关人员能力培训。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网络售卖作业人员证书、从事虚假查询(网站)活动等违法行为。(特设局、市场规范科,各市场监管所)

3.开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综合治理行动。针对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特点,强化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对不同规模的使用单位分类施策,推动小微企业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鼓励有条件的使用单位,加装和使用司机权限采集、司机行为识别、周边环境预警等安全保护装置。开展叉车安全日系列活动,通过为在用叉车张贴安全提示等措施,强化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指导使用单位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举办叉车作业人员理论考试培训班,提升理论考试度通过率,快速增加我县叉车持证人员数量,提高叉车持证上岗率。(特设局,各市场监管所)

(二)加强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

4.开展锅炉安全提升行动。2025年底前,推动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案件查处,持续打击大容小标、未按要求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特设局、执法中队,各市场监管所)

5.深入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进一步压实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整治非法电梯使用,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提高维护保养质量水平,促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推进电梯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宣传引导和社会监督,不断完善电梯安全治理体系,推动解决电梯安全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持续降低电梯故障率。(特设局,各市场监管所)

6.开展氧气瓶排查整治。推进工业氧气瓶瓶阀更换为保压阀,工业氧气瓶充装单位的充装设备要满足保压阀充装要求;2025年底前,进一步完善氧气瓶充装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2026年底前,实现在用的工业氧气瓶采用保压阀。(特设局,各市场监管所)

7.开展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排查整治。开展过山车类大型游乐设施(单车和多车滑行车系列)隐患排查整治,强化运营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2024年底前完成整治工作。结合《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技术规程》贯彻实施,严格依法监管,开展悬崖秋千等大型游乐设施隐患整治,从生产、使用、检验各个环节,提高悬崖秋千等设备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游乐安全。(特设局,各市场监管所)

8.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印发<青阳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安〔2023〕11号),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专项整治。(特设局,各市场监管所)

对燃气器具生产销售单位持续开展排查,建立完善燃气器具生产销售单位台账和质量安全档案。加强燃气器具生产销售单位监督抽查,对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查封,严禁流入市场,防控和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加强燃气器具经营环节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进货查验、入库验收等台账制度。对移交的“问题灶、管、阀”进行溯源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惩,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加强宣传引导,发布消费提示,增强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质量科、执法中队,各市场监管所)

(三)强化特种设备技术支撑

9.加强特种设备检验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监管,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管理,引导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特设局,各市场监管所)

(四)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行动

10.突出监管重点。聚焦燃气器具、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烟花爆竹、消防产品、危险化学品、防爆电器、电线电缆、车载常压罐体、安全帽等18类重点工业产品,针对生产销售单位集聚区、质量安全问题易发多发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销售门店等重点区域,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加大监督抽查和检查力度,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质量科,执法中队,各市场监管所)

11.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流通领域监督抽查力度,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实施质量安全责任生产流通双向追查。开展生产销售单位现场检查,重点查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生产销售“三无”产品或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产品的行为。切实用好“三书一函”(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制度),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现场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及时向生产销售单位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生产销售单位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生产销售单位组织进行约谈。(质量科,执法中队,各市场监管所)

(五)强化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领域监管执法

12.严格审批制度。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企业登记注册中,对于安全生产领域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登记前置审批的,依法严格执行“先证后照”的制度,未取得相关生产经营许可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注册许可科,各市场监管所)

13.聚焦重点产品质量安全,持续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将燃气安全整治重点领域中制售伪劣燃气灶具、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违法充装和检验气瓶等违法行为纳入2024年“铁拳”行动重点打击。2024—2026年期间,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选择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较为突出的1至2个领域纳入年度“铁拳”行动重点任务,从严从重予以打击。(执法中队,各市场监管所)

14.强化信用约束。完善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数据库,

建立生产销售单位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质量科、市场主体科,各市场监管所)

及时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强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依法依规将安全生产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相关部门提供的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和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积极曝光安全生产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典型案例,强力震慑违法失信行为。(市场主体科、质量科、特设局、执法中队、标准计量科,各市场监管所)

(六)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

15.加强CCC认证监管工作。落实CCC认证目录管理,推动商用燃气灶具、可燃气体探测器、燃气用连接软管、燃气紧急切断阀、电动自行车头盔等产品纳入CCC认证目录,增强守护群众安全的能力水平;落实CCC认证监管制度,加强汽车、电动自行车、家用燃气灶具等重点产品安全认证监管,努力提升监管效能;配合总局、省局做好CCC认证机构、CCC认证实验室监督检查及重点产品CCC认证有效性抽查工作。配合开展“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市场规范科,各市场监管所)

(七)持续完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16.积极参与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国家标准制修订。鼓励我县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老旧、高参数等高风险特种设备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推动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标准计量科,各市场监管所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月至4月)。编制印发青阳县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部署启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明确各阶段性任务要求。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对市场监管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依托“一单四制”制度,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深入分析市

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好的经验做法,要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报市局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组长由甘正华担任,研究治本攻坚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治本攻坚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

(二)加强投入保障。强化治本攻坚相关经费的投入,切实做好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加快推进全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平台和省局行政处罚信息系统应用,逐步构建市场监管现代化的行政执法体系。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系统建设,完善抽查、处理等全链条信息,推动监管执法信息共享共用,推动形成智慧监管合力。

(三)强化正向激励。加强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统筹做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促进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要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用好正向激励手段,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四)强化舆论引导。强化宣传,积极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中总结的经验成果,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持续震慑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协调处置,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舆情处置双牵头机制作用,及时协调处置突发敏感舆情。

3月起请各部门每月25日前将本月工作情况报县局特设局,12月25日前报送当年工作总结。

特设局联系人:左笑娟         电话:5026130


青阳县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名单

 

    长:甘正华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章良泽 、程强、方乐、刘旭飞、谢菁

 员:管荣虎、孙正银、魏正发、张效民、章蕾、崔峥嵘、万泉林、袁志虎、刘防震、胡祥龙、苏志英、茆灵斌、曹凌海、刘燕、杨月生、李治治。

左笑娟负责数据的汇总统计工作。

 

 

 

 

 

 

 

 

 

抄送:市市场监管局、县安委办


青阳县广播电视台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广电总局、省广播电视局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夯实广播电视系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安徽省广播电视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消减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高度自觉和能力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广播电视行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任务

通过三年的治本攻坚,广播电视行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意识更加牢固,责任更加明晰,消减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维护县级广播电视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一)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引导力度。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化广播电视头条和网络视听首页首屏及短视频“首屏首推工程”建设,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月等活动宣传。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

(二)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水平。全面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取得的成效,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开展互学互鉴。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等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完善本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特征清单,推动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强化重大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全面提升安全水平。

