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县纪委监委 > 部门预决算 > “三公”经费情况
索引号: 11341823003291456K/201809-00002 组配分类: “三公”经费情况
发布机构: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青阳县纪委监察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09-07
废止日期:
青阳县纪委监察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9-07 16:40 来源:政务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1174 字体:[ ]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29.80

23.21

因公出国(境)费

0.00

0.00

公务接待费

16.80

14.90

14.9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3.00

8.31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3.00

8.31

公务用车购置

0.00

0.00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执行情况,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决算数。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23.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接待费14.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14.90万元,比上年减少0.05万元,原因是进一步控制公务接待的餐次和标准。2017年委机关共接待218批次,2019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业务指导和接待外市(县)相关单位业务交流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7号)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31万元。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用于保障执纪需要。车辆保有辆4辆。

联系方式:中共青阳县纪委办公室

电子邮箱:qyjw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