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青阳县妇女联合会是全县妇联组织的领导机关,内设发展部和儿童部。全会行政编制4人,目前在职4人。
二、部门(单位)职能
根据《中华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
妇女联合会的基本职能是:
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妇女联合会的工作任务:
1、 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
2、 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
3、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4、 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
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5、 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建设。加强与女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6、 承担县委、县政府、市妇联交办的有关事项。
三、2017年部门(单位)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青阳县妇女联合会2017年度可支配收入85.45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85.45万元。支出预算85.45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48.85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36.6万元,用于完成妇女发展和维权、关爱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工作等。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7万元,占19.4%;医疗卫生支出1.33万元,占1.6%;群众团体事物支出65.09万元,占76.2%;住房保障支出2.46万元,占2.8%。
四、2017年部门(单位)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85.45万元,同上年相比增加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5万元,项目支出3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0.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3.5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增加0.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0.58万元。
五、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青阳县妇联“三公”经费预算6.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6万元。
附件:2017年县妇联部门预算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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