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3003291288H/202005-00033 | 组配分类: | 政府公报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
名称: | 青阳县人民政府公报2020年第4号(总第13期) | 文号: | 2020年第4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05-12 |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青阳县人民政府公报2020年第4号
(总第13期)
县政府文件
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阳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县政府办文件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阳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阳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阳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青阳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业经2020年5月6日县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2014年10月27日印发实施的《青阳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青政〔2014〕24号)同时废止。
青阳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阳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工作规则》《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池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二、县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在县委的领导下,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三、县政府工作的准则是,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务实清廉。
第二章 组成人员职责
四、县政府组成人员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职责,为民务实,严守纪律,勤勉廉洁。
五、县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长领导县政府的工作。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
六、县长召集和主持县政府全体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县政府全体会议或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七、副县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县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县政府进行外事活动。
八、县长出国访问、脱产期间,受县长委托,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县长代行县长职务。
九、各局、各委员会(办公室)实行局长、主任负责制,由其领导本部门的工作。
县政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顾全大局,协调配合,切实维护团结统一、政令畅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
第三章 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十、县政府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十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加强经济发展趋势研判,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十二、依法严格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综合执法体系,规范市场执法,规范行政裁量权,维护市场的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十三、加强社会管理制度和能力建设,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应急管理体系、社区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维护国家安全。
十四、更加注重公共服务,完善公共政策,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十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绿色发展,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青阳样板。
十六、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3+2”清单制度建设,营造“四最”营商环境,强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成全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第四章 坚持依法行政
十七、县政府及各部门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责任。
十八、县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制定、修改或废止政府规范性文件。
十九、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依法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十、县政府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要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县政府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
严格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严格控制规范性文件字数,一般规范性文件字数原则上不超过4000字,重要规范性文件字数原则上不超过6000字。
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要充分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并由县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或由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范性文件。其中,涉及公众权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等,应当事先请示县政府;部门联合制定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发布前须经县政府批准。
部门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法及时报县政府备案,由县司法局定期向社会公布目录。对违反宪法、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定不适当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要依法责令制定部门纠正或由县政府予以改变、撤销。
二十一、县政府各部门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规则,规范程序,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
第五章 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二十二、县政府及各部门要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二十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重大规划,经济运行调节和改革开放的重大政策措施,社会管理重要事务等,由县政府全体会议或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和决定。
二十四、县政府各部门提请县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论证;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当充分协商;涉及乡镇、开发区的,应当事先征求意见;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县政府办公室要会同县司法局加强审核,把好进口关。
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及时调整完善。
二十五、县政府在作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多种方式,直接听取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
二十六、县政府领导同志要亲力亲为抓落实,主动谋划政策举措,解决矛盾问题,加强工作推进,确保政令畅通。
县政府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的决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细化任务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加强政策配套,加强协同攻坚,及时推进并反馈执行情况。涉及多部门参与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的督查,坚持全面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健全限期报告、核查复核、督促整改、情况通报及第三方评估等制度,推动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贯彻落实。
第六章 推进政务公开
二十七、县政府及各部门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二十八、县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县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布。
二十九、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和县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方式,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
三十、县政府及各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政策解读,准确传递政策意图,重视市场和社会反映,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解疑释惑,稳定预期。
第七章 健全监督制度
三十一、县政府要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负责地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自觉接受县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
县政府各部门要依法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严格责任,限时办结,主动公开办理结果。
三十二、县政府及各部门公职人员要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自觉接受监察机关的监督。县政府及各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同时要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要认真整改并向县政府报告。
三十三、县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指导监督,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依法及时化解行政争议。县政府要加强对仲裁工作的监督指导。
三十四、县政府及各部门要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认真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及时依法处理和改进工作。重大问题要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三十五、县政府及各部门要重视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县政府领导同志及各部门负责人要坚持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带案下访和包案处理信访问题等制度,督促解决重大信访问题。
三十六、县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工作责任制,严格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部门职责履行、重点工作推进以及自身建设等方面的考核评估,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健全激励约束、容错纠错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第八章 会议制度
