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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33418230032912373/202009-00002 组配分类: “三公”经费情况
发布机构: 县工商联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报告
名称: 青阳县工商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30
废止日期:
青阳县工商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0-09-30 15:29 来源:县工商联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7.8

6.72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7.8

6.7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工商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8万元,支出决算为6.72万元,完成预算的8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工商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72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6.72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08万元,基本与去年持平2019年青阳县工商联国内公务接待共77批次,68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招商引资、局包村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在公务接待中,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二)2019年没有产生因公出国(境)费,与2018年决算持平。

  (三)2019年没有产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2018年决算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