(三)加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力度。进一步完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及网络安全、设施安全规章制度。明确与安全播出相关的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和防护要求,强化广播电视网络系统风险排查和技术检测,完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测评整改闭环管理,及时修订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推进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支撑平台建设,健全广播电视安全传输保障工作机制。持续做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及网络安全、设施保护工作,做好传媒设施反恐怖防范标准达标建设,加强安全播出事故事件管理,完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信息通报、经验交流及事故处理工作。深入开展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适时组织参加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工作经验交流和专业培训,健全完善广播电视设施保护信息通报工作机制。重要保障期间,部署做好安全播出保障各项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安全播出检查,排查风险隐患。加强对广播电视特殊工种安全防护技术的研究,推动安全工作中技防设施及手段的应用,加强广播电视特殊工种人员的管理和技能培训。

三、进度安排

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月至4月)。印发青阳县广播电视台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八大行动”,对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抓好组织实施。要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

(二)推动责任落实。按照职责分工和《安徽省安全生产“三

管三必须”责任清单》《“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实施意见》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强化考核督导。及时收集掌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三)持续加强投入。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强化正向激励。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利用好安全生产“赛马”机制,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纳入考察,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加大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青阳县教体局体育领域安全生产

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推动我县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尽量减少一般事故。根据《安徽省体育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并结合我县体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落细落实体育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19条判定标准,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风险研判不及时、重大风险管理措施缺失、安全举措执行不到位导致重特大、较大事故发生。通过治本攻坚行动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风险隐患和整治风险隐患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县体育系统领导干部、广大体育从业者和体育生产经营业主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防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时时处处事事“想安全、抓安全”氛围更加浓厚,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对体育行业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体育行业重大风险的“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安全基础和能力提升,安全事故隐患和发生几率下降,体育事业发展的安全根基更加稳固。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安全责任体系健全行动。全县体育系统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切实摸清监管对象底数。县教体局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对体育领域的经营场所进行摸底,要本着“宁可往前一步形成交叉,不可后退一步形成真空”的原则,做到应统尽统。二是建立部门监管权责清单。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综合运用考核考察、激励奖励等措施,建立体育行政部门安全生产权责清单。三是健全风险防控评估机制。2025年底前,县教体局积极构建风险分级管控预防与评估机制,建立体育领域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五个清单。四是健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和督办机制。在巩固消防安全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成果基础上,县教体局综合运用“四不两直”等方式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排查检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每月至少一次,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开展前必须开展),真正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

(二)实施体育赛事活动督查行动。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通知》《安徽省体育赛事活动管理细则》要求,开展赛事活动督查。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县教体局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发起、谁负责”落实赛事安全主体责任。二是把握赛事重点环节。各类办赛主体要全程把控赛前、赛中、赛后三个关键环节,办好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比赛前把好比赛时间关、比赛资格关、比赛收费关和竞赛规程关,推动赛事顺利举办;比赛中把好赛风赛纪关、比赛安全关、住宿餐饮关,推动赛事平稳举办;比赛后把好秩序册和成绩册审核和总结关,推动赛事圆满结束。三是强化重大赛事审批。对重大体育赛事县教体局要按照审批管理权限,对职权内审批的体育赛事活动安全检查进行随机抽调检查,特别是对赛事活动组织者是否周密制订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密做好赛事活动各项保障,开展风险分析研判,完善“熔断”机制等情况开展督促检查,防范重大事故发生。

(三)实施体育场所安全督查行动。对各级各类体育场馆、训练场所、体育培训类场所,县教体局和安全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行业监管职责,严格落实体育场所场地设施、器材设备等技术标准。一是防范重大隐患事故。县教体局和安全责任单位要对照《体育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3版)》9条内容开展督促检查,聚焦“场地场所、设施设备、人员培训、应急疏散、消防措施”等突出问题,紧密结合重要时间节点、重大活动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采取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二是有重点开展督查。加大体育馆等大跨度建筑物质量安全排查整治,加快场馆开放和智能化改造力度。加大对大型体育场馆消防安全专项督查,强化责任单位提升对防火、灭火、逃生三个环节中的硬件、制度、能力等方面的建设力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3年内,县教体局对本级体育场馆及公共体育设施监督管理情况督察一遍。三是帮扶式开展督查。进一步强化督促指导、帮扶体育场所及体育设施运动管理安全责任人找准安全生产根本性、源头性问题,提高安全实效。

(四)实施高危体育经营监管行动。一是严把审批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严格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标准,相关体育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标准。二是严把督查关。每年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开展监督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许可检查工作方案,对所辖区域内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落实整改安全措施。重点检查: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说明及安全检查等制度,专业救援力量数量配备、持证上岗等情况。

(五)实施管理人员素质提升行动。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法普及宣传。结合全民普法教育,创新方法和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强化法制观念,县教体局制订法制宣传计划加以落实。二是加强安全常识和技能教育培训。每年深入持续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活动,利用传统宣传手段和新媒体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常识教育,邀请专家授课培训、开展应急器材使用、组织应急疏散演练等方式,达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目标。三是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在年度教育计划中,安排安全生产法治教育,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剖析典型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教训,浓厚安全氛围践行安全发展理念。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体局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跨部门安全生产督查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在本单位本部门落实落地,有效有力推进。

(二)加强资金投入。对需投入较大资金整改安全风险隐患的体育场馆(场)、体育设施设备等项目整治,县教体局要科学合理安排预算,加强资金统筹,尽早落实整治资金,以“功成不必有我、功成必定有我”、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防止久拖成祸,采取购买专业技术服务团队方式,促进技术含量高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真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完善法规制度。县教体局要强化依法治体思维,针对赛事管理、设施设备、内部管理等建章立制,加强赛事活动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制订、安全督查检查规范等,从源头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纪律要求。县教体局要把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年度重点工作,列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举措不完备、重大风险排查整治不及时、重大安全事故处置不力的,将严肃追责问责,以严肃问责倒逼严格履职。


青阳县林业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筑牢全县林业安全生产基础,根据国家林草局《林草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安徽省林业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和《青阳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治本攻坚行动,全县林业系统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全面强化,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能力全面提升,防火基础建设、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隐患排查、综合治理成效明显增强,为建设“绿美江淮”提供根本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多方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守住安全底线的第一道工序抓紧抓实。每年3月份、10月份,结合“森林防火宣传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悬挂标语、印发资料、发送短信等多种形式,同步推进林业安全生产宣传,让林业安全生产人人皆知。加强技能培训,采取专题讲座、经验交流、座谈讨论和现场教学等多种形式,推动林业安全生产培训全覆盖。督促林业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二)多渠道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持续深化林业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清单管理,重点建立森林防火、林企生产、林区营房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明细,明确责任、措施、标准、时限,逐一销号管理。督促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三)多手段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推动营造林、木竹材采伐、疫木处理、野外调查监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作业人员,森林经营管理单位半专业扑火队伍,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公众展示展演相关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将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林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应急演练,着力提高一线生产员工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四)多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紧盯春节、“两会”、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关键时期和重要节点,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联合应急、公安、消防等部门,组织林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主要检查办公院区、办公大楼、人员宿舍的消防安全隐患;国有林场、国有场圃房屋安全情况,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值班执勤、防火宣传、物资器材维护保养等情况;自然保护地索道、缆车、大型游乐设施以及玻璃栈道、浮桥吊桥建设管理情况。林区断头路、水毁路、坍塌路、垮塌桥等危险路段情况。