三十七、县政府实行县政府全体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县政府专题会议和县长工作例会。
三十八、县政府全体会议由县长、副县长、各局局长、各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组成,由县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讨论决定县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部署县政府的重要工作。
县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安排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县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三十九、县政府常务会议由县长、副县长组成,由县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的重要指示、决定及重要会议精神;
(二)讨论决定县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三)讨论决定规范性文件;
(四)通报和讨论其他重要事项。
县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2次左右,根据需要,安排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可邀请企业、市民、专家、媒体等有关代表列席会议。
四十、县政府专题会议由县长、副县长按照工作分工召集和主持,研究、协调和处理县政府工作中的专门问题。
四十一、县长工作例会由县长或县长委托常务副县长召集和主持,副县长出席,有关人员列席,一般每周召开1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县政府负责同志简要通报上周重点工作及本周工作安排。
(二)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安排部署本周及近期工作。
(三)其他需要通报和提醒的重要事项。
四十二、提请县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专题研究协调和审核后提出,由县政府办公室汇总报县长确定;会议文件由县长批印。
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专题会议和县长工作例会的组织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会议议题和文件于会前送达与会人员。
切实提高会议议题质量,县政府专题会议和议事协调机构会议能研究解决的事项原则上不列入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会议文件由议题汇报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会议文件应全面准确客观反映议题情况和各方面意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突出针对性、指导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涉及规范性文件的,应备而不繁,逻辑严密,条文明确具体,用语准确简洁。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要加强审核把关。
四十三、县政府领导同志不能出席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召集的县政府专题会议和县长工作例会的,向县长请假;部门、单位负责人不能参会的,向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请假,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向县长报告。部门、单位负责人不能参加县政府其他领导同志召集的专题会议,向召集会议的县政府领导同志请假。
四十四、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主持召开的县政府专题会议、县长工作例会的纪要,由县长签发。县政府其他领导同志主持召开的县政府专题会议的纪要,由主持会议的县政府领导同志签发。涉及重要事项的专题会议纪要,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审核后,由县长签发。
县政府全体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印发的文件,原则上须在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印发。
四十五、县政府及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减少数量,控制规模和时间,严格审批。全县性工作会议实行计划管理,由县政府办公室于年初提出年度计划安排,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执行。除少数重要会议及视频会议外,县政府召开的工作会议原则上只开到乡镇级。未经批准,县政府领导同志不出席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
各类会议要充分准备,严肃会风会纪,提高效率和质量,重在解决问题。
第九章 公文审批
四十六、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向县政府报送公文,应当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严格遵循行文规则和程序。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未经批准不得越级行文,不得多头报文;请示应当一文一事,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除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事项和必须直接报送的绝密级事项外,原则上不得直接向县政府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
拟提请县委有关会议审议或拟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联合发文的文件稿,内容主要涉及政府职责且牵头起草部门为县政府部门的,应依照县委有关规定,先按程序报县政府履行相关审议或审批程序。
四十七、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请示性公文,凡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必须主动与相关部门充分协商,由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与相关部门负责人会签或联合报县政府审批。部门之间有分歧的,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协商;协商后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部门应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办理建议,与相关部门负责人会签后报县政府决定。
部门之间征求意见或会签文件时,除主办部门另有时限要求外,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回复的,应主动与主办部门沟通并商定回复时限及方式,逾期不回复视为无不同意见。
四十八、对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报送县政府审批的公文,县政府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审核把关责任,提出明确办理意见。对部门之间有分歧的事项,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应主动加强协调,取得一致意见或提出倾向性建议。县政府副主任要协助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做好协调工作。
公文及办理意见由县政府办公室按照县政府领导同志分工呈批,并根据需要由县政府领导同志转请县政府其他领导同志核批,重大事项报县长审批。凡需要县长审批的公文,相关副县长要有明确的意见和建议。
四十九、县政府向县人大或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议案、人员任免,由县长签署。
以县政府名义制发的上行文,由县长签发。以县政府名义制发的下行文、平行文,由县长或县长授权的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签发。
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签发;如有必要,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签发或报县长签发。
五十、县政府及各部门要切实改进文风,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对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发文实行计划管理,加强发文统筹,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发文规格和文件篇幅。属部门职权范围内事务、应由部门自行发文或联合发文的,不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凡法律、法规、规章已作出明确规定、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分工方案原则上应与文件合并印发,不单独发文。每个部门原则上只向县政府报送1种简报。没有实质内容的、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第十章 工作纪律
五十一、县政府组成人员要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严格遵守纪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应向市政府及县委请示报告的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五十二、县政府组成人员必须坚决执行县政府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县政府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五十三、县政府领导同志代表县政府发表讲话或文章,个人发表讲话或文章,事先须按程序报县政府批准;县政府其他组成人员代表县政府发表讲话或文章,个人发表涉及未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及事项的讲话或文章,事先须按程序报县政府批准。
五十四、县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县长离青,应事先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同时报县委。副县长离青,应事先向县长报告且有明确的事由,由县政府办公室按规定报备、通报。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离青外出,应事先向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报告,并向县政府办公室报备,由县政府办公室汇总后,向县政府领导报告;其中外出超过三天的,应当书面向县长报告。
五十五、县政府组成人员要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县政府领导同志每周工作的预安排,由县政府办公室统筹汇总后,报送各位领导同志。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周工作的预安排,要提前报送县政府办公室。
五十六、各地、各部门邀请县政府领导同志参加公务活动,一般应至少提前一周向县政府报送请示,由县政府办公室统一办理;不得直接向县政府领导同志发出邀请。
五十七、县政府各部门发布涉及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的信息,要经过严格审定,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五十八、县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外事纪律,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等。
第十一章 廉政和作风建设
五十九、县政府及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六十、县政府及各部门要从严治政。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负责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对全年无报请县政府研究事项的部门,应作出书面说明;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及失职、渎职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六十一、县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严格执行住房、办公用房、车辆配备等方面的规定,严格控制差旅、会议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
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改革和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基层的送礼和宴请。严格控制和规范论坛、庆典、节会等活动。各类会议活动经费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六十二、县政府组成人员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反规定干预或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
