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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624M/202011-00012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青阳县木镇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上级政策】关于印发《青阳县2020年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1-20
废止日期:
【上级政策】关于印发《青阳县2020年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0 15:16 来源:青阳县木镇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县直各单位,驻青各单位,县建投集团:

《青阳县2020年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实施方案》已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11日




青阳县2020年脱贫攻坚“冬季攻势”

实施方案


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冲刺阶段,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获全胜,绝不收兵”重要指示精神,动员全县上下勠力同心,砥砺奋进,向绝对贫困发起最后总攻,奋力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在全县开展脱贫攻坚冬季攻势,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在第七个国家“扶贫日”期间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批示,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攻坚态势,满怀信心不动摇,坚定决心不松劲,保持恒心不懈怠,集中优势兵力,凝聚最强战力,发起最后总攻。

二、重点工作

1.着力抓好目标任务对标对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关于印发青阳县脱贫攻坚行动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青阳县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青阳县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梳理盘点、全面查缺补漏、全面巩固提升、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着力抓好“三保障”全面巩固。强化动态排查监测,持续开展“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核查,进一步查缺补漏,确保“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聚焦秋冬季枯水期特点,突出水质、水量两个重点,对自来水厂、供水点等加强定期监测,强化供水保障,确保饮水安全。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强化预警机制,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扎实做好社保兜底扶贫工作,严格标准和规范工作流程,全面开展检视核验,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兜底脱贫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3.着力抓好各类问题动态清零。坚持将各类问题整改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解决。巩固提升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回头看”、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抓好省督查暗访、市督查暗访等反馈问题整改,提升整改质量,确保清仓见底。

4.抓好贫困户精准退出和贫困人口医药费合理报销工作。结合2020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大排查大规范,对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进行核实,识别不准的予以清退。识别“脱贫不稳定户”并进行标注,对贫困户分户子女信息进行采集录入和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慢性病医保管理、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全面规范医保待遇结算和贫困人口医药费报销,防止福利化倾向。

5.着力抓好产业扶贫提质增效。推深做实“四带一自”、“三有一网”等产业扶贫模式,增强造血功能。培育壮大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贫主体,完善带贫减贫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加强冬季作物田间管理。强化金融对产业扶贫支撑保障,围绕“贷得到”,进一步用足用好相关政策;围绕“用得好”,进一步强化服务指导;围绕“还得上”,进一步做好跟踪监测。积极推广“深贫保”等保险扶贫产品,增强抗风险能力。实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文化旅游提升示范项目。认真抓好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和光伏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统筹抓好电商扶贫、林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各项工作,促进贫困户获得稳定收益。

6.着力抓好就业扶贫稳岗拓岗。在完成“一个高于、两个不低于”目标任务基础上,着力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质量。开展与劳务输入地再对接、就业信息再摸排、持续跟踪再帮扶,确保贫困劳动力稳在当地、稳在企业。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为返乡回流等未就业贫困劳动力提供“一对一”精准帮扶。科学设置、规范管理扶贫公益性岗位,严防岗位虚设和变相发钱等现象。提前谋划2021年就业扶贫工作,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期间贫困劳动力集中返乡时机,组织开展就业服务相关工作,做到就业工作早安排早部署、就业信息早收集早发布、技能培训早计划早实施、就业人员早组织早输出。

7.着力抓好消费扶贫常态长效。推进“三专一平台”建设。继续开展消费扶贫专馆专区认定,进一步精准摸排扶贫智能专柜合适安装点位,努力在11月底前完成100个智能专柜的建设安装任务;持续开展扶贫产品申报和认定工作,鼓励带贫企业积极申报扶贫产品,争取有更多的扶贫产品入驻中国社会扶贫网;进一步推动农产品产销对接“八进”行动,大力推进扶贫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食堂、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医院、进商超”等;发展扶贫产品电商销售,通过网络平台销售、直播带货等新模式新渠道发展扶贫产品线上销售。推动消费扶贫深入开展。

