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出台了《2020年青阳县资产收益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现对方案进行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5〕2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9〕14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1101号)、《2020年安徽省资产收益扶贫工程实施办法》和《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根据中央、省、市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我局会同各职能部门,起草了我县《2020年青阳县资产收益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3月20日,分管副县长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就我县政策措施进行了专题会议研究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3月26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根据收集和反馈的意见建议,我们对拟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
3月29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县《2020年青阳县资产收益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以支持贫困村稳定出列、现行标准下贫困户稳定增收脱贫为主要目标,对财政支农资金形成的资产分类进行股权量化,密切产业发展与贫困户利益联结,完善制度建设、强化风险管控,提高脱贫质量和成效。
五、主要任务
(一)合理分配收益。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负责运营和管理,可参考当地行业平均投资回报率确保保底收益(年收益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收益权,贫困村全部量化到村集体和贫困户,非贫困村全部量化到贫困户。其他涉农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经村集体民主决策,划出一部分资产,将其资产收益权定向分配给贫困户;其余资产收益权量化到村集体和一般农户。
(二)完善利益联结。积极创新项目经营管理模式,项目实施主体应带动农户从事多种形式的农业合作生产经营,使农户享受收益分红、就近就业、技术指导、产品回购等多种收益。推广和完善园区带动、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带动、种养大户带动和贫困户自主种养的“四带一自”利益联结模式,激发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内生动力。合理选择订单联结、股份联结、劳务联结、服务联结、租赁联结等方式,实现互利多赢,完善项目实施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努力实现产业增效益、农民增收益和集体增实力。
(三)加强风险防控。县主管部门和乡镇建立资金投入风险评估机制和资金退出机制,加强对扶贫项目公告公示、风险防控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强化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的监督管理。县(区)要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严把清产核资、实施主体选择、合同签订、项目推进、项目验收和资金安全关,确保资产收益扶贫规范、健康、有序运行。
(四)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脱贫情况,适时开展受益对象动态调整。经核查认定已稳定脱贫的贫困户,经民主评议和村集体民主决策,不再继续享受原有资产收益权,由村集体收回资产收益权后重新量化分配给其他贫困户和因灾因病等返贫的贫困户,或用于发展村级公益事业。
(五)突出考核激励。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成效纳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内容。强化产业发展、风险防范、产权明晰、平台搭建、机制创新等政策支持,完善产业扶贫菜单和补助目录,加大对扶贫成效显著实施主体的支持力度。
六、创新举措
一是提升了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实施资产收益扶贫,财政扶贫资金由无偿补助变成有偿投入。同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与村集体、农户民主协商,自愿成为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协议形式明确各方的权、责、利,有助于吸引具备较强经营能力的实施主体参与当地产业发展,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丰富了对无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贫困户的精准扶持措施。资产收益扶贫不仅让无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分享财政支持产业发展带来的红利,而且在收益分配时优先保障其收益,丰富了对深度贫困人口的精准扶持措施,弥补了脱贫攻坚的薄弱环节。
三是密切了当地群众与产业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强化了产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资产收益扶贫将财政投入形成的资产量化折股,配置给贫困户,实现了精准到户到人的目标,密切了产业发展和贫困群众的利益联结。除直接分享红利外,当地群众还可以土地入股形式获得地租,有劳动能力的可以就近通过产业项目务工获得劳务收入。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为当地经济发展注入活力,进而创造更多机会,辐射带动当地群众增收致富。
四是拓宽了贫困村集体收入来源,支持发展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各地在推进资产收益扶贫时,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为纽带,将部分资产收益权配置给村集体,既降低了资产收益扶贫项目中的沟通成本,又拓宽了贫困村集体收入来源,扶持壮大了贫困村集体经济。
七、保障措施
从严格落实责任、建立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和及时总结推广等四个方面提出要求,确保工作实效。要求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定方案,防范各类风险隐患,切实做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并报送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一年。中央、省、市后续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以的新变化、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补充完善新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