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青阳县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青阳县“十创平安”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青平安组〔2020〕2号)文件精神。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平安建设部署,以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为重点,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青阳县“十创平安”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了局文件。
四、工作目标
以平安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法治宣传教育、优化法律服务环境,排査化解矛盾纠纷、强化刑释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帮教等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大力宣传平安建设的政策举措,面向基层、不留死角、强力推进,努力实现平安建设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社会治安秩序良好,公众安全感稳步提升。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平安建设能力和水平;做到四无,无重大刑事犯罪;无重大治安案件和矛盾激化引发的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火灾和交通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和干部职工家属进京赴省上访事件发生;确保司法行政业务进一步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位居前列;做到四好,防范队伍好,防范措施好,安全设施好,治安秩序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修身福地,灵秀青阳”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坚强的法治保障。
五、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大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结合“七五”普法收官和“八五”普法谋划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大力营造学法尊法用法守法的社会氛围,打造平安法治环境,夯实平安法治建设根基。(责任单位:普发与依法治理股 )
(二)切实提升法律服务环境。加强律师队伍职业道德教育,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作用,督导驻村(社区)律师做好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各项工作,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构建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企事业单位依法管理,人民群众尚法守法的法治环境。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主动回访服务对象,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不断改进自身工作。(责任单位:法律服务股、法援中心、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司法所 )
(三)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发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工作职能,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点排查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大规模集体上访的矛盾隐患,因矛盾激化心态失衡、扬言报复社会和精神偏执等可能引发极端问题的个体,以及可能引发社会炒作、形成社会热点的敏感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处置力度,最大限度的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矛盾纠纷激化,确保小事不出村(社),大事不出镇(乡),矛盾不上交。(责任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各司法所 )
(四)扎实做好特殊人群管理。要严格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强化监管责任,确保不脱管、不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做好刑释人员的衔接管控和教育帮扶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集中开展一次“清查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专项活动,全面梳理执法工作流程,深入清查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准确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现实表现和行为动向,着力强化对重点人员、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的排查管控,防范危害社会安全的隐患事故。(责任单位:社区矫正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六、创新举措
利用互联网+法治宣传新模式,发挥“青阳司法行政”微信平台等向全社会大力宣传平安建设的举措以及司法行政便民服务措施。集中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各级关于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使干部职工及家属人人熟知综治及平安建设的基本要求。
七、保障措施
要求各单位、局机关各部门要把提升“平安单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明确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及时动员部署,推动活动迅速扎实开展。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局机关各部门要紧扣活动主题,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同时,做好系统内部平安创建、矛盾化解、安全管理、值班备勤等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将“平安单位”建设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八、下一步工作
县司法局将坚持问题导向,对各单位、局机关各部门“平安单位”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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