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策法规 > 政府公报
索引号: 11341823003291288H/202010-00058 组配分类: 政府公报
发布机构: 青阳县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公告
名称: 青阳县人民政府公报2020年第8号(总第17期)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0-1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青阳县人民政府公报2020年第8号(总第17期)
发布时间:2020-10-14 11:49 来源:青阳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青阳县人民政府公报2020年第8号

(总第17期)

 

县政府文件

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9年本)的通知

县政府办文件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阳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阳县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9年本)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和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统一规范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9121号)要求,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党政机构改革和职责划转情况,对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青阳县县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9年本)》《青阳县乡镇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9年本)》予以公布。

本目录公布后,《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青政〔201832号)即行废止。

                                   

 

 

青阳县人民政府

202092

(此件公开发布)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阳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驻青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青阳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930

 

 

 

 

 

 

青阳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55号)和《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政办秘〔202068号)精神,全面提升我县基层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坚持标准引领,坚持需求导向,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以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总体目标。2023年底,全县实施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乡镇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水平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公开制度

1.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各单位要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2.完善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完善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制度,固化政策解读工作流程,强化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新闻发布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公告公示栏、“明白卡”、“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对重要政策进行解读;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予以回应。

3.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各单位要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个工作环节,充分推广运用全省统一的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4.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家、商会、行业协会等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制度。

5.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各乡镇政府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使县、乡级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形式,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涉及基层群众利益方面的内容。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村(社区)设置信息查阅点或配备查阅设备,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6.完善考核评议机制。县政务公开办要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明确考核的范围、标准、环节、程序,强化结合运用。利用第三方机构评估、民意调查、网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基层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聚集群众需求,完善公开方式,提升公开质量。

(二)加强平台建设

7.普及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县信息中心要按照《县级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技术规范》要求,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的作用,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网站作为基层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基层政务公开专题等形式,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完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依托“皖事通”平台、政务新媒体等渠道,精准推送政府信息。适时采用移动APP、微信小程序等形式,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8.统一标准建设政务公开专区。各单位要按照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的统一标准,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自助办理等服务。

(三)完善公开内容

9.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各单位要通过政务公开网站、“皖事通”平台、自助办事服务终端等渠道,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制度,利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短信、电子邮箱等方式,主动精准推送政务服务信息,让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集成、优化、简化办事服务信息,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10.分级分类负责目录编制。编制目录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本单位和领域特点,彰显青阳特色。县直各公开领域业务主管部门(附件1)根据上级指引负责梳理本部门承担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并报县政务公开办审核。县政务公开办负责编制和审核汇总各领域公开目录和乡镇公开事项目录,并将审核把关后的本县及所辖乡镇公开目录报市政务公开办审核。

(四)强化示范区和示范点创建

11.全面开展示范创建。20209月底前,至少选择30%的乡镇、县直部门作为县级示范区和示范点,围绕公开领域、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先行先试,开展创建工作。县本级及各乡镇政府要积极出台推进示范区、示范点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示范区和示范点建设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

三、实施步骤

(一)基础启动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10月底)。县政府办公室制定县级工作方案,对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梳理指南和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结合本级政府(政府的派出机关)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完善县、乡两级基层公开事项目录,并通过线上线下按目录全面公开各类信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

(二)规范引领阶段(2020年11月至2021年11月)。各乡镇政府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公开事项清单,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县乡级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12月至2022年11月)。各单位将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外的其他领域公开标准纳入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现常态化公开;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全部开设政务公开专区;基本实现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2月至2023年10月)。各单位要加强宣传交流,依托政务公开网站及专题专栏等,广泛宣传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和特色做法。县政务公开办组织开展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评估,巩固提升基层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和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紧抓实工作落实。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协调、推进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落实。要建立完善政府办(政务公开办)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单位要明确工作机构,配齐必要的专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要加强培训,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结合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采用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考核评估。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纳入政务公开考核,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县政务公开办每月跟踪督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评估,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附件: 1.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

2.县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名单

 

 

 

 

 

附件1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责任

单位

主体责任
单位

时限要求

1

出台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公开办

 

2020年8月底

2

按照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梳理指南和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编制县直26个试点领域指引目录并报送县政务公开办

