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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公民 / 中年 / 乡村振兴 /
名称: 关于印发《青阳县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青扶组〔2020〕1号
成文日期: 2020-03-09 发布日期: 2020-03-09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王琳 咨询电话: 0566-5023609
关于印发《青阳县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9 15:37
来源:青阳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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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县直各单位,驻青各单位:

《青阳县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已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3月9日


青阳县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也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高质量完成我县剩余贫困人口顺利脱贫,继续巩固已脱贫人口脱贫质量和已出列贫困村脱贫成果,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更加有效开展,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推进扶贫开发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根据中央精神和省、市决策部署,现制定青阳县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强力推进,坚持精准方略、坚持目标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努力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扶贫开发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地生根,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

二、工作思路

1.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脱贫攻坚目标和现行扶贫标准,全面推进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以提高脱贫攻坚实效和质量为导向,打好脱贫攻坚春夏秋冬四季攻势,聚焦“两非”帮扶,防范返贫,努力提高脱贫实效。

2.围绕贫困人口脱贫任务,持续巩固提升脱贫质量,按照“三落实”、“三精准”工作思路,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工程”,重点提升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水平,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确保真扶贫、扶真贫,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完成脱贫任务。

1.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将年度减贫目标任务90户212人分解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对照贫困人口脱贫标准,按照“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要求制定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二)着力夯实基层基础。

2.切实提升数据质量。做好贫困户基础信息的核查校准,确保扶贫手册、国办系统、实际情况和贫困户口述“四个一致”;加强动态监测,做好贫困人口常态化动态调整和全国、全省扶贫开发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切实做到疑点数据的及时动态清零。(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3.做好档案资料整理完善。严格按照《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基础工作的函》要求,抓好“一户一档”材料的再梳理再完善和扶贫手册规范化填写;规范整理2019年脱贫攻坚档案,对2020年工作及时进行建档,完善补充历年脱贫攻坚档案。(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三)筑牢“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底线。

4.动态清零“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进一步核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一般农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坚持建管并重,确保“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项目长期安全稳定运行。(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医疗保障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5.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学生资助项目;进一步摸清教育扶贫底数,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学生;进一步加大教育扶贫惠民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应享尽享,应助尽助;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着力打造一支优秀乡村教师队伍,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6.推进健康脱贫工程。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加大健康扶贫工程统筹推进力度,确保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医疗保障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7.切实保障住房安全。加大贫困户和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排查力度,确保所有农户住房安全问题在6月底前全部解决。(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8.强化特殊困难群体帮扶。落实低保、五保、特困救助等综合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确保老弱病残幼等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有保障;适当安排产业扶贫项目、公益性岗位以及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帮助特殊困难群体增加收入。(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四)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监管。

9.全力推进扶贫项目建设。用好用活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确保扶贫投入与攻坚克难相适应;完善扶贫产业项目库,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做好扶贫资金项目申报、审核和批复工作,加快扶贫项目建设进度。(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脱贫攻坚“十大工程”牵头单位)

10.做好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完善扶贫资产台账,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青阳县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对全县2016年以来各级扶贫资金投入建成的扶贫资产开展摸底登记,理清资产规模、权属等,加强项目后续运维管理,建立利益分配机制,严格落实扶贫资金“负面清单”和公示公告制度,防止资产流失,确保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益。(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脱贫攻坚“十大工程”牵头单位)

11.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监管。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和问题整改,加大对扶贫资金监管不力、整改不到位等问题的追责问责,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套取扶贫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各乡镇、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扶贫开发局)

(五)全面落实精准帮扶。

12.推进产业扶贫工程。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三有一网”扶贫模式,打造产业扶贫升级版;完善政策扶持与带贫效果挂钩机制,在项目安排、资金扶持、示范评定、用地用电等方面加大对带贫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大力推广订单生产、土地流转、就业务工、生产托管、股份合作、资产租赁等带贫模式;扎实推进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计划实施,为贫困户脱贫增收提供多重保障;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加快乡村物流服务网络建设;做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工作,确保80%以上的收益用于公益岗位和支付贫困劳动力劳务费;推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美丽休闲乡村推介向经济薄弱村倾斜,加大对经济薄弱村休闲农业精品景点路线的宣传推介。(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县科技经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供电公司)

13.推进就业扶贫工程。开展技能脱贫培训班,提升贫困劳动者就业技能,组织开展“一对一”保姆式就业帮扶,帮助未就业贫困劳动者尽早实现就业,已就业贫困劳动者稳定就业;通过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印制缺工岗位信息等方式宣传企业招工信息,送岗位到户到人,落实精准帮扶;适时举办就业脱贫专场招聘会,搭建求职用工平台,帮助贫困劳动者找到合适岗位,实现就业脱贫;健全完善“三业一岗”就业脱贫模式,让贫困劳动者“能上岗、愿上岗、上好岗”;充分发挥扶贫驿站作用,让就业扶贫车间带动更多的贫困劳动者就近就地就业;积极推进生态保护扶贫行动,争取扩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管护员选聘规模,吸纳贫困人口参与造林、抚育、管护等生态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林业局、县扶贫开发局)

