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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中学田径运动会“体育精神文明奖” 评比有关规定

阅读次数:3165 次 来源:安徽省青阳中学 发布时间:2023-11-04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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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校园体育精神文明建设,在竞技场上发扬团结互助、力争上游的集体主义精神,展现我校学生健康向上、顽强拼搏的精神风貌,学校决定评选校田径运动会体育精神文明奖。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比方式:

学校成立由相关领导和部分体育老师组成的体育精神文明奖评定小组,由评定小组对运动会各方面工作进行评分,以总积分100分为终评指标,在全校范围内评出10体育精神文明奖获奖班级(高一、二各3名,高三4名)。

二、评比标准:(100分)

1.入场式(25分)

1)各班学生除特殊情况外都要参加入场式(特殊情况要有说明);

2)有体现本班特色的班徽,或班旗。

2.宣传稿件(10分)

每班指派通讯员负责本班信息的报送工作,通讯员要求及时、准确的以文字的形式将本班在运动会期间的相关信息报广播站,,稿件格式完整,每件字数不少于50字,20字以内的不接收。投稿有专人审核,按采播的份数评比得分。

3.观看秩序(20分)

观众热情,看台气氛热烈,秩序良好,无不文明言行。与运动会工作人员及运动员配合默契,无带跑、助跑现象。

4.卫生情况(10分)

按班级划定所在看台区域无垃圾,卫生情况良好。

5.闭幕式情况(15分)

闭幕式队伍整齐,整队迅速,出勤率高,秩序井然,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以各班级划定区域为准。

6、班主任职责(20分)

班主任坚守本班岗位,坚持跟班,组织督促学生遵守大会纪律和要求。如对裁判有异议,须在比赛结束30分钟内主动向总裁判长提出解决,不得到比赛场地与裁判员交涉,影响正常工作,反之酌情扣分。

7. 好人好事

比赛期间,出现好人好事,经大会主席团确认酌情加2 --5分;不服从管理,不听指挥,扰乱比赛秩序的酌情减5--10分。

三个“一票否决”:

①无故不检录,或检录不参赛,一经发现经总裁判长确认,取消班级“体育精神文明奖”的参评资格(一票否决)。

②不服从裁判的决定,严重干扰大赛秩序,经总裁判长确认,取消班级“体育精神文明奖”的参评资格(一票否决)。

③如果认为裁判出现错判、误判,由班主任找总裁判长,核实相关事宜,不允许任何老师、学生私自与该裁判发生争执(一票否决)。

 

青阳中学体育精神文明奖评定小组

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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