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团县委的主要职责是:
1、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组织全县共青团组织围绕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2、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全县青少年思想引领;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县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表彰优秀青少年;指导全县青年志愿者工作的开展。 3、负责全县共青团工作和青少年工作的理论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状况,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对青少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立法建议,参与有关全县青少年法规的起草、实施、监督等工作;承担青阳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4、负责研究、指导全县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全县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各乡(镇)及县直各单位团委的正、副书记,选拔、培养和推荐优秀青年干部;指导全县共青团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青年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5、负责全县青年统战工作。 6、指导和帮助县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共青团青阳县委员会是全县共青团组织的领导机关,内设组宣部和学少部。单位行政编制4人,目前在职3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组宣部长1名。另外单位有挂职副书记1名、见习大学生1名。委机关经费实行县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财务核算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2017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67.94万元,支出总计67.94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93万元,增加33.18%。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召开团代会和举办团干部培训班,向县政府申请拨款14.13万元。
四、2017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7.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94万元,占100%。
五、2017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7.9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1.38万元;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3.43万元;医疗、住房保障支出3.13万元。
六、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7.9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年度决算64.8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41.38万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3.43万元,为具体业务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0.93万元,其中:“医疗保障”决算0.9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位职医疗保险支出、职工体检。
3.“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度决算2.20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2.20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青阳县团县委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联系方式:青阳县团县委组宣部 0566-5021346
政务公开电子邮箱: 29144135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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