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3003291288H/202103-00111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成文日期: | 2021-03-01 | 发布日期: | 2021-03-01 08:20 |
发文字号: | 青政办秘〔2021〕8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阳县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 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6-5021635 |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阳县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秘〔202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青阳县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
青阳县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推进乡村产业特色村创建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推广金寨经验培育农村产业带头人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工办函〔2021〕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立足九华黄精、皖南土鸡、茶叶、池州鳜鱼等产业资源优势,积极学习金寨经验,以培育农村产业带头人为切入点,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产业,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产业引领、精准培养”的工作原则,在全县110个行政村通过2-3年时间,在每村培育1个以上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领办创办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带动产业发展;帮助小农户至少有1个可持续的稳定增收项目,联结小农户覆盖率达70%以上,形成“培育一批能人,振兴一方产业,繁荣一方经济,致富一方百姓”的发展格局。
三、工作内容
(一)坚持“四有”标准,按程序选好带头人。
1.“四有”标准。产业带头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产业发展可持续,在乡村有一定规模产业基础,愿意长期扎根农村投资农业发展产业;二是有较规范的运营机制、经营状况良好、产业收益稳定;三是在乡村有一定号召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人品;四是所组建新型经营主体必须通过一定形式稳固联结农户。
2.培育方式和认定程序。制定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认定办法和考核奖励办法,按照“在现有新型经营主体中发展提升一批、在乡村能人和返乡人员中挖掘培育一批、在外部人才中引进落户一批”的方式,采取个人申报、村级遴选、乡镇把关、县级审定的程序认定,第一批遴选认定乡镇级带头人35个,适时启动第二批带头人的遴选认定工作。
(二)利用信息化手段,服务好带头人。
1.搭建信息化管理平台。结合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创建和推进全县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按照带头人联结农户方式(分为产业共振带动型、技术培训带动型、订单收购带动型、电商销售带动型、务工就业带动型、入股分红带动型),分类建立带头人基础台账,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数字赋能,强化中邮、中粮、金融担保等社会力量助力支持,增强其辐射带动力和市场竞争力。
2.开展专业培训。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带头人的能力和水平。要将产业发展带头人纳入相关涉农培训计划,每年培训人次不少于培育计划任务的1/3。优先组织带头人外出学习考察及参展参会。在新型农民培训中,为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设立专班。
(三)稳固利益联结机制,发挥好带头人作用。
1.增强产业发展实力。围绕青阳县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以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链条化为发展导向,整合要素资源,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因地制宜,聚焦优势产业,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多种类型经营主体,推动集约节约和绿色发展,提升发展能力。
2.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带头人+经营主体+农户”“带头人+基地+农户”等机制,支持各产业带头人采取订单生产、股份合作、托管服务、务工就业等方式, 通过统一生产、统一服务、统一营销、信息互通、技术共享、品牌共创、风险共担、产业链担保融资等,与农户形成稳定的利益共同体。
3.促进多业态融合发展。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规模化生产、产业化发展、多元化经营,加强与农产品初加工、休闲农业、农村电商、手工作坊等新业态、新模式进行融合,主动参与或相互配套,实现互利共赢。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3月1日-3月31日)。制定方案,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建立台账。
(二)组织认定阶段(2021年4月1日-6月30日)。出台认定办法,开展考评认定,分级确定带头人。
(三)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7月1日-11月30日)。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支持政策。
(四)总结完善阶段(2021年12月1日-12月31日)。总结工作经验,开展绩效评价。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青阳县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培育农村产业带头人工作。对培育农村产业带头人工作实行季度调度机制,并纳入年度目标实绩考核,从基础工作、培育措施、培育效果等方面量化考核。
(二)加大支持力度。围绕培养服务带头人、培育发展乡村产业,聚焦困难问题,加强现有政策的落实力度,在长三角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建设、冷链物流、高标准农田、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农民培训等项目建设上,统筹协调给予倾斜支持,为带头人发展创造更优的环境条件。建立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带头人考核激励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评定国家级、省级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产业化龙头企业,对成效特别突出的优秀农村产业带头人给予激励表彰。
(三)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根基作用。在特色产业发展、土地流转经营、农民合作社组建、带动小农户机制建立,以及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带动群众,都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将培育产业带头人和党的事业带头人紧密结合起来,夯实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育根基。
(四)强化舆论宣传。广泛深入宣传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工作,积极营造争当农村产业带头人的社会氛围,激发创业热情,辐射带动更多小农户发展产业致富。同时,在全县征集农村产业带头人典型案例,选树优秀带头人典型,多媒体多方式宣传推介,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
附件:青阳县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青阳县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汤新异
副组长:汪来发
成 员:姚秀亭(县发改委)
宁宝霞(县科技经信局)
丁学军(县财政局)
张正云(县统计局)
钱方启(县林业局)
程 强(县市场监管局)
姜永红(县扶贫开发局)
解光丽(县政务服务中心)
徐立宏(县生态环境分局)
宁跃武(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汪来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宁跃武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