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经县级审核、审定,2020年第三批特色种养业扶贫到户项目共涉及贫困户151户,财政扶持资金共17.399万元。现将项目计划批复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项目公示公告制
乡镇、村在接到本项目计划批复后7日内,将本乡镇、村项目计划通过公告栏等方式在乡镇、村进行公告,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并保留公告图片等资料存档备查。项目验收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二、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内容实施
乡镇、村要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原则,立即组织贫困户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计划内容实施,力争10月底前实施完成。项目实施中不得擅自调整建设内容和规模。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变更的,要按项目原申报程序报批。
三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和贫困户产业达标认定
贫困户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乡镇、村逐户进行验收,若发现项目实施不符合计划内容的,必须要求贫困户限时整改直至通过验收。在乡镇、村验收的同时,对贫困户特色种养业产业规模达标的同步进行产业达标认定。
项目验收和产业达标认定结束后,将通过验收的《特色种养业扶贫到户项目验收汇总表》和《贫困户产业达标认定及奖补资金申请汇总表》(所有产业达标的贫困户均要填入此表,其中往年已获取过产业达标奖补资金的,在“申请产业达标奖补资金(元)”栏内填“0”)加盖乡(镇)政府公章后报送县特色种养业扶贫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通过“青阳县特色种养业扶贫”QQ群发送至舒爱民。
四、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本项目计划批复下达后,由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将乡镇所需项目资金拨付至乡镇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在乡镇、村自查验收通过后,由乡镇财政所将到户项目资金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至贫困户,并将资金发放名册通过公告栏等形式在乡镇、村进行公告。
五、建立健全乡镇和村级项目档案
乡镇和村要确定专人按照我办印发的《产业扶贫到户项目档案资料清单及模板》(青特扶办〔2019〕6号)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实施、验收、公示公告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青阳县2020年第三批特色种养业扶贫到户项目计划表(木镇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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