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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675X/202004-00090 组配分类: 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
发布机构: 青阳县陵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池州市新冠病毒核酸自愿检测(采样)点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4-27
废止日期:
【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池州市新冠病毒核酸自愿检测(采样)点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7 16:40 来源:青阳县陵阳镇人民政府 字号:[默认 超大]
  为巩固当前疫情防控成果,确保核酸检测“愿检尽检”,现将我市新冠病毒核酸自愿检测(采样)点及预约(咨询)电话等事项公告如下:

1.实行电话预约,费用自理。

2.预约自愿检测人员在家自测体温,如发热请及时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3.自愿检测人员请自觉佩戴医用口罩,在检测(采样点)排队采样,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采样结束请立即离开。不佩戴口罩者将禁止进入检测(采样)点。

4.自愿检测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约定时间进行检测。

池州市新冠病毒核酸自愿检测(采样)点

县区

检测(采样)

预约(咨询)方式

市本级

池州市人民医院

0566-2811102

贵池区

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0566-3217830

东至县

东至县人民医院

0566-7020212

石台县

石台县人民医院

0566-6024145

青阳县

青阳县人民医院

0566-5020194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