六十三、县政府组成人员要强化责任担当,勤勉干事创业,真抓实干、埋头苦干,不能简单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真正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
六十四、县政府组成人员要做学习的表率,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全面增进专业知识、专业素养,努力提高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县政府及各部门要建设学习型机关。
六十五、县政府领导同志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带头调研、经常调研,深入基层、沉到一线,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调研成果运用。要改进调查研究,注重实际效果,减少陪同人员,简化接待工作。
六十六、县政府领导同志不为部门和乡镇、管委会的会议活动等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作序,因特殊需要发贺信、贺电和题词等,一般不公开发表。县政府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活动、考察调研等的新闻报道和外事活动安排,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十七、县政府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适用本规则。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阳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青阳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阳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及依据
1.2 适用范围
1.3 工作原则
1.4 工作格局
2 组织体系
2.1 应急指挥机构
2.2 机构职责
3 监测预警
3.1 监测预报
3.2 预警信息发布
3.3 预警准备
3.4 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4.2 预案启动
4.3 分灾种响应
4.4 应急值守
4.5 现场处置
4.6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7 信息公布
4.8 应急终止
5 恢复与重建
5.1 制定规划和组织实施
5.2 调查评估
5.3 征用补偿
5.4 灾害保险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6.4 预案演练
6.5 奖励与责任追究
7 附则
8 附件
8.1 气象灾害预警分级
8.2 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8.3 名词术语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御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安徽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青阳县范围内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冰冻、大雾、霾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洪涝、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1.3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做到资源共享,并建立联动机制,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运转协调。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各乡镇负责本辖区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格局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按职响应、公众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格局。
2 组织体系
2.1 应急指挥机构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县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 指 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
县气象局局长
成 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教育体育局、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建设投资集团、县供电公司、电信青阳分公司、移动青阳分公司、联通青阳分公司等单位的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气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2.2 机构职责
2.2.1 指挥部职责
指挥全县气象灾害预防、预警、减灾和救灾工作,在发生重大气象灾害时,负责组织并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具体为:
组织编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组织制定、实施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决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其他组织和个人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
决定气象灾害应急重大事项;
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气候资源综合利用。
2.2.2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传达、落实指挥部的决定;
为指挥部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负责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的发布,并及时有效提供气象服务信息;
负责气象灾害信息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
组织实施增雨(雪)、防雹和消雨(雾)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具体协调处理和及时报告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实施中的有关情况;
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 指挥部成员部门职责
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核查灾害损失。负责做好受灾人员的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组织指导灾害发生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气象灾害应急协调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管理工作。
县教育体育局: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措施或县指挥部的决定,负责发布和督促县内各类学校落实防御气象灾害措施;组织开展学校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做好学校灾前预防和气象灾害发生时学生的安全保障工作。
县公安局:按照本部门职责组织警力做好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维护、交通疏导、保障应急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气象灾害发生地。
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本部门职责组织消防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灾。
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按照本部门职能负责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筹集气象灾害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及时拨付。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台风、暴雨灾害预警级别,做好城市内涝监测预警和防范应对工作;指导高空等户外建筑施工作业单位做好防范准备,必要时停止施工;指导和组织市政、供暖、供气、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行业落实气象灾害防范措施,确保城市主要道路和桥梁畅通以及公用行业稳定运行。
县交通运输局:及时组织抢修被毁县、乡道路及设施,指导乡镇做好农村公路及设施抢修,加强运力调度,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灾民和物资运输工作。
县农村农业水利局:负责种植业和养殖业等因气象灾害引发的农业灾害监测,组织指导各地对农作物、畜牧业、水产养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报,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调度、巡护、查险、抢险;根据台风、暴雨、干旱灾害预警级别,组织水旱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因干旱、高温导致森林火灾信息监测预警;根据预警级别,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应对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根据台风、暴雨灾害预警信息,组织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大气环境污染情况监测、分析,根据大雾、霾等的预警级别,组织做好重污染天气防范处置工作。
县文化和旅游局:根据预警级别,指导旅游景区灾害防御及安全运行管理,必要时及时采取封闭景区、疏散游客等紧急措施,做好旅游安全应急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迅速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帮助灾地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食品药品监管及相关应急服务工作。
县气象局:及时高效发布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负责我县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协调和监管。
县建设投资集团:根据台风、暴雨灾害预警级别,做好城市供排水、污水处理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电力应急工作和电力供应保障;负责电力设备安全供电,配备足够的电力应急抢修队伍和材料、物资,及时修复故障。
电信青阳分公司、移动青阳分公司、联通青阳分公司:全力做好预警信息的传播工作,确保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发布;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通信畅通。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协调指导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播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根据预警级别和应急响应情况增加播出频次;及时协调上级媒体播发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信息。
3 监测预警
3.l 监测预报
3.1.1 监测预报体系建设
县财政要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县气象局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气象灾害监测系统、气象信息传输与处理系统、气象灾害预报预测系统、气象灾害应急预警服务系统及技术装备保障系统为主体的县级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体系。加快应急移动气象灾害监测系统等建设,优化气象加密观测站网,完善县级气象监测网络,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实现重大气象灾害信息资源共享。
3.1.2 信息共享
县气象局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并与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建立相应的气象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行业背景资料、专业监测情报、预报、灾情、险情、救援状况等相关信息的实时共享。
3.1.3 灾害普查
县应急管理局建立以社区、村镇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县气象局逐步建立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组织开展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工作,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3.2 预警信息发布
