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
2020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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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编制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执行国家标准和规程,组织拟订地方标准和规程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县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县级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工矿商贸行业中央、省、市驻青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
(十三)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六)完成县委、 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青阳县应急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增减。
纳入青阳县应急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的单位共1个,即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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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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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应急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297.29万元,支出总计297.29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4.24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陆续到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297.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7.2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297.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29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97.29万元,支出总计297.2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4.24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陆续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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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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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7.2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24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陆续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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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2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24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陆续到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1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11.7万元,占3.93%;卫生健康(类)支出4.26万元,占1.43%;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40万元,占13.45%;住房保障(类)支出11.75万元,占3.9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29.48万元,占77.2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8.06万元,支出决算为29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门职责调整,自然灾害资金由我局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陆续调整到位。
2.社会保障和就业。年初预算为12.73万元,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人员变动。
2.住房保障。年初预算为7.6万元,支出决算为1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人员变动。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年初预算为223.6万元,支出决算为22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陆续调整到位。
4.医疗卫生。年初预算为4.1万元,支出决算为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7.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7.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0.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9年度青阳县应急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青阳县应急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批事业单位人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科)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原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