(五)多方式开展安全能力提升。按照“一岗多能”的要求,组织森林防火队伍、乡镇消防站开展实战化演练和比武竟赛,每年要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森林防扑火实战演练、依托防火专业队力量,每年统一对乡镇级防扑火队伍开展轮训。林业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消防器材使用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通过加大森林防火物资器材采购、储备和配发,提升基层扑救能力。

(六)多途径推进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24]67号),全面推进森林防灭火一体化建设,林业、应急、公安、电力等部门协同完善森林防灭火规划并推动实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林区各类工程以及防灭火设施建设。以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为契机,加快推进森林防火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林火阻隔系统和以水灭火设施建设。

三、进度安排

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4月份前)。各乡镇林业站、国有林场、局机关各科室根据省市县安委会有关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进度、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全面部署、宣传发动林业行业三年攻坚行动,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有序推进治本攻坚行动,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持续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巩固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确保基础建设明显提高,规章制度明显完善,防范能力明显提升,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全面总结全县林业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的成效,推动形成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夯实林区安全基础。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安全生产事关全局、全县林业部门思想上务必高度重视,行动上务必坚决高效、成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定期分析形势,制定整改措施,堵住管理漏洞,确保整治成效。

(二)注重梳理总结。各乡镇林业站、国有林场要及时梳理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探索将有效经验转化为制度性成果,结合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和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作,一并推动防火基础建设,提升综合治理水平。

(三)及时总结上报。各乡镇林业站、国有林场要认真梳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情况,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青阳县国动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加强国动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根据市国动办关于印发《全市国动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池国动办〔202414号),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进一步筑牢全县人防工程建设、使用与维护管理单位做从业人员统筹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的意识;进一步提升人防领域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建立健全人防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坚决彻底整治人防领域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人防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人防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县国动办成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计划、协调工作。

 长:邵染林

副组长:姚秀亭 徐光华

 员:杨进 田万成 吴智明 吴礼朝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防建设科,田万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内容

(一)人防领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

1.压实相关国动办相关科室安全生产责任。按照《池州市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实施意见》要求落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人防领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安全防范。

2.压实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对人防领域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检查情况应当书面存档保存备查。

(二)深化人防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3.总结提炼2023年末全县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经验,制定典型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清单,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4.在全县人防工程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整治行动基础上,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已竣工人防工程,重点排查人防空间内部私拉乱接电线、消防器材缺失损坏、人防逃生通道堵塞等问题;对在建人防工程,重点排查违规动火动焊作业、消防安全措施缺失等问题。

5.深化人防工程建设施工专项治理。强化对人防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加强人防工程建设施工流程中各类申报材料的审核,严厉打击审批手续不全、忽视人防工程特殊性盲目赶工等违规行为,提升人防工程建设质效。

(三)人防领域建设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能力提升行动

6.学习先进安全管理体系经验做法,积极推动、引导人防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7.完善人防领域建设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聚焦提升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

(四)人防领域安全生产执法能力提升行动

8.落实人防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充分发动社会公众与从业人员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9.强化人防领域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充分利用外部专家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切实提升人防领域安全监管能力。

(五)开展全民安全生产素质提升行动

10.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

四、进度安排

20241月至2026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月至4月)。编制印发县国动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按照实施方案,对辖区内人防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归纳总结典型事故隐患清单,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针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专题研究部署,细化行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做好各项保障,确保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落实。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要强化调度督导,加强工作调度、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及时发现纠正工作不严不实问题,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三)重视信息报送。人防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及时总结本单位在治本攻坚行动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发现的问题和工作建议通过人防工作群报送至县国动办。县国动办安全生产攻坚治本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材料催报、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并于每季度结束前2日内将当期安全生产攻坚治本行动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报县国动办(联系人:吴智敏,手机号码:19956613465)

(四)做好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安全防范能力。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附件:安全生产攻坚治本行动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

安全生产攻坚治本行动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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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

 

检查情况

组织检查次数

检查在建人防工程情况

检查已竣工人防工程情况

工程数量

发现隐患数量

已整改数量

工程数量

发现隐患数量

已整改数量

本季度

 

 

 

 

 

 

 

累计

 

 

 

 

 

 

 

备注

(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

 


青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治本

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和池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粮食流通、加工行业企业和所属物资承储单位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般和重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压减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二、成立专班

为加强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县局成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工作。专班成员如下:

组长:安治国

成员:许怀有、王应琪、杨进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粮储科,负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日常事务。

三、主要任务

(一)夯实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责任。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国有粮食企业及粮食加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强化企业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2024年底前,国有粮食企业全面梳理形成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任务“两个清单”。2025年底前,全面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机制。

2.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依据职责规定,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有粮食企业及粮食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于存在职责交叉、监管责任模糊的,要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主导谁负责”的原则与有关部门厘清监管边界,明确监管责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建立安全监管企业清单,确保全覆盖、无遗漏。2024年底前,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梳理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监管企业清单并动态更新;出台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及各业务科室安全监管责任和工作任务清单,并将所属物资储备仓库所有生产经营业务纳入清单管理。

(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3.开展国有粮食企业及粮食加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培训。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培训计划,对本行政区域、本系统内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024年底前,分批开展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集中培训,此后每年对上述新任、新进人员开展培训。

4.开展线上教育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培训”APP使用。2024年底前,实现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全覆盖。2025年底前,利用“安全生产培训”APP现场培训和考核功能,实现作业人员上岗前培训,确保作业安全。此后逐步实现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能在线考核。

(三)深入推进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5.健全完善评估评价机制。完善发展规划、项目建设、业务拓展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6.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推动国有粮食企业及粮食加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全面检查。重点加强粉尘涉爆、粮食熏蒸和出入库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重大隐患排查。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健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确保隐患闭环整改到位。对于未开展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未有效管控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启动责任倒查,查明问题原因,严肃追责问责。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制度,对重大隐患长期悬而未决、整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通报、约谈、督办等措施。

7.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四)强化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

8.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

9.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

(五)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

10.深化安全技能培训。推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确保持证上岗。2024年底前,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细化完善从业人员特别是外包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

11.持续开展专业学历提升。持续开展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学历提升,提高相关人员专业素养和技术能力水平。

