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杜村乡人民政府 > 公共法律服务 > 法治宣传教育 >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索引号: 113418230032916598/202009-00055 组配分类: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发布机构: 青阳县杜村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杜村司法所开展警示教育学习活动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30
废止日期:
杜村司法所开展警示教育学习活动
发布时间:2020-09-30 15:16 来源:青阳县杜村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因“两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严防社区矫正对象不假外出、脱管、漏管等情况发生,近日,杜村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学习活动。

一、“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学习

工作人员首先结合近期我县一名社区矫正对象被裁定撤销缓刑并收监执行的案件开展了一场生动的“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学习,要求所有社区矫正对象一定要引以为戒,提高认识,严格服从管理。

二、集中学习《社区矫正法》

接着,工作人员带领所有社区矫正对象再次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警示社区矫正对象要强化服刑意识和纪律意识,主动接受改造,自觉服从监管。

三、“两节”期间应遵守的规定和要求

因“两节”将至,司法所所长任利军对所有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求日报告,从9月30日至10月8日,每日11点至13点在群内发送定位,并汇报当日具体情况;二是要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如有紧急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要第一时间向司法所请假,没有经过允许,严禁擅自外出;三是严禁酒后开车、参与黄赌毒、寻衅滋事等行为,所有人定位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且不得人机分离;四是要严于律己,加强学习,国庆期间,司法所会不定时对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抽查,请切勿存在侥幸心理。 

通过此次集中警示教育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意识,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服从监督管理意识,有利于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