3.2.1 发布制度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由县气象局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3.2.2 预警级别和发布内容
县气象局根据对各类气象灾害的发展态势,综合预评估分析后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具体分级标准见附件。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2.3 发布途径
建立和整合完善公共媒体、移动通信群发系统等多种手段互补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96121电话、微博、微信等相关媒体以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发布。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在学校、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村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重点路段,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地方建立起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
县气象局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前,要及时通知相关乡镇和部门,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前公告。
3.3 预警准备
县气象局制作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视情况及时报告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研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上岗,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部门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3.4 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各乡镇和县气象局要积极做好气象灾害预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发放气象灾害应急明白卡、开展培训等方式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各有关部门按职责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和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在各成员单位实行信息共享。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逐级报告气象灾害信息,重大、特别重大的突发气象灾害信息,可直接向县政府报告。
4.2 预案启动
按气象灾害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响应等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级别气象灾害。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气象灾害信息进行研判,并及时向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反馈意见。必要时,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会商,向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级别建议,经授权后发布应急启动命令。根据处置需要,可做出提升或降低响应级别的决定。
按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响应级别,受影响的乡镇及相关部门进入同级应急响应状态。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但分别没有达到预警标准,却可能或已经造成一定影响时,由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视情况在综合预警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4.3 分灾种响应
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各乡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行政区域内灾害防御、救援工作。
灾害发生后,各成员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气象局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
4.3.1 台风、暴雨
县气象局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雨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南,适时加大监测预报时段密度。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做好河道、水库等水工程水旱灾害防御的水情预警。针对农业生产做好预警、督促指导行业部门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县教育体育局根据防御提示,通知中小学、幼儿园等学校做好防雨、防洪准备,必要时停止教学活动。
县公安局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及时处置因暴雨引起的交通事故。
县交通运输局在县、乡灾害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协同县公安局规划应急交通管制线路,组织、指挥、协调抢修因灾害损坏的公路交通设施。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投资集团组织检查公共场所积水情况和因暴雨造成的水毁设施,并及时修复;疏通排水管道,避免或减缓强降雨造成的道路积水。督促城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单位根据暴雨等级,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有关规定做好防暴雨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防疫工作,防止和控制灾县疫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
县文化和旅游局督促、协助旅游景点疏散游客,协助做好受灾旅游景点的救灾有关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地质灾害监测与预警预报工作,督促各乡镇通知地质灾害易发地的监测责任人,协助乡镇做好地质灾害技术支撑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做好受灾群众救助有关工作;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防范措施,参与相关行业、企业的抢险、救灾工作。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对灾害现场实施救援。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供电公司要及时掌握暴雨预报预警信息,关注暴雨最新动态,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水、电等市政设施损坏。
县融媒体中心和电信青阳分公司、移动青阳分公司、联通青阳分公司等信息传递部门及时传播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天气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暴雨灾害防护。
4.3.2 暴雪、低温、冰冻
县气象局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低温、暴雪、道路结冰等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监测预报时段密度。
县公安局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指挥疏导车辆有序行驶,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
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学校做好防雪、除雪准备,停止室外教学活动,保护在校学生的安全。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做好市政主管道路清雪工作;加强危房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房屋内人员。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组织开展农作物、畜牧业的灾害防御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农村供水设施易冻部位防冻保温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在县、乡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提示车辆防冻、积雪路段减速慢行,规划应急交通管制线路,会同市政等部门根据积雪情况,及时组织力量采取措施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县文化和旅游局督促、协助旅游景点疏散游客,协助做好受灾旅游景点的救灾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建设投资集团、县供电公司要及时掌握降雪冰冻预警信息,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水、电等市政设施安全运行。
县应急管理局结合本部门职责做好受灾群众救助等有关工作。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对灾害现场实施救援。
县融媒体中心和电信青阳分公司、移动青阳分公司、联通青阳分公司等信息传递部门及时传播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灾害防护。
4.3.3 寒潮
县气象局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寒潮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综合分析和评估寒潮对生产生活的影响。
县应急管理局做好受灾群众及贫困户救助有关工作,及时采取措施,保障群众妥善应对寒潮、霜冻天气过程。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城市树木、花卉等采取防寒防冻措施。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指导果农、菜农等采取防寒和防风措施,做好牲畜、家禽等的防寒保暖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加强低温寒潮相关疾病防御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和电信青阳分公司、移动青阳分公司、联通青阳分公司等信息传递部门及时传播气象部门发布的寒潮天气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寒潮灾害天气的预防工作。
4.3.4 大风
县气象局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风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知有关单位对露天广告牌及公共服务设施、树木采取加固措施,并进行安全巡查,必要时拆除有安全隐患的设施。
县供电公司、电信青阳分公司、移动青阳分公司、联通青阳分公司加强对架空的电力和通信线路的监控,确保安全。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指导果农、菜农、畜牧业主采取防风、防火措施。
县林业局指导各乡镇、林业单位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和电信青阳分公司、移动青阳分公司、联通青阳分公司等信息传递部门及时传播气象部门发布的大风天气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大风灾害天气的预防工作。
4.3.5 高温
县气象局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对高温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
县供电公司落实高温期间的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根据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和电力供需情况,制订拉闸限电方案,必要时执行拉闸限电措施,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做好用水安排,协调上游水源,切实保障群众生活生产用水;指导农、畜牧业的紧急预防高温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建筑、户外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停止作业。
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做好工业企业高温作业人员防暑工作,调整作息、生产时间。
县公安局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示车辆注意行车安全,防止因高温产生爆胎等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事件。
