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8
6.8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工商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6.8万元,完成预算的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工商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8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支出6.8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万元,减少12.82%,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2018年青阳县工商联国内公务接待共81批次,76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招商引资、局包村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在公务接待中,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2、2018年没有产生因公出国(境)费,与2017年决算持平。
3、2018年没有产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2017年决算持平。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