14.加大金融扶贫力度。规范发展扶贫小额贷款,对有发展产业意愿、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应贷尽贷”;加强扶贫再贷款使用管理,进一步扩大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和农业保险覆盖面,建立健全金融支持产业发展与带动贫困户脱贫的挂钩机制和扶持政策;加强存量“户贷企用”贷款监管,切实抓好风险防控。(牵头单位:县人行;责任单位:各乡镇、县金融办、县扶贫开发局)

15.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进高校、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商超、进电商、进电视、进深加工“八进”行动;发挥大型电商、中国社会扶贫网等平台作用,加大流通服务网点建设,拓宽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帮助解决“卖难”问题;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打造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科技经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扶贫开发局)

16.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实施农村安全饮水提升工程;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建设,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基本实现行政村光纤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普遍覆盖;进一步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村电力建设管理和供电服务;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继续推进农村环境专项整治“三大革命”,有效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改善农

村人居环境;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基本完成县域村庄布局,加快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供电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县扶贫开发局)

17.构建社会大扶贫格局。持续推进社会扶贫行动和“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引导社会组织帮扶项目与贫困地区需求精准对接,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等支持政策;开展“10・17”扶贫日活动;实施志愿扶贫、共青团学业资助、就业援助、创业扶助等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县工商联;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六)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

18.保持政策总体稳定。坚持“四个不摘”机制,对全县出列村、脱贫人口在产业就业、教育、医疗和兜底保障等方面加强后续帮扶,推进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提高;加大扶贫干部培训力度,保持队伍基本稳定,脱贫攻坚期内,出列贫困村驻村工作队不得撤离,帮扶力度不能削弱。(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十大工程”牵头单位)

19.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在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开展前,在全县范围内针对“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已出列贫困村脱贫成果、已脱贫人口长效机制、项目建设及效益等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大排查,及时全面了解我县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单位:县国调队;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十大工程”牵头单位)

20.健全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加大对非贫困村的帮扶指导和项目资金支持;落实好各项惠民惠农政策,持续落实好补丁政策,着力破解政策实施“悬崖效益”;加强对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的监测,精准实施动态调整,及时纳入帮扶范围。(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十大工程”牵头单位)

21.常态开展问题排查整改。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省年度成效考核反馈等问题整改;持续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全面梳理影响脱贫质量和民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建立健全台账清单,举一反三加以排查整改;继续用好专班力量开展督导暗访,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十大工程”牵头单位)

(七)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宣传引导。

22.全面总结经验做法。持续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党和政府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优势,深入发掘各地工作亮点,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网络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展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进一步汇聚全社会关心扶贫、关注扶贫的热情和动力。(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23.加大扶志扶智力度。坚持志智双扶,加强正面引导,畅通政策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用身边人和身边事激发贫困群体脱贫致富内生动力;加强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等精神帮扶和技能培训、资源链接等个性化帮扶,提升贫困户农技水平和发展生产能力;推进移风易俗,完善村规民约,引导贫困群众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

四、组织保障

(一)压紧压实责任。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深入推进三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推进乡村振兴行动。加强部门协调,扎实履行职能,形成脱贫攻坚强大合力;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要求,强化联系帮扶,全面推进“四送四通”直通车扶贫举措;扎实做好驻村帮扶,深入推进抓农村基层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一抓双促”工程,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发挥脱贫攻坚堡垒作用。

(二)强化作风建设。持续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坚决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跟踪问效和考核奖惩,落实常态化暗访、通报和约谈;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纪检监察、检察、审计、媒体、社会等全方位监督作用;坚持破立并举,健全激励机制,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调查研究之风、勤政廉政之风,确保全县扶贫干部始终忠诚干净担当,以良好的作风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小落实。

(三)关心关爱扶贫干部。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优先提拔使用长期在脱贫攻坚一线、实绩突出的扶贫干部,落实应有的福利待遇,解决扶贫干部后顾之忧;严格日常管理,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力避过度问责,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更加注重脱贫成效和群众满意度,确保扶贫干部主要精力用于真帮实扶。

(四)有机衔接乡村振兴。完善保障兜底,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优化配置脱贫攻坚“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产业扶贫指导员、帮扶干部等工作力量,整合利用脱贫攻坚社会动员、考核评价、巡查督查、动态监测、项目统筹、资金监管等机制做法,并立足实际制定过渡计划,将脱贫后待完成的任务、工程、项目等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或实施方案,推进特色产业升级,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