县政务公开办

县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县公开办

2020年9月底

3

编制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按目录公开各类信息

县政务公开办

各乡镇政府、县有关部门

2020年10月底

4

编制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指引目录

县政务公开办

县有关部门、县公开办

2022年8月底

5

将其他领域公开事项纳入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县政务公开办

各乡镇政府、县有关部门

2022年11月底

6

建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集中展现各领域公开信息及有关政策文件、工作进展等,提供信息检索功能,并与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对接、信息共享

县政务公开办

县公开办、信息中心

2020年10月底

7

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县政务公开办

各乡镇政府、县有关部门

2020年10月底

8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县政务公开办

各乡镇政府、县有关部门

2021年11月底

9

完善基层解读回应工作机制

县政务公开办

各乡镇政府、县有关部门

2020年10月底

10

建立完善县域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

县政务公开办

各乡镇政府、县有关部门

2020年10月底

11

完善基层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县政务公开办

各乡镇政府、县有关部门

2020年10月底

12

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县政务公开办

各乡镇政府、县有关部门

2020年10月底

13

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县、乡级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

县政务公开办

各乡镇政府

2022年11月底

14

完善基层政务公开考核评议机制

县政务公开办

县政务公开办

2020年10月底

15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

县政务公开办

各乡镇政府

2021年11月底

16

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集成、优化、简化办事服务信息,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县政务公开办

县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2021年11月底

17

县级政府门户网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基层政务公开专题等形式,集中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完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

县政务公开办

县政务公开办、信息中心

2021年11月底

18

依托“皖事通”平台、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利用“皖事公开”移动专区,精准推送政府信息

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2021年11月底

19

适时采用移动APP、微信小程序等形式,积极借助县级融媒体中心的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县政务公开办

县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2021年11月底

20

落实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统一标准

县政务公开办

各乡镇政府、县有关部门

2021年11月底

21

率先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

县政务公开办

各乡镇政府、县有关部门

2021年11月底

22

在全县基层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普遍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

县政务公开办

各乡镇政府、县有关部门

2022年11月底

23

全面准确公开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

县政务公开办

各乡镇政府、县有关部门

2020年10月底

24

推行基层政务服务一次告知制度

县政务服务中心

各乡镇政府、县有关部门

2020年10月底

25

至少选择30%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作为县级示范区和示范点

县政务公开办

各乡镇政府、县有关部门

2020年9月底前

26

县级示范区和示范点开展创建工作,其他乡镇(街道)可以自主开展创建工作并申报市级示范点。

县政务公开办

各乡镇政府、县有关部门

2021年11月底

27

出台推进示范区、示范点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示范区和示范点建设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

县政务公开办

各乡镇政府、县有关部门

2021年11月底

28

开展省级示范区创建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创建主体向市政府申报确定为“池州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区”。县同步开展“青阳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区”和 “青阳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点”挂牌工作

县政务公开办

县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2021年11月底

29

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进一步健全乡镇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办事机构、责任人员,每个乡镇都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配备一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县政务公开办

各乡镇政府、县有关部门

2020年11月底

30

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

县政务公开办

各乡镇政府、县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31

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

县政务公开办

各乡镇政府、县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32

每月跟踪督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评估,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县政务公开办

县政务公开办、县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持续推进

 

附件2

 

县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名单

 

县发展改革委(重大建设项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县教育体育局(义务教育领域)、县公安局(户籍管理领域)、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领域)、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县财政局(财政预决算领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社会保险领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征地补偿领域)、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保护领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市政服务领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涉农补贴领域)、县文化旅游局(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县卫生健康委(医疗卫生领域)、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救灾领域)、县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县扶贫开发局(扶贫领域)、县税务局(税收管理领域)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阳县长江入河排污口

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驻青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成立青阳县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其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长:巩文生

副组长:  

 员:    县政府办副主任

        罗小磊  县发改委主任

   县科技经信局局长

张益平  县财政局局长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县住建局局长

王中平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汪来发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

   县林业局局长

吴士衡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王松华  蓉城镇政府镇长

        葛石炜  朱备镇政府镇长

        陈长风  杨田镇政府镇长

            陵阳镇政府镇长

        曹海燕  新河镇政府镇长

            木镇镇政府镇长

        王罗伟  丁桥镇政府镇长

        陈忠德  乔木乡政府乡长

        汪兴华  酉华镇政府镇长

            庙前镇政府镇长

            杜村乡政府乡长

            县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陈云峰  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分局,孙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云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