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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4729/202012-0001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青农房排查整治办〔2020〕2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2-1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2-15 16:11 来源: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默认 超大]

为扎实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结合我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的底线红线,压紧压实责任,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注重长效,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20201215日前,基本完成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的重点排查。202012月底前,在重点排查的基础上,基本完成对农村房屋的全面排查,20215月底前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农村自建房的重点整治。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同时,建立健全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工作水平。

二、重点工作

()开展摸底排查。各乡镇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村(含乡镇政府驻地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中要注重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不同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

1、突出排查重点。对利用农村自建房开设的餐饮饭店、民宿宾馆、便民超市、农资店、棋牌室、浴室、民办幼儿园、私人诊所、手工作坊、生产加工场所、仓储物流等经营性房屋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排查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

2、组织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汛情灾情农房排查等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排查墙体、梁柱、地基、屋面、楼板等。进一步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农村困难家庭房屋排查,保障困难群众住房安全。

()安全评估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组或部门工作组等多种方式,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或简易鉴定规则,及时开展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在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基础上,对房屋整体危险程序进行鉴定,按下列等级划分:

1.A:结构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承重构件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2. B:结构基本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个别承重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

3.C:部分承重构件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4.D: 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分类集中整治。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乡镇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

1.分类制定处置措施。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鉴定为C级、D级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再继续使用的等,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要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防范措施。同时,要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相结合,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条件的,逐步纳入危房改造计划实施隐患整治。

2.抓好重点整治。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时限要求等.要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整治。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力争20215月底前完成重点整治任务。

()强化全面整治。根据本乡镇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加强信息录入和维护,逐步实现农房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村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 加强技术指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要加强农房建设技术指导,编制农房设计图集供农民选用。加强农村房屋设计、建筑工匠培训、施工队伍管理,提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推进信息共享。各乡镇要充分运用好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发的农村房屋综合信息平台和排查整治手机APP,将排查情况录入信息系统,确保排查过程真实,排查结果准确,填报信息完整。

()加大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农民群众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