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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木镇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青阳县木镇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12-28
废止日期:
青阳县木镇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12-28 09:58 来源:青阳县木镇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项目

决算数(万元)

合计

31.84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3.0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8.77

二、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木镇镇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31.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木镇镇无因公临时出国(境)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13.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等相关规定。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184批次,共184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07万元,2018年我镇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没有购置新增公务用车,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应急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