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合 计
506000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166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400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160000
公务用车购置费
180000
二、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青阳县纪委监委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6.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委、其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从检察院划拨一辆执法执纪用车,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按公务用车配置管理规定购置执纪执法用车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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