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和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统一规范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9〕121号)要求,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党政机构改革和职责划转情况,对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青阳县县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9年本)》《青阳县乡镇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9年本)》予以公布。
本目录公布后,《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青政〔2018〕32号)即行废止。
青阳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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