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中共青阳县委党校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共青阳县委党校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青阳县委党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青阳县委党校概况
一、部门职能
1、培训副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及青年后备干部。
2、根据中心工作的需要,举办各类专题研讨班。
3、组织教研人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发挥好科研咨政职能。
4、组织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研究和宣传。
5、拓宽培训渠道,组织开展对外培训工作。
6、承办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青阳县委党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只包括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
第二部分 中共青阳县委党校2019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表格
第三部分 中共青阳县委党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360.70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360.70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9.31万元,下降了14.12%,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办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360.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0.70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360.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70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60.70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360.70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59.31万元,下降了14.12%,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办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0.70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9.31万元,下降了14.12%,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办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70万元,占本年支出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9.31万元,下降了14.12%,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办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0.71万元,占88.91%;其中: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04.6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42万元,占5.11%;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7.34万元,抚恤0.7万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0.38万元。
住房保障(类)支出15.58万元,占4.32%;其中:住房公积金15.58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98万元,占1.66%;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9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0.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6.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5.8万元、津贴补贴41.03万元、奖金15.79万元、绩效工资58.9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7.34万元、其它社会保障费0.38万元、抚恤金0.70万元、医疗费5.98万元、住房公积金15.58万元、其它工资福利4.48万元;公用经费124.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49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6.6万元、邮电费6.58万元、差旅费1.93万元、维修(护)费4.58万元、会议费3.2万元、培训费80.75万元、公务接待费0.99万元、劳务费3.43万元、工会经费4.4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51万元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校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党校运行经费304.60万元,比2018年减少51.06万元,下降14.36%,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办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青阳县委党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青阳县委党校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校组织对2019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0个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事业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