12.提升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督促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

(六)加大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指导帮扶力度。

13.完善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通过采取加大奖励力度、完善保密机制、鼓励线索清晰的匿名举报等措施,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或报告重大事故隐患、非法违规及事故瞒报漏报行为。2024年底前,依托现有渠道和机制,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并推动落实。

14.深入开展精准督导检查。积极协调推进联合安全督导检查,严格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检查、“互联网+督导检查”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检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15.健全安全生产专家库。建立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优势,通过评估评价、重点帮扶等方式为重点企业单位开展针对性指导服务。

(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6.针对性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引导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有关企业单位人员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八)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

17.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及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指导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事业单位围绕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方面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2024年底前,督促指导国有粮食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基础工作。2025年底前,推动地方国有粮食储备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水平的达标创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及时研究业务范围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定期开展督导调研。成立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单位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

(二)加大安全投入。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保障资金投入,确保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三)强化正向激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积极采取正向激励措施,加大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中表现先进单位的表扬力度,评选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通过强化正面典型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四)严格督促检查。县局采取“多通报、多督促、多暗访”的方式,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重点。建立健全考核督导、督查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青阳县能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省能源局《安徽省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安徽省油气管道保护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池州市能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根据《青阳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统一部署和青阳县能源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能源行业各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针对能源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标准体系更加完善,保障安全生产的作用进一步加强。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能源安全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能源安全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能源安全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能源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升,青阳县能源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平稳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动态清零。

1.持续推进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落地应用。持续开展《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规定》《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宣贯解读,规范电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总结电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针对新问题、新风险进行补充完善,增强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标准的操作性和实用性。

2.落实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责任。推动电力企业完善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重大电力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针对重大危险源、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作业等关键部位、人员密集型作业场所和工程外包管理等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对于电力企业未开展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电力安全隐患长期存在的情况,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3.强化重大电力安全隐患统计督办。完善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台账,对进展缓慢的将采取警示、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推动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确保重大电力安全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二)巩固提升大电网安全防御体系。

4.做好电力系统稳定工作。按照新形势下全国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相关部署以及《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做好电力系统稳定工作。协同完善电源结构、构建坚强柔性电网平台、科学安排储能建设,夯实电力系统稳定基础,积极构建稳定技术支撑体系。

5.加强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分析。发挥电网运行方式分析的牵头作用,开展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分析和大电网安全风险分析,持续提升系统运行机理分析和安全风险分析的准度和深度,推动安全风险分析从定性向定量转变,形成覆盖全年、层次清晰、重点突出的电网运行方式分析机制,为电力系统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提供科学的技术保障。

6.做好关键环节安全风险管控。督促有关电力企业落实《防止直流输电系统安全事故的重点要求》《关于加强直流输电系统安全管理的通知》《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系列文件,强化直流输电系统安全管理。督促有关电力企业强化大型充油主设备状态管控,加快换流变、套管等重点隐患治理,提升特高压、主设备安全可靠性。督导电力调度机构和发电企业严格落实发电机组并网安全评价相关标准规范,认真做好机组并网安全评价工作,确保并网机组满足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条件。

7.加强电力设备质量隐患排查。聚焦配电变压器、电力金具、高压开关和控制设备等应用广泛、产品质量问题较为突出的重点设备,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开展新采购电力设备质量状态和安全管理风险评估,建立完善设备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提升电力设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8.强化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严格落实《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等文件要求,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原则,强化结构安全、本体安全,加强态势监测,提升技术防护手段,加强实验室建设,全面提升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水平。

(三)加强电力建设施工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9.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监管和质量监督工作。健全完善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及参建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整治转包、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

10.着力加强风电工程安全管理。针对轮毂高度100米以上风电机组,设计环节加强风机动力性能与风场环境耦合分析,建立健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旁站监理等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重点针对超期服役或服役年限超过15年设备、100米以上的钢管塔筒设备、2019年以后至中央财政补贴取消前投产设备,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发电企业加强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利用风速仪、视频监控、起吊设备监测监控、塔筒动力性能监测等设备,实现对风电施工和运行状态监测预警。

(四)开展油气管道保护责任落实和常态化隐患排查行动。

11.县发展改革委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油气管道保护检查,聚焦阶段性重点任务、重点时段突出问题,加强对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的指导,每年对油气管道保护检查全覆盖。各油气管道企业切实做好管道保护工作,严格落实油气管道保护主体责任,压实主要负责人责任,主要负责人要每月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进一步强化油气管道保护跨部门协同和企地共管、定期会商、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设,油气管道保护工作加强与危化品安全监管、全县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的衔接,加强政企联合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形成油气管道保护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12.油气管道企业要紧紧围绕油气管道保护工作中常发、易发问题,建立和规范隐患排查常态化机制,排查范围要覆盖油气管道保护工作所有风险点。油气管道保护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重点排查油气管道保护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资金投入、培训教育、宣传、值班值守制度制定和执行等工作开展情况;油气管道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方面,重点排查巡线制度执行、标志桩牌空间准确度和规范化设置及维护、设备设施维护、压力容器和仪表法定检测、油气管道内检测等工作开展情况;油气管道运行风险管控方面,重点排查占压和间距不足隐患、高后果区识别和“一区一案”制定、第三方施工管理、对穿跨越河流管段管理、防范化解自然灾害工作、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管道应急能力建设方面,重点排查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备案、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协议签订、应急演练、应急物资、抢险设备储备和更新、与县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联系机制建立等工作开展情况。

13.油气管道占压隐患排查清理工作要久久为功、常抓不懈,“清存量,零新增”。强化管道日常巡护对管道占压风险“早发现、早干预、早消除”的探头作用,严防“边清边占”;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植物要强化典型取样的开挖验证和定期复查,确保不形成深根植物占压隐患;统筹社会稳定和管道保护风险管控,在严防形成密闭空间、气体泄漏监测装置全覆盖、管道巡护通道畅通前提下,积极稳步消除农作物大棚类存量占压隐患;专项强化老旧管道占压隐患整治,老旧管道运营期间管理投入和标准不减,人防技防和管道巡护再强化。

(五)开展油气管道项目安全建设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4.组织实施油气领域战略规划,将安全管理作为油气规划重要内容,推动油气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实施,加强管道规划建设与国土空间、交通运输、生态红线等统筹协调。严格投资项目管理,在项目审批核准过程中强化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要求,从源头筑牢安全防线。加强油气管道与其他线性工程相遇相交关系处理和油气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管理。狠抓《油气输送管道与铁路交汇工程工程技术及管理规定》《关于规范公路桥梁与石油天然气管道交叉工程管理的通知》等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指导和规范油气管道与其他工程复杂立体空间相遇相交关系的处理。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新建不能不满足油气管道保护要求的油气管道防护方案”和“可能影响油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方案”行政许可审批。油气管道企业要强化相关工程节点安排,加强与相遇相交工程所属单位衔接,管道施工要提前谋划,尽可能避开汛期、重大节假日等特殊时期。强化在役在建管道定向钻穿越工程管控,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确保合规处置、合规运营。