县教育体育局根据防御提示指导学校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县林业局指导林业单位的紧急预防高温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和电信青阳分公司、移动青阳分公司、联通青阳分公司等信息传递部门及时传播气象部门发布的高温天气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高温灾害天气的预防工作。
4.3.6 干旱
县气象局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干旱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综合分析干旱影响程度,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减轻干旱影响。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指导农户及蔬果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根据干旱影响程度,参与做好水旱灾害防御的应急水量调度工作,优先保障农村居民正常饮水。
县林业局指导林业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采取相关措施,做好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御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并对因旱缺水缺粮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
县融媒体中心和电信青阳分公司、移动青阳分公司、联通青阳分公司等信息传递部门及时传播气象部门发布的干旱天气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干旱灾害天气的预防工作。
4.3.7 雷电、冰雹
县气象局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雷电、冰雹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灾害发生后,协调上级防雷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做好雷击灾情的应急处置、分析评估工作,并为其他部门处置雷电灾害提供技术指导。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醒、督促城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户外作业。
县供电公司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查故障、排除危险。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针对农业、果业生产做好预警,指导相关人员、企业采取防御措施,降低灾害损失;组织做好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加强检查,停止集体露天活动。居(村)民委员会以及物业等部门,提醒居民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和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减少使用电器。
4.3.8 大雾、霾
县气象局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雾和霾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监测预报时段密度,对大雾、霾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
县生态环境分局做好霾大气环境质量的监测和信息发布,并根据有关预案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
县公安局加强对车辆的指挥和疏导,维持道路交通秩序。
县融媒体中心和电信青阳分公司、移动青阳分公司、联通青阳分公司等信息传递部门及时传播气象部门发布的大雾、霾天气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灾害天气的预防工作。
4.4 应急值守
应急响应启动后,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保障通信畅通,并将值守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报告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县气象局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加强天气会商,做好预报、预警等跟踪服务工作。
4.5 现场处置
预案启动后,必要时设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乡镇统一组织,各部门依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重大或特别重大的气象灾害,由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指挥各成员单位、专业应急队伍及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6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气象灾害事发地乡镇可根据气象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气象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受灾乡镇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邻近乡镇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受灾地区提供救助。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县审计局、县纪委监委对捐赠资金与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7 信息公布
县融媒体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将气象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监测预警情况、灾害损失情况、救援情况等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
4.8 应急终止
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县气象局发布灾害预警解除信息,由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各方意见,向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解除建议,经授权发布应急解除命令,应急响应的机构或部门应急响应终止。
5 恢复与重建
5.1 制定规划和组织实施
受灾乡镇根据受灾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制订恢复重建计划,尽快组织修复被破坏的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及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供排水、供气、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使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发生重大灾害,超出事发地乡镇恢复重建能力的,由县政府制订恢复重建规划,出台相关扶持优惠政策,县级财政给予支持,同时积极争取省市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5.2 调查评估
灾害发生地乡镇应当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调查、统计气象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报送县政府,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对灾害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及时报送县政府,同时查漏补缺,进一步提高应急指挥工作水平。
5.3 征用补偿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应及时归还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应按有关规定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5.4 灾害保险
鼓励公民积极参加气象灾害保险和政策性农业保险,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电信青阳分公司、移动青阳分公司、联通青阳分公司应及时采取措施恢复遭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县气象局与公共媒体及通讯管理单位畅通信息,确保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可靠、准确地向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传递。
完善县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信息系统,提高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上传下达效率。逐步建立气象灾害应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与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的互联互通。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储备,建立相应的物资数据库,并对其购置、库存、使用和销毁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县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加强装备、弹药的日常管理,一旦接到作业指令,及时安全有效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应急队伍保障。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按照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令,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气象灾害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各乡镇应当根据需要组织引导民兵抢险分队、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组建各类群众性的应急救援队伍,对突发性的气象灾害进行先期处置。开展应急工作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做好必要的应急安全防护。
县应急管理局、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应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需要的救援装备、医药、防护用品和重要工业品的保障工作。加强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完善应急采购、调运机制。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做好灾区治安管理以及服务群众等工作。完善抢险救灾、灾区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调配方案,确保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畅通。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做好救灾备荒种子调剂、调运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农业救灾物资、生产资料的调剂、调运工作。
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要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应按规范储备重大气象灾害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能力储备等工作。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提供经费保障。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依托上级气象科研成果、业务机构,建立气象灾害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协调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的技术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6.4 预案演练
各成员单位应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应急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根据我县多发的气象灾害,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预警、救援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要进行演练总结评估。
6.5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由于玩忽职守、谎报灾情或知情不报,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阻碍、干扰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主管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7 附则
