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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456K/201608-00002 组配分类: “三公”经费情况
发布机构: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青阳县纪委监察局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6-08-31
废止日期:
青阳县纪委监察局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6-08-31 14:52 来源:政务服务中心 字号:[默认 超大]

一、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25.30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15.1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2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10.20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执行情况,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决算数。201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25.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接待费15.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15.10万元,比上年减少0.16万元,原因是进一步控制公务接待的餐次和标准。2015年委局机关共接待205 批次,1896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业务指导和接待外市(县)相关单位业务交流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7号)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20万元,比上年减少0.24万元,原因是进一步控制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和经费支出。2015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用于保障日常公务等需要。

联系方式:中共青阳县纪委办公室

电子邮箱:qyjw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