15.进一步加强《基于风险的油气管道安全隐患分级导则》(GBT34346—2017)、《安徽省能源局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等油气管道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推广、学习、使用,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健全完善管道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应予以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六)发挥安全科技支撑作用。

16.推动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应用。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电力建设施工、高风险电力生产运行等领域安全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推动电力、油气管道安全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指导电力、油气管道企业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持续加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6年底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

17.着力强化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科技支撑。推动电力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开展“智慧工地”建设。推动电力建设产业工人智能化协同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整合电力建设企业、产业工人和在建项目“三位一体”的动态资源,探索建立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全生命周期职业履约档案的智能化生成系统、流动从业人员的数字信用评估和流动风险管控系统,研究建立全行业流动从业人员统一监管约束机制。推动创新研发的新型电力建设技术及装备,强化新技术、新装备应用支撑。

18.开展油气管道保护科技支撑行动。充分运用全省油气管道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落实油气管道企业完成基础数据收集、接入系统、更新维护等工作,以信息化手段,通过对管道全生命周期的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趋势分析,进一步提升全县油气管道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开展无人机巡线试点工作,在条件适宜地区,逐步推广无人机巡线,保障巡线全路径、全角度覆盖。推动油气管道企业提高智能阴极保护桩占比,加强光纤预警、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的应用。

(七)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

19.加强电力行业安全教育培训。推动电力行业于2025年底前,完成电力建设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安全管理岗位人员集中培训。推动电力企业2024年底前细化完善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创新培训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动画、短片、微课直播、VR感知等科技手段,丰富培训内容和组织开展形式。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电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做好电力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持续加强电力安全文化建设。

20.开展油气管道保护能力提升行动。推动油气管道企业加强油气管道保护培训制度建设,全面细化完善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落实油气管道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及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加强油气管道保护执法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管道保护监管人员的执法水平。

21.加强重点岗位人员考核管理。督促电力、油气管道企业严格所属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要求,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生产安全操作规程。推动电力企业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督促电力企业明确有关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人员整体能力水平。

22.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应急演练,满足安全风险防范、重特大灾害事件、电力事故抢险救援等需要。有关企业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让全体员工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电力、油气管道企业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

(八)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23.加强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实施。2024年推进新颁布的《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规范》《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规范》《电力勘测设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规范》等行业标准实施。推动各电力建设参建单位按照行业规范要求,开展标准化建设、自评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积极推动、引导电力行业有关领域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24.强化电力安全监管执法。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互联网+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执法。依法采取停产整顿、上限处罚、联合惩戒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聚焦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电力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安全警示宣传片典型事故教训吸取。

25.开展油气管道保护体系建设行动。加强油气管道完整性管理体系建设。推动油气管道企业进一步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的学习和应用,按照完整性管理有关要求,对油气管道进行全面监控、评估和管理,保证油气管道完整性,防止发生泄漏等安全事故。大力选油气管道完整性管理标杆企业,在全省推广油气管道完整性管理先进经验。对油气管道完整性管理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等方面予以激励。

26.开展油气管道保护精准执法行动。推动油气管道企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油气管道保护精准执法,挂牌、公布、曝光、处理油气管道重大事故隐患。推广“互联网+执法”,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加强油气管道保护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建立油气管道保护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油气管道保护监管能力。

27.开展全民油气管道保护意识提升行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油气管道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全民油气管道保护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油气管道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防灾减灾日等活动,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运用“案例教育法”推动油气管道保护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推动油气管道企业定期宣传讲解油气管道保护知识、介绍油气管道保护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播放油气管道保护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

三、进度安排

2024年3月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至4月)。

编制印发《全县能源领域保护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启动全县能源领域保护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电力、油气管道企业制定实施方案,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

各电力、油气管道企业按照实施方案,对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

动态更新能源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

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单位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能源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总,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细化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确定工作时序和重点,出台配套保障政策措施。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有关能源企业要围绕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需要,持续完善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足额配备。健全全覆盖、多层次、经常性的安全培训制度,完善培训教材和考核标准,加强安全监管人员培训。

(三)强化技术支撑。鼓励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应用,发挥科技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推动电能源项目建设施工、高风险电力、油气管道生产运行等领域安全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发展,做好安全技术的示范应用和规模化推广。

(四)强化考核督导。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重点,落实“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的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对重大能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建立健全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五、工作要求

各有关能源企业要高度重视《方案》落实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制定工作计划并保证相应投入。每年12月5日前将当年工作总结报送至县发展改革委。县发展改革委至少每季度开展检查,督促有关能源企业认真落实。对落实不到位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青阳县气象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池州市气象局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夯实县气象局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青阳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池州市气象部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县气象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理念更加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更加牢固,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更加有力,人工影响天气、防雷与升放气球、涉氢涉气业务和内部安全等重点领域安全管理效能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综合气象观测业务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全面通过ISO9001认证优势,总结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行成功经验,将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落实到气象站维护维修、气象观测铁塔运行维护等工作中,在《青阳县气象局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手册》中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二)强化安全隐患督导检查。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

求,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县气象局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工作检查,督促责任落实和隐患整改。完善重点领域安全事故隐患台账,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

(三)进一步提升人工影响天气风险隐患排查标准化水平。2024年,严格按照《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点排查规范》,在分析梳理人工影响天气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点的基础上开展自查工作,将人工影响天气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录入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平台,实现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四)开展防雷与升放气球精准执法。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事项和企业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按照执法管理权限,确定管辖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名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监管行为。推进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提高现代科技手段在执法中的应用水平,强化防雷安全数字化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监管执法队伍,依法依规开展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与验收、升放气球资质认定和升放气球活动审批。加强与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沟通协调,开展升放气球联合监管。

(五)推进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技术更新和队伍建设。认真执行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相关业务技术标准和规范,积极推进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升级改造,2025年实现重点场所、重要装备和作业过程远程视频监控全覆盖,基层弹药物联网管理全覆盖。加强作业队伍岗位培训、安全操作培训和应急处置培训,积极参加省气象局举办的人工影响天气线上线下培训,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期间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全覆盖。

(六)强化气象观测和预报预警能力提升。建设旅游气象站、高标准农田自动站等专业观测设施。完成全16套区域自动气象站建设任务,提升地面观测站网密度。聚焦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加强预报会商、技术复盘总结等工作。推进强对流天气短临预报技术升级,进一步提升极端性、灾害性天气预报准确率和预警时效性。健全分灾种、分重点行业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升极端天气应急处置水平,继续做好高等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精准靶向发布工作。