本预案由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预案实施后,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县气象局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制订本辖区、本部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1年5月27日县政府办公室发布的《青阳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8 附件
8.1 气象灾害预警分级
气象灾害预警按照Ⅰ级(红色)、Ⅱ级(橙色)、Ⅲ级(黄色)、Ⅳ级(蓝色)发布。
由于我县地形复杂,各种灾害在不同地县和不同行业造成影响程度差异较大,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气象灾害预警标准,在充分评估的基础上,适时启动相应级别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
8.2 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本预案规定的各级别预警标准适用于县级气象灾害预警。
8.2.1.Ⅰ级预警
(1)暴雨:过去48小时全县一半以上地区出现特大暴雨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大暴雨天气。
(2)台风:受台风影响,过去24小时全县一半以上地区出现特大暴雨天气并伴有11级或以上大风,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大暴雨天气。
(3)暴雪:过去24小时全县一半以上地区出现20毫米及以上的暴雪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15毫米及以上的暴雪天气。
(4)干旱:全县大部地区达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将进一步持续。
(5)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Ⅱ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
8.2.2.Ⅱ级预警
(1)暴雨:过去48小时全县一半以上地区出现大暴雨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雨天气;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一半以上地区将出现特大暴雨天气。
(2)台风:受台风影响,过去24小时全县一半以上地区出现大暴雨天气并伴有9级或以上大风,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大暴雨天气。
(3)暴雪:过去24小时全县一半以上地区出现15毫米及以上的暴雪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雪天气。
(4)干旱:全县大部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其中四分之一以上地区达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将进一步发展。
(5)冰冻:过去48小时全县一半以上地区出现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冰冻天气。
(6)寒潮: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大部分地区的气温下降16℃以上并伴有6级或以上大风,最低气温降至0℃以下。
(7)低温:过去48小时全县一半以上地区出现较常年同期异常偏低的持续低温天气并出现雨(雪)和冰冻,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气温持续偏低。
(8)高温:过去48小时内全县连续5天日最高气温37℃以上,且有一半以上地区连续3天日最高气温达到40℃及以上,预计未来3天高温天气仍将持续。
(9)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Ⅲ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
8.2.3.Ⅲ级预警
(1)暴雨:过去24小时全县一半以上地区出现暴雨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雨天气;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一半以上地区将出现大暴雨天气,且有分散的特大暴雨。
(2)台风:受台风影响,过去24小时全县一半以上地区出现大暴雨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雨天气。
(3)暴雪:过去24小时全县一半以上地区出现暴雪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雪。
(4)干旱:全县一半以上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其中四分之一以上地区达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将进一步发展。
(5)冰冻:预计未来48小时全县一半以上地区出现冰冻天气。
(6)寒潮: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大部分地区的气温下降12℃以上并伴有6级或以上大风,最低气温降至4℃以下。
(7)低温:预计未来48小时全县一半以上地区出现0℃以下低温天气并伴有雨(雪)。
(8)高温:过去48小时内全县连续3天日最高气温37℃以上,且有一半以上地区连续2天达到40℃及以上,预计未来3天高温天气仍将持续。
(9)大风:预计未来48小时全县一半以上地区将出现平均风力达11级及以上大风天气。
(10)大雾: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一半以上地区将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浓雾天气。
(11)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Ⅳ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
8.2.4.Ⅳ级预警
(1)暴雨: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一半以上地区将出现暴雨天气,且有分散的大暴雨。
(2)台风:受台风影响,过去24小时全县一半以上地区出现暴雨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雨天气。
(3)暴雪: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一半以上地区将出现暴雪天气。
(4)寒潮: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大部分地区的气温下降8℃以上并伴有6级或以上大风,最低气温降至4℃以下。
(5)大风:预计未来48小时全县一半以上地区将出现平均风力达9-10级及以上大风天气。
(6)霜冻: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一半以上地区将出现霜冻天气。
(7)高温:过去48小时全县连续7天日最高气温35℃以上,预计未来3天高温天气持续。
(8)大雾: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一半以上地区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大雾天气。
(9)霾: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一半以上地区将出现霾天气。
(10)强对流(冰雹、雷电):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一半以上地区将出现强对流(冰雹、雷电)天气。
8.2.5.多灾种预警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达到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各自预警级别分别预警。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未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一定影响时,视情况进行预警。
8.3 名词术语
暴雨:一般指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5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30毫米或以上的降水,会引发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台风:指生成于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的热带气旋系统,其带来的大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常引发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暴雪:一般指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1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6毫米或以上的固态降水,会对农林业、交通、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寒潮:指强冷空气的突发性侵袭活动,其带来的大风、降温等天气现象会对农(林)业、交通、人体健康、能源供应等造成危害。
大风:指平均风力大于6级、阵风风力大于7级的风,会对农业、交通、水上作业、建筑设施、施工作业等造成危害。
低温:指气温较常年异常偏低的天气现象,会对农(林)业、能源供应、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高温:指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的天气现象,会对农(林)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干旱:指长期无雨或少雨导致土壤和空气干燥的天气现象,会对农(林)业、水务(水利)以及人畜饮水等造成危害。
雷电:指发展旺盛的积雨云中伴有闪电和雷鸣的放电现象,会对人身安全、建筑、电力和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冰雹:指由冰晶组成的固态降水,会对农(林)业、人身安全、室外设施等造成危害。
冰冻:指雨、雪、雾在物体上冻结成冰的天气现象,会对农(林)业、交通和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霜冻:指地面温度降到0℃或以下导致植物损伤的灾害。
大雾:指空气中悬浮的微小水滴或冰晶使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会对交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霾:指空气中悬浮的微小尘粒、烟粒或盐粒使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会对交通、环境、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阳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青阳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
青阳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安徽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规定,按照《青阳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青阳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9-2020年)》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概念
本方案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地质灾害防治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列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三、监测重点
我县地处皖南山区,是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地区。根据中国气象局联合水利部信息中心会商分析研判:预计今年汛期(5月至9月)我国气候状况总体偏差,降水呈“南北多、中间少”分布,涝重于旱。全国大部气温偏高,黄淮西部、江淮、江汉、江南北部等地可能出现阶段性高温热浪。在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生成的台风个数略偏多,登陆我国的台风个数略偏多,强度偏强。需要加强暴雨洪涝、干旱、台风、高温热浪、山洪地质灾害、强对流等气象灾害的防御。结合我县地质环境特征,根据《青阳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9—2020年)》《青阳县1:5万地质灾害调查成果》,推断2020年我县地质灾害趋势仍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通过3-4月汛前调查,全县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89处,按灾种分崩塌55处、滑坡30处、泥石流4处。其中市、县重点地质灾害点16处。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注意收集气象预报信息,重点做好以下区域、地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汛期(5—9月)及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一)重点防范区域。
1.南阳—华阳崩塌、滑坡重点防治区。分布于我县西南部,即陵阳镇西部、朱备镇南部、庙前镇北部和蓉城镇西部,面积156.30平方公里。
2.五溪—杜村崩塌、滑坡和泥石流重点防治区。分布于庙前镇西南部及杜村乡,面积129.50平方公里.
