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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青阳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03-20
废止日期:
青阳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03-20 16:04 来源:政务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29.80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16.8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3.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13.00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预算数。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9.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00万元。

公务接待费预算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业务指导和接待外市(县)相关单位业务交流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7号)规定。

联系方式:青阳县纪委监察局政务公开电子邮箱:qyjw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