(七)加强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部门联动。加强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建立完善气象灾害风险预估业务体系。面向农业、交通等高敏感行业,开展精细化气象风险预警、气象灾害风险预估服务,加强各类产品在气象灾害防御决策指挥中的应用,提升气象灾害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完善决策气象服务会商机制,强化灾害风险的协同研判,明确风险影响的区域,及时预警,最大程度降低安全风险。根据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强化同应急、农业、水利、消防、林业、交通、能源等部门联合会商、协调联动,提供精细化气象服务,降低安全风险。

(八)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世界气象日、安全

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聚焦气象防灾减灾、气象保障安全生产等内容,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防灾减灾、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等知识,切实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积极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会、进学校、进家庭。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二)加强协调联动。强化与应急、经信、住建等部门协调联动,针对易燃易爆危化场所的防雷装置设施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切实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三)强化责任落实。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局防灾减灾科负责具体任务落实,局安委办其他成员依据自身职责积极落实相关工作并提供支持保障,确保治本攻坚行动取得成效。


青阳县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根据安徽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池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全市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切实提高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整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培育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实现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平稳可控,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小火亡人和农村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强化政府领导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消防条例》《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党委政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统筹抓好本地消防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县消安委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解决重大问题。完善消防安全约谈程序,出台约谈程序规定,明确启动标准,对发生有重大影响火灾以及火灾多发的地区,分级分类组织开展约谈警示和督办。每年修订完善消防工作考核机制,优化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巡查要点、细则、程序和方法。

2、规范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教体、民政、科技经信、文旅、卫健、民宗、文物等部门加强学校、养老院、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公共娱乐、医疗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加强国有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监督管理,三年行动期间每年推树一批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对涉及环节多、范围广、责任模糊的行业领域,县政府将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主管部门及管控责任。技经信、公安、住建、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要按照电动自行车(助力车、摩托车)全链条安全监管任务分工,依法依规做好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拆解回收等环节安全监管,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应急、住建、市场监管、人社、消防等部门围绕培训、发证、使用、管理等环节,落实电气焊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2024年,住建、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围绕生产、销售、施工、使用等环节,建立健全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3、压实基层管理责任。各乡镇、开发区要组织消防工作站、村(社区)全面落实日常管理、防火检查、隐患督改等工作职责,压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推广亳州“一镇一委一站”消防治理体系建设经验,2024年,100%乡镇(开发区)完成消防工作站建设任务;2025年,乡镇(开发区)要全面落实乡镇(开发区)通过委托执法或授权执法方式,承担部分消防行政执法事项;2026年,所有乡镇(开发区)建成“一镇一委一站”,落实人员、经费保障,完善制度建设。公安机关要积极指导派出所履行好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职责。

4、严格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文物建筑、博物馆、密室逃脱等社会单位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全面推行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培养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健全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机制。2024年起社会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至少开展1次检查,并向消防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情况。持续深化社会单位“五实N岗”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健全消防管理台账,在春节、重大活动安保等重要时期,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十五条”措施,形成“管理团队优化、岗位责任细化、培训演练实操、风险隐患上账”的单位自主管理机制。各乡镇、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要打造一批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积极推广示范单位创建经验。

(二)完善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5、落实风险研判机制。各乡镇、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定期研判与专题研判相结合,健全落实信息共享、风险监测、预警发布、协调联动等机制,及时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找准最不放心区域、最薄弱环节、最突出问题,专题研究部署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旅游旺季和火灾多发季节消防安全工作,做到精准施策、科学防范。各乡镇、开发区每年要开展一次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强化评估结果运用,提示社会单位、告知居民群众采取防范措施。2024年起县消安办每季度至少发布1期火灾预警提示,召开1次联席会议,分析形势、通报问题、研究对策。

6、聚焦重点场所治理。各乡镇、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要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养老院、学校、仓储物流、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大单位”,重点排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明晰、占堵生命通道、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停用、损坏等突出问题;紧盯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重点排查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危险行为;紧盯储能电站、剧本娱乐、电竞酒店等“新业态”,重点排查违规投入使用、监管责任不明确、管理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紧盯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老旧居民小区等“旧区域”,重点排查占堵消防车道、消防水源不足、安全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紧盯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重点排查督改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紧盯“厂中厂”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重点排查消防管理责任不明确、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住人等突出问题,督促严格落实管理责任、防火分隔、住人管控、火源管理、电源管理、疏散管理和应急处置。

7、强化分级分类排查。各乡镇、开发区要发动消防工作站、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等基层力量加强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小场所”检查巡查,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问题严重的,抄报移交相关部门2024年基本摸清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底数,落实闭环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所属行业领域社会单位常态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县消安委要常态化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通报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发出风险提示函、工作建议书。消防部门要优化“双随机”监督检查,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组织监督检查一次,对火灾多发的行业领域和隐患严重的单位场所提高抽查比例,积极运用联合执法小分队、交叉互检等方式,提高火灾风险隐患排查质量。充分发挥专家团队技术优势,积极组织专家开展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检查。

8、提升监管执法质效。持续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燃气安全和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消防部门对检查发现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用足用好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杜绝执法“宽松软虚”;对单位未开展自查或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火灾隐患长期存在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要加大事前涉嫌消防安全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前移关口、形成震慑。建立完善“消检”协作机制,定期向行业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有效推动各乡镇、开发区及各部门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每年组织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开展一次全员培训,新到消防监督执法岗位人员至少进行1个月的岗前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消防监督执法队伍能力素质。

(三)用足用好五大综合整治措施

9、严格源头管控。各乡镇、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安全布局等要求,并同步推进实施。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行政审批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加强项目审批环节、工程建设领域和电气、消防产品等生产流通领域的源头监管。住建、消防部门要完善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协作机制,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消防监督管理、灭火救援的有效衔接,实现信息互通、业务协同,形成消防监管合力,严防先天性火灾隐患。

10、强化挂牌督办。完善重大火灾隐患督办、销案制度,每年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综合运用行业督办、公布曝光、联合惩戒等手段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依托安委会、消安委平台,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交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逐级约谈,签订整改承诺书,落实整改责任。对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重点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紧盯不放、全程跟踪,落实整改期间安全管控措施,确保按期整改销案。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要纳入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统筹推进,实施综合治理,2026年区域性消防安全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全面落实“查、改、督、销”闭环要求,明确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时限、措施,对整改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11、深化信用监管。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发布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信息,完善信用信息修复机制。对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列入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录入“信用池州”平台的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严格倒查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存在严重违法失信的纳入“黑名单”管理,录入“信用池州”平台的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发改、科技经信、文旅、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依法实施联合惩戒,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银行贷款、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12、用好舆论监督。积极协调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媒介,每年组织曝光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公布单位名称、公示具体问题,跟踪报道整改进程,强力推动隐患整改。健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探索建立消防安全领域“吹哨人”制度,拓展举报渠道,完善奖励措施,发动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13、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消防部门要持续深化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依法督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住建、人社、消防等部门要加强监管协同配合,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依法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能力建设,成为消防检查的社会化联动力量。