3.沙济—二酉崩塌、滑坡重点防治区。分布于酉华乡和乔木乡南部、杨田镇东南部及陵阳镇东南部,面积337平方公里。
4.洪山采空塌陷、崩塌重点防治区。分布于我县的北西部新河镇洪山村,面积11平方公里。
(二)重点防灾地段。我县境内铜九铁路、京福高速公路、G318、G330、S219及所有县乡公路沿线,包括公路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和不稳定斜坡,以及边坡稳定性较差的山区公路,尤其是新建乡村公路沿线,工程建设强度大、边坡较陡、风化残坡积层较厚的山区斜坡。陵阳、朱备、庙前、杜村等旅游景点、风景名胜区内险要地貌处,洪山硫铁矿塌陷区以及离弃和生产矿山高陡边坡处。
(三)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我县2020年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6处,其中市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8处、县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8处。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5-9月份是滑坡、崩塌、泥石流的重点防范期。集中强降雨或长时间连续阴雨时段及其过后2-3天内是重点防范时段。台风活动等其它极端异常天气时期,属动态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尽早会同市地环站和有关乡镇开展地质灾害汛前调查、汛中排查和汛后核查工作,并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支持、核实鉴定和总结上报工作,根据排查结果和防灾要求拟订防灾方案;各有关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开展辖区内地质灾害排查工作,全面清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切坡建房和高陡边坡等危险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分布、发育状况和威胁等情况,及早落实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严格相关防范措施,并在重要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边界设置明显的永久性警示标志。
(二)及时更新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各乡镇要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汛期前,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点四级防灾网络。积极做好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群测群防网络的核实和补充工作,责任人员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对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并以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布。确保防灾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三)认真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各乡镇要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指导下,编制本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制定隐患点应急撤离路线,向每一户受威胁的群众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各乡镇要根据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及应急抢险队伍,备足应急抢险物资,适时组织开展重点地质灾害点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应急反应及救灾能力。
(四)大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充分利用汛前时机,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地质灾害征兆识别、监测巡查、临灾预警和应急防范、有效避险等宣传培训。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疏散演练和防灾工作专项培训。有关乡镇及防灾责任单位要相应组织开展疏散演练和专项培训,着力提高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员的地质灾害“四应知”(应知辖区隐患点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群众避险场所和转移路线,应知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应急处置办法,应知隐患点监测时间和次数)和“四应会”(应会识别地灾发生前兆,应会使用简易监测仪器和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灾和应急处置)能力,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值班值守和监测、巡查等防治工作。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制度,遇到恶劣天气和灾情险情,主要负责同志要坐镇指挥,分管负责同志要赶赴一线,相关责任人要坚守岗位,加强防灾工作调度和督查,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要强化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工作,指导并督促村、组责任人和监测人按规定要求进行监测巡查,做到汛期至少每2天监测巡查一次,非汛期时间每5天监测巡查一次,降雨期间至少每天监测巡查一次,遇到恶劣天气和异常情况要加密监测巡查频次,认真做好监测数据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应对处理并紧急上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值班电话:0566-5020610)。
(六)充分做好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工作。县气象局要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密切合作,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将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通知给有关乡镇、部门和灾害点群测群防责任人。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的区域和地段,及时划定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在危险区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各乡镇要预先安排灾民安置地点和应急救护医护单位,灾、险情发生时,事发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实地灾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依据各自职责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时转移受灾害威胁的居民,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七)全力推进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有关乡镇要积极落实辖区内2020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项目。各乡镇对规模较小、危害较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实施应急排险,消除隐患;对有一定危险性的灾害隐患点,条件成熟要积极申报地质灾害搬迁治理项目,彻底消除隐患。对汛前尚未完成工程治理任务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必须制定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八)着重加大地质灾害评估力度。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在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或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易发区进行修路、建房、取土、开矿等工程活动前,必须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未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未采取评估确认措施,不得进行切坡建房、削坡建设等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活动。