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加胜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第十二届青阳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落实中药材保险的提案》,已由县政府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稳定农业生产、防范化解农业生产风险、提高灾后恢复生产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我县自2009年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坚持以民生为本,按照“保大宗,保成本”的基本要求,突出基础性、普惠性,提质增效,推动农业保险转型升级。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保险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17〕98号)和《关于推进全市农产品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池农险办[2018]5号)等文件精神,政策性农业保险标的主要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种植业和养殖业,特色农业保险标的主要选择适合当地特点,对促进当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农户投保意愿强烈的地方特色农产品,并且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提升服务“三农”保障能力,防范和化解农业生产风险。
目前,中药材不在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品种范围。我县在财政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2019年经县政府同意,将中药材九华黄精列入特色农业保险品种,按生产直接物化成本确定保额1600元/亩,与我市其他县区基本一致,经招投标保费费率为4.95%,保费为79.2元/亩,为全市最低水平,并且县财政承担70%,农户只需自缴30%。2019年全县共承保九华黄精特色农险5369亩,县财政补贴保费29.9万元。金银花目前尚未纳入我县农业特色保险,国元保险青阳支公司也未对其开办商业险。
县财政局将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将更多的中药材品种纳入我县特色农业保险,同时,加大部门会商,督促经办机构规范操作,继续扎实有序地推动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和特色农业保险业务的开展,并请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共同为青阳县农业保险提质增效作出更大贡献!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青阳县财政局 5020507
抄送:县政协办、县政府办、乔木乡人民政府、钱立刚
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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