(四)实施城乡火灾防控四大筑基工程

14、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动态纠治占堵锁闭疏散通道出口、外墙门窗设置栅栏等违法行为,常态清理影响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和消防救援窗口的违章搭建构筑物、摊位、铁桩、水泥墩、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灯箱等固定障碍物和占道停放车辆,并实施标识化规范化管理。2025年人员密集场所外窗设置栅栏基本清除,2026年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情况明显改善。

15、强化自建房消防治理工程。各乡镇、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自建房管理内容,加强对自建房用作生产经营场所的监管,将生产经营和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改造纳入民生实事,逐步解决“前店后宅”“下店上宅”和“通天楼梯”等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治理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违规住人、占堵锁闭疏散通道出口等风险隐患。

16、优化农村消防安全基础工程。各乡镇要依托乡村振兴,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厕改、乡村垃圾清理、秸秆收集堆放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低设防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2026年基本完成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和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

17、强化城市公共消防基础工程。各乡镇、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十四五”消防工作规划,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完成消防站、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更新改造统筹推进。鼓励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等场所安装早期报警和灭火装置。2026年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明显改善,老旧场所早期报警和灭火装置安装比例显著提升。

(五)加快建设“能监测、会预警”的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18、提高消防物联感知能力。深化消防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应用,运用物联感知、图像识别、视频巡查等手段,加强火灾高风险单位等物联网监测管理,实时动态感知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鼓励社会单位运用物联网技术提高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实现火灾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19、强化火灾风险监测预警。汇聚物联感知数据、行业系统数据和消防业务数据,融合历史数据和现实数据,构建火灾防控专题库,针对建筑、单位、城市、城市群、重点区域等不同维度,建立智能火灾风险评估模型,开展动态化火灾风险评估,大力推动消防信息化、物联网技术、智慧消防建设,构建“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的消防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2024年完成各类感知数据汇聚,2025年基本建成智慧化火灾防控体系。

20、提升数字化消防监管水平。运用知识图谱、区块链、移动互联网等技术,科学调整社会单位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引导消防监管力量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场所单位聚焦,推动消防监督执法数字化转型,实现任务精细化、检查智能化、程序规范化、研判多维化,2025年基本建成全链条消防安全监管执法体系。

(六)深化专题培训和常态化演练

21、落实党校培训。按照“中央党校主课堂+各地区分课堂”模式,配合省消安办开展好“安徽分课堂”,组织辖区医疗机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教育培训,实现全覆盖。2024年开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开展重点文物建筑和博物馆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

22、强化行业培训。三年内,人社、应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重点组织开展电气焊作业安全培训,严格持证上岗,规范施工管理,落实现场消防安全措施;住建、科技经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重点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培训,普及燃气安全常识,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发改、供电、消防等部门重点组织开展电气安全培训,规范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电气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其他行业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各自分管领域消防安全培训。

23、深化重点培训。三年行动期间,各乡镇、开发区消安委要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务求实效原则,分批组织各乡镇、开发区分管消防工作负责同志,行业主管部门分管负责同志、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以及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岗位人员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培训。每年年初制定培训计划,重点讲授消防法律法规常识、消防安全检查方法、重大风险隐患辨识方法、典型火灾案例分析等内容,着力培养行业监管的行家里手和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明白人”。

24、规范全员培训。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当接受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公众聚集场所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培训;三年内,分批组织单位所有员工开展“一懂三会”实操演练,提升人人会使用灭火器、消火栓扑救初期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的技能。

25、开展常态化演练。消防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督导指导社会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细化应急疏散、紧急避难的措施、程序和方法,明确具备相应知识和能力的承担任务人员及岗位职责,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2025年,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全面规范建立,微型消防站人员、器材全部按标准配备,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演练。2026年,社会单位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升。

(七)优化三类社会化消防宣传手段

26、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持续开展消防宣传月等活动,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用好“五进”试点、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主题公园和消防队站等资源,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保持生命通道畅通、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突出面向乡村地区开展消防科普教育,引导群众常态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增强消防安全意识。针对“老、幼、病、弱”群体,发动社区网格员、消防志愿者、楼(院)长开展进门入户结对帮扶,提升逃生能力。

27、加强火灾警示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点围绕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消防安全法治意识。定期剖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集中公布典型火灾案例,重点围绕事故原因、责任追究,查摆问题、剖析教训,制作主题突出、易于传播的火灾案例警示宣传资料和新媒体产品,分场所、分媒介广泛发放、张贴、展播。

28、深化先进典型培树。积极参加全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119消防奖评选等活动,每年培养一批消防安全领域技能人才,发展一批热心消防、服务社会的志愿者,发挥榜样作用,强化示范带动,让全社会更加支持消防工作、尊崇消防职业。协调各级各类媒体,及时发布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宣传整治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定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创新做法和亮点工作,加强示范带动和典型引领。

三、时间安排

2024年2月至2026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2月至2024年3月)。各乡镇、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4月至2025年12月)。各乡镇、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全面排查本辖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12月)。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要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辖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清单;定期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及时提请政府召开会议研究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推动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县消安办要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协调,稳步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乡镇、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7个方面28项工作任务,区分轻重缓急,确定时间轴线,有序组织实施。要将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与《青阳县“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实施统筹推进,推动破解深层次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快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强化示范引领。推动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示范建设试点,培树典型样板,逐步延伸推广。及时总结提炼治本攻坚经验做法,健全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县消安办将定期通报各乡镇、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典型做法。

(四)强化考核督导。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健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督导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督导交办制度。对工作推动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推动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各乡镇、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实施方案请于3月8日前报县消安委办公室(联系人:王洋,电话:5023655),2026年12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青阳县城管执法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事故发生,按照县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消减重大事故风险,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进一步完善“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制度,继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市容市貌管理促安全。在县城区范围内对大型广告、墙体广告、围挡广告、大型显示屏、门头店招等全面排查,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户外广告、门头招牌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单,对未经许可、存在安全隐患的、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在门头招牌审批报备环节,告知市容管理标准、告知安全施工。严格运用多种手段,联合消防大队督促各载体单位依法处置存在安全隐患的构筑物、附着物,严防发生倒塌、坠落、失火事故。

(二)抓实环境卫生作业安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转运站、各类垃圾运输车等全面排查设施是否健全、运行是否良好、检查是否常态、隐患是否消除。加强对所管企业的安全监管,压实环境卫生作业企业主体责任,将垃圾清运、清扫保洁安全作业情况、机制落实情况、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日常检查考核。积极指导各环卫清扫保洁企业将安全与作业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加大安全防范投入、增强防护措施、增设安全标志,定期开展作业人员教育和技能培训。

