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
大家好!首先感谢新闻界各位朋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县教育和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县教育体育局就《关于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招生通知》出台背景
贯彻落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实施方案》《安徽省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公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的工作部署,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行为。经征求县招委成员单位意见,并报请县政府同意,县教体局出台了《关于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二、《招生通知》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招生通知》内容紧扣党中央国务院文件、全国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教育部有关要求,一是提出针对性贯彻落实举措,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要求能落地生根。二是继续执行已有成熟的政策,保持政策连续性。三是对公民同招政策作了进一步明确,规范招生入学行为。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招生通知》主要的依据是《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0〕4号)文件。起草过程中先后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县有关单位、教体系统基层单位、学校的意见建议。5月初,县教体局形成了我县《招生通知》的初稿,并将《招生通知》的初稿征求了县招委成员单位意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对《招生通知》的初稿进行修改,形成了《招生通知(送审稿)》报送县政府和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目标
全县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7%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5%以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结构更加合理,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招生工作平稳规范有序。
五、主要内容
《通知》共3个部分。第一部分,初中考试。第二部分,高中招生。第三部分,工作要求。包括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招生招生计划、认真落实省示范高中定向招生政策、严格执行中考加分政策、切实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子女入学、合理划定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进一步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录取办法等方面。
六、创新举措或新旧政策差异
一是明确规定民办普通高中不准跨市招生,在市域内招生,以所在县区生源为主。二是取消了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外市的自主招生计划。三是落实省教育厅2020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同城范围内(指市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的规定。四是拓展了特长生招生高中范围。优质高中,拓展到市示范高中。学校制定方案,报所在县区教体局审核后,报市教体局备案。未经此项程序不允许招生特长生。五是在招生纪律中突出了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监管。
七、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县级统筹,县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全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统一录取工作,实行阳光招生。
二是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凡违规招收的考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不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三是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四是规范学籍管理,严格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注册的审核把关。
五是加强政策宣传,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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