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
第一条 电力供应安全可靠。城市电网平均供电可靠率达到99.9%,居民客户端平均电压合格率达到98.5%;农村电网平均供电可靠率达到99.8%,居民客户端平均电压合格率达到97.5%;特殊边远地区电网平均供电可靠率和居民客户端平均电压合格率符合国家有关监管要求。
第二条 停电限电及时告知。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日通知用户或进行公告。临时检修停电,提前24小时通知重要用户。故障停电,及时发布信息。当电力供应不足,不能保证连续供电时,严格按照政府批准的有序用电方案实施错避峰、停限电。
第三条 快速抢修及时复电。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的平均时间一般为:城区范围45分钟,农村地区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2小时。到达现场后恢复供电平均时间一般为:城区范围3小时,农村地区4小时。
第四条 价费政策公开透明。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电价和收费政策,及时在供电营业场所、网上国网App(微信公众号)、“95598”网站等渠道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
第五条 渠道服务丰富便捷。通过供电营业场所、“95598”电话(网站)、网上国网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提供咨询、办电、交费、报修、节能、电动汽车、新能源并网等服务,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站式服务。
第六条 获得电力快捷高效。低压非居民客户,以及高压单电源客户、高压双电源客户的业扩报装供电企业各环节合计办理时间分别不超过6个、22个、32个工作日。居民客户全过程办电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第七条 电表异常快速响应。受理客户计费电能表校验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结果。客户提岀电表数据异常后,5个工作日内核实并答复。
第八条 电费服务温馨便利。通过短信、线上渠道信息推送等方式,告知客户电费发生及余额变化情况,提醒客户及时交费;通过邮箱订阅、线上渠道下载等方式,为客户提供电子发票、电子账单,推进客户电费交纳“一次都不跑”。
第九条 服务投诉快速处理。“95598”电话(网站)、网上国网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受理客户投诉后,24小时内联系客户,5个工作日内答复处理意见。
第十条 保底服务尽职履责。公开公平地向售电主体及其用户提供报装、计量、抄表、结算、维修等各类供电服务,并按约定履行保底供应商义务。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员工服务“十个不准”
第一条 不准违反法律法规、合同约定的条款和程序停电,拖延检修抢修,扩大停电范围,延长停电时间。
第二条 不准违反政府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客户收费,将应由供电企业出资的费用转嫁给客户,利用个人账户代收客户电费、业务费,搭车收取其他费用。
第三条 不准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客户用电申请,扩大收资范围、增设办电环节、拖延办电进度,影响客户及时接电。
第四条 不准为客户指定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供货、设备试验和运维等单位,私自承揽客户受电工程、电力设施运维等业务。
第五条 不准对外泄露客户信息及商业机密,违规向第三方提供客户信息,在公共平台发布客户用电信息。
第六条 不准推诿、搪塞客户,漠视客户合理用电诉求,使用不当用语或与客户发生肢体冲突。
第七条 不准阻塞客户投诉举报渠道,强制客户线上办电、交费,引导客户在非正规渠道交纳电费。
第八条 不准营业窗口人员无正当理由离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反“一口对外、一次告知、首问负责”,造成客户多头对接、多次往返。
第九条 不准无正当理由拒绝新型市场主体接入电网,不按规定公开电网承载力信息,拖延费用结算支付。
第十条 不准在业扩办电、反窃查违、故障抢修等过程中,接受客户吃请,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为本人及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