(三)抓好城市管理项目建设和市政设施的安全管理。紧盯建筑施工安全治理,从项目组织管理、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做好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小、常抓不懈,配合县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重点抓好施工现场各个环节的安全治理;进一步加强市政主次干道、护栏、标牌等设施的常态化维修管理,及时整改完善,确保不留隐患。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2月至4月)。 各相关科室、执法大队结合实际制定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各相关科室、执法大队要持续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对本行业领域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各相关科室、执法大队要动态复查,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各相关科室、执法大队要深入分析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及时总结提炼整治行动的成熟经验,形成一批专项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科室、执法大队要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常态化抓好部署落实。

(二)细化方案措施。各相关科室、执法大队要按照城市管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出台实招实策,把治本攻坚工作抓出成效。持续加大安全投入,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运营,绝不能带病生产和运营。

(三)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对城市管理安全治本攻坚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落实“闭环”整改要求。


青阳县金融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结合青阳监管支局和青阳县银行业保险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消减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青阳监管支局和青阳县银行业保险业统筹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牢固,责任更加明晰,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更加主动,确保青阳监管支局和青阳县银行业保险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安全生产督导。配合做好省市县安全生产督察工作准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具有全局性、牵引性的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摆位。青阳监管支局班子成员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督导,覆盖重点银行保险机构及基层网点等,聚焦阶段性重点任务、重点行业专项治理、重点时段突出问题,强化全过程督促指导,着力帮助各单位找准安全生产领域源头性、根本性问题。

(二)履行安全生产支持保障工作。承担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监督管理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健康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对保险机构承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等相关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指导保险业积极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持续优化产品和服务,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险保障。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实施意见》要求,落实落细对银行保险机构安全保卫的指导检查,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安全防范。

(三)压实银行保险机构主要负责人责任。督促各银行保险机构按要求参加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督促各银行保险机构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健全完善银行保险机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完善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学习安委会总结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治质量。

(五)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集中排查整治银行保险机构消防安全隐患、营业场所装修改造安全隐患。定期分析研判消防安全风险,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

(六)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督促指导各银行保险机构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

(七)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

(八)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安全意识。运用“案例教育法”、播放安全生产警示片等方式,在全系统和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

四、进度安排

2024年4月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4月至5月)。编制印发青阳监管支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细则(2024—2026年),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6月至2025年12月)。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对本单位、辖内银行保险机构等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风险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台账,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挂牌督办、现场推进会、推广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存在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建立健全、补充完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要加强青阳监管支局和青阳县银行业保险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干部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

(二)加强责任落实。依据《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围绕青阳监管支局和青阳县银行业保险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任务,制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

(三)强化正向激励。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将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政务考核、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四)强化考核巡查。结合实际,分级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机构,突出重点地区,紧抓重点区域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青阳县烟草专卖局安全生产

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夯实青阳县局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局(公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统筹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牢固,责任更加明晰,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更加主动;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全链条风险管控体系更加健全,2026年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覆盖率达到100%,电气消防七大类常见隐患实现动态清零;主体责任落实更加到位,安全监管效能不断提升,事故防范应急处突机制更加完备,为池州烟草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压实主要负责人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主要负责人每年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不少于四次,带队开展安全检查不少于四次,每年安全教育再教育不少于12学时,加强安全投入,确保重点事故隐患治理资金到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专卖、营销等条线人员参加市局(公司)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二)持续强化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开展安全管理人员素能提升培训,积极备战行业安全技能竞赛和地方各类安全技能竞赛,为安全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管理引领。

(三)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水平稳中提升,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向基层延伸,按照《全省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县级局建设评审标准》相关要求,在去年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持续加强安全标准化、安全文化、安全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对标贵池区局乌沙管理所,加快陵阳管理所安全标准化建设,确保2026年底青阳县局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县局达标。

(四)持续完善隐患自查自改机制。根据消防电气类隐患数量居多现状,以消防电气安全团队为技术支撑,以省局(公司)《消防电气领域重点部位建设图册》和《消防电气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图册》为技术标准,综合分析全市系统消防电气安全重点隐患,研究解决全市系统消防电气安全突出问题,实现七大类电气消防安全隐患动态清零;按照行业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省局(公司)《重点事故隐患案例库》要求,系统排查重点事故隐患,提升排查整改质量;推动消控室、电工等关键岗位持证上岗问题整改;完善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建立并运行行业领域专家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推动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主动顺应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新趋势,推动安全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安防事件的事前防范、事中处理、事后分析为基本要求,建立起“人防部署到位、物防设施完善、技术手段先进、应急处置高效”的集管理、防范、控制于一体的安全保障体系,加速车辆、消防、电气、安防、燃气等各子系统集成整合,2026年底,初步建成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

(六)加强安全生产工程源头治理。加强安全源头治理,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在安全准入和安全质量管理上,严格落实“三同时”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基础建设,依法依规保证安全投入;定期组织开展消防、电气系统专业检测和安全专项检查,扎实推进消防、电气设备设施可靠性建设;加强特种设备全周期安全管理,完善必备的安全联锁防护装置,加强设备设施维检修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七)强化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危险作业进行识别和作业风险分析,制定和完善危险作业清单;严格落实危险作业申报审批、作业前现场确认、过程监护等制度,严格施工单位、作业人员资质管理,加强对吊装、拆除、动火、高处、有限空间等作业现场的全过程安全监管,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专项检查。

(八)优化应急管理机制。做好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和动态修订工作,强化应急预案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建立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机制,扎实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和器材的配置和管理等方面的应急准备,扎实开展针对性实战演练,每年至少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提升全员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

(九)强化相关方安全监管。充分识别本单位的重点相关方,明确各重点相关方的归口管理部门、属地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建立重点相关方清单,明确监管责任人;按照行业相关方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做实相关方安全协议、安全交底、日常监督管理、安全绩效评价等全流程管控工作。

(十)开展安全生产指导帮扶。邀请市局安全技术骨干对县局存在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专业管理能力不足的情况开展安全管理诊断和指导帮扶,实现安全管理水平均衡提升;不定时邀请行业内外专家参与安全检查,提升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三、进度安排

从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4月15日前)。编制青阳县烟草专卖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及时将方案报市局(公司)安全管理科。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4月16日至2026年6月30日)。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主要任务的落实,对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事故隐患数据库,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专项治理,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管理制度、整改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形成适宜的制度成果和典型做法在全市系统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

(二)加强安全投入。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合理安排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相关经费,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

(三)强化考核巡查。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重点,对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部门,严格问责问效,及时约谈、通报和考核,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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