8.持续巩固疫情灾情应对成效。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持续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因疫致贫返贫。加快修复道路、水利、农业生产等基础设施,持续抓好产业扶贫、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消费扶贫等工作,全力巩固“十个进一步”、“四启动一建设”等工作成效。对因灾导致的损失开展针对性帮扶,把灾情造成的损失补回来,坚决防范因灾致贫返贫。

9.持续巩固“双基”建设成果。加快推进因灾损毁基础设施重建和修复,确保11月底前全部解决。持续巩固“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成果,不断提升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重点解决农村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短缺与过剩并存的结构失衡等问题,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引导群众改变生活陋习,促进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认真谋划2021年“双基”项目,不断改善农村整体面貌。

10.持续抓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有关要求,围绕扶贫项目实施进度、扶贫资金拨付、竣工项目验收、审计移交等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确保项目程序合法、手续完善、资料齐全。严格落实“产业类项目占比不低于50%”要求,积极谋划2021年扶贫项目,确保11月底前完成年度项目计划编制。规范扶贫资产确权移交、运营管护、收益分配、清查处置等工作,促进扶贫项目资产持续稳定发挥效益。

11.持续提升社会扶贫工作成效。持续做好定点帮扶,严格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责任。做细做实“千企帮千村”行动,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持续巩固社会扶贫日活动成果,积极推进扶贫日认领项目建设。

12.持续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严格按照标准程序,对扶贫对象做到“应退尽退、应纳尽纳”,对监测对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帮扶”。突出边缘户,特别是因灾因病支出骤增户和收入骤减户,做到第一时间排查发现、第一时间跟踪帮扶,有效防范因灾因病致贫。对照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要求,逐村再排查、逐户再核验、逐人再审示、逐项再提升,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检验。

13.持续巩固提升数据质量。按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原则,紧盯脱贫攻坚调查和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实地核查中发现问题,结合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及时在系统中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持续开展数据清洗,抓好核查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提升数据质量,确保数据质量工作稳居全省第一方阵。

14.扎实抓好脱贫攻坚总结宣传。全面盘点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全方位梳理脱贫攻坚带来的根本性变化、标志性变化、趋势性变化、主要指标和重要数据、典型案例等,形成全县和各乡镇各部门脱贫攻坚总结。扎实做好精准扶贫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真实、完整、系统和安全。加强脱贫攻坚宣传,系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通过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脱贫攻坚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事迹,发挥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加强涉贫舆情监测、研判,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15.扎实推进志智双扶。采取宣传教育引导、社会风尚引领、典型示范带动、技能培训等措施,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推广“爱心超市”、“孝道扶贫”等经验模式,着力激发脱贫致富内生动力,引导广大群众依靠勤劳双手和顽强意志实现脱贫致富,加快实现从消除收入贫困向消除能力贫困转变。

16.扎实推进有效衔接。积极探索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任务、规划、政策、力量、责任等方面实现有效衔接。聚焦乡村振兴“20字”总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系统衔接。把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按照“接续保留一批、调整完善一批、转换退出一批”思路,调整优化脱贫攻坚“十大工程”政策。保持驻村帮扶力量总体稳定,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持续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扶贫、抓乡村振兴工作格局,持续压紧压实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之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围绕冬季攻势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逐条逐项认真梳理盘点,细化工作举措,量化时间节点,强力推动工作落实。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难点阻点问题。

(二)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围绕省考核评估有关要求,突出目标任务完成、克服疫情灾情影响、脱贫退出质量、巩固脱贫成果、问题整改、攻坚作风建设等重点内容,全力做好省第三方监测评估、市际交叉考核、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等考核评估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帮扶责任。全面发挥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帮扶干部作用,全面盘点到户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确保真落实、真见效。全面盘点定点帮扶计划落实情况,确保帮得准、帮得实。全面盘点驻村帮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保不松劲、不懈怠。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收官之战,做到常态化、可持续。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坚持从严从实、科学精准,以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以及后续工作衔接为重点,实施有效监督。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