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阳县纪委、监察委主要职责
待新“三定方案”明确后予以发布。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青阳县纪委监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本级机关决算1户,与之前没有变动。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585.48万元,支出总计585.48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3.41万元,增长29.5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级和普调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及办案业务经费、巡察专项经费、办公设备经费等增加。
四、2017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85.4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五、2017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85.4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7年度决算486.7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370.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工作运转。“其他纪检监察事务”决算115.88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度决算62.61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47.93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死亡抚恤”决算14.68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3.“医疗卫生”2017年度决算13.0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13.08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度决算23.09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23.09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5.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0.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14.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青阳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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