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团县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青阳县团县委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1.2
1.1845
因公出国(境)费
0
0.00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青阳县团县委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8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8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我委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2017年度我委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因此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支出1.1845万元。共接待27批次202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团组织业务指导,乡镇团组织工作人员来县办事接待等财政公务往来接待支出,相比较2017年公务接待费用1.54万元,下降了0.3555万元,招待费减少原因主要有我委按照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对三公经费实行逐年压减的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尽量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近年来,团青阳县严格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务接待费用呈现出明显下降的趋势。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团县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为0元,2017团县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为0元,2018年团县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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