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九)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县农业农村水利、气象局、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等部门要按照分类负责、分工协作的原则做好防灾工作。各乡镇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明确防灾职责,细化工作任务,把防灾责任落实到人、防灾任务分解到位,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对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玩忽职守,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有力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各乡镇政府及县财政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宣传、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和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应急抢险救灾以及灾后重建的经费补助等;同时落实专项资金用于本级政府负责的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工作。
本防治方案由有关乡镇负责传达到地质灾害监测点。
附件:1.青阳县2020年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监测方案
表(市级)
2.青阳县2020年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监测方案
表(县级)
3.青阳县2020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责
任人网络表
附件1
青阳县2020年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监测方案表(市级)
序号 |
灾害点 |
灾害 |
规模 |
危害性 |
重点 |
防治措施 |
隐患点 |
责任单位 |
乡镇政府 |
监测员 |
1 |
朱备镇东桥村陈畈组九子岩风景区 |
崩塌 |
中型 |
主要威胁陈畈组居民、僧人、公园工作人员和游客约250人的生命安全,威胁资产达4000万元 |
5-9月份 |
1.加强监测 |
自然因素 |
朱备镇政府 |
施刚 |
苏巍巍13856683929 |
2 |
杜村乡长垅村新安组新安斜坡(距九华公路1500米) |
崩塌 |
小型 |
主要威胁乡村道路行人及车辆安全 |
5-9月份 |
1.设立警示牌 |
自然、修路 |
杜村乡政府 |
方小祥 |
陈立根18756611228 |
3 |
杨田镇五梅村白马组白马 |
崩塌 |
小型 |
主要威胁杨酉公路道路行人及车辆安全 |
5-9月份 |
1.设立警示牌 |
自然、修路 |
杨田镇政府 |
姜华安 |
袁 飞13705668237 |
4 |
蓉城镇蓉十公路 |
崩塌 |
小型 |
主要威胁蓉十公路交通 |
5-9月份 |
1.设立警示 |
修路 |
蓉城镇政府 |
李伟 |
董存林13637128282 |
5 |
朱备镇朱陵公路崩塌(古田桥南侧) |
崩塌 |
小型 |
主要威胁S219行人和车辆安全 |
5-9月份 |
1.设立警示牌 |
修路 |
朱备镇政府 |
施刚 |
张金保15856615629 |
6 |
庙前镇新乔觉禅寺 |
滑坡和泥石流 |
小型 |
主要威胁沟谷下方的庙宇及蓉十公路交通的安全 |
5-9月份 |
1.加强监测 |
切坡建房 |
庙前镇政府 |
宁 安 |
释广性13905664365 |
7 |
酉华镇石安村下街组旗山 |
滑坡 |
小型 |
主要威胁318国道和下街组17户71人生命财产安全 |
5-9月份 |
1.设立警示牌 |
修路 |
酉华镇政府 |
鲍中欢 |
苏国庆13905668244 |
8 |
庙前镇三义村毕家涝组斜坡崩塌 |
崩塌 |
小型 |
主要威胁8户33人生命财产安全 |
5-9月份 |
1.加强监测 |
切坡建房 |
庙前镇政府 |
宁 安 |
王生国13705665001 |
附件2
青阳县2020年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监测方案表(县级)
序号 |
灾害点 |
灾害类型 |
规模 |
危害性 |
重点防范期 |
防治措施 |
隐患点 |
责任单位 |
乡镇政府责任人电话 |
监测员 |
1 |
乔木乡塔山村青山组华盖寺山 |
滑坡 |
小型 |
主要威胁塔山村青山组20间房屋26人生命安全 |
5-9月份 |
1.设立警示牌 |
自然原因 |
乔木乡政府 |
戴克恩 |
蒋 忠13866568854 |
2 |
杜村乡西河村十二组 |
滑坡 |
小型 |
主要威胁4户15人生命财产安全 |
5-9月份 |
1.加强监测 |
切坡建房 |
杜村乡政府 |
方小祥 |
张树林13955506280 |
3 |
陵阳镇清泉村大连湾 |
滑坡 |
小型 |
主要威胁1户2人及房屋安全 |
5-9月份 |
1.加强监测 |
切坡建房 |
陵阳镇政府 |
徐 波 |
黄樟树05665869143 |
4 |
陵阳镇陵阳村上西组 |
滑坡 |
小型 |
主要威胁3户10人生命财产安全 |
5-9月份 |
1.加强监测 |
切坡建房 |
陵阳镇政府 |
徐 波 |
宁炳华05665812415 |
5 |
陵阳镇黄石溪村 黄石组(阳边) |
滑坡 |
小型 |
主要威胁25户98人生命财产安全 |
5-9月份 |
1.加强监测 |
自然因素 |
陵阳镇政府 |
徐 波 |
马四清13305668738 |
6 |
朱备镇将军村林泉组 |
滑坡 |
小型 |
主要威胁3户11人生命财产安全 |
5-9月份 |
1.设立警示牌 |
切坡建房 |
朱备镇政府 |
施 刚 |
张金保15856615629 |
7 |
蓉城镇杨冲村云峰组 |
崩塌 |
小型 |
主要威胁1户6人生命财产安全 |
5-9月份 |
1.监测 |
切坡建房 |
蓉城镇政府 |
李 伟 |
周银海05665170053 |
8 |
陵阳镇清泉村长阡组 |
滑坡 |
小型 |
主要威胁村民及游客及车辆安全 |
5-9月份 |
1.设立警示牌 |
自然、修路 |
陵阳镇政府 |
徐 波 |
陈洁庆18956652887 |
附件3
青阳县2020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责任人网络表
序号 |
地 灾 点 名 称 |
乡(镇) |
中心所 |
村 |
监测员 |
1 |
蓉城镇杨冲村鸡鸣组甘正春屋后斜坡 |
李伟 18905665527 |
张桃雨 13705669662 |
李小云13955521739 |
万启恒13955505763 |
2 |
蓉城镇杨冲村云峰组周银海屋后斜坡 |
周银海 5170053 |
|||
3 |
蓉城镇杨冲村云峰组周银根屋后滑坡 |
周银根 5170405 |
|||
4 |
蓉城镇杨冲村和睦组韩兰子屋后滑坡 |
王小兵13637128501 |
|||
5 |
蓉城镇杨冲村西岭组吴振友屋后滑坡 |
吴振友13866455199 |
|||
6 |
蓉城镇杨冲村心庵斜坡(蓉十公路杨冲水库段) |
董存林13637128282 |
|||
7 |
蓉城镇牌楼村一组章本和屋后滑坡 |
项志宏15856636841 |
章本和18756674053 |
||
8 |
蓉城镇百花村九朱公路不稳定斜坡 |
陶兴无13955521702 |
许顺子18105666605 |
||
9 |
蓉城镇建兴村十三组何炳南屋后滑坡 |
汪东胜18095669502 |
何炳南18256618255 |
||
10 |
蓉城镇新中村江村组江道弘屋后滑坡 |
杨 桂18905666413 |
江道弘13156697062 |
||
11 |
杨田镇竹溪村竹溪小学斜坡 |
姜华安 18095667990 |
徐春和13856682690 |
徐春和13856682690 |
|
12 |
杨田镇五梅村白马组羊山岭斜坡(五板桥东侧5米处) |
袁 飞13705668237 |
袁 飞13705668237 |
||
13 |
杨田镇五梅村白马组白马斜坡—1(白马组自然村西侧600米处) |
||||
14 |
杨田镇五梅村白马组白马斜坡—2(白马组自然村西侧500米处) |
||||
15 |
杨田镇下东村李家组李家村斜坡(李焕章屋后北侧3.5米) |
徐立新13856618316 |
徐立新13856618316 |
||
16 |
朱备镇东桥村陈畈组九子岩风景区(法华精社西侧120米) |
施 刚 18056623312 |
张桃雨 13705669662 |
方正开13905668352 |
苏魏魏13856623929 |
17 |
朱备镇东桥村青峭湾组笔架榨斜坡(笔架榨自然村西侧500米) |
王金安13866815250 |
王金安13866815250 |
||
18 |
朱备镇东桥村青峭湾组斗岭斜坡 |
||||
19 |
朱备镇东桥村集体山场回头山斜坡(六亩田庙宇下200米) |
李来清13955505901 |
李来清13955505901 |
||
20 |
朱备镇将军村林泉组滑坡 |
舒守昌13955504777 |
张金保15856615629 |
||
21 |
朱备镇朱陵公路崩塌(古田大桥南侧) |
张金保15856615629 |
|||
22 |
朱备镇东桥村青峭湾组青峭湾斜坡 |
王金安13866815250 |
王金安13866815250 |
||
23 |
朱备镇东桥村长龙组卒峰石破里泥石流(龙泉山庄北侧150米) |
施 刚18056623313 |
张桃雨 13705669662 |
王金安13866815250 |
方 兴18856685755 |
24 |
朱备镇朱笔村东山组陶长春屋后滑坡 |
杨 胜15856635598 |
陶长春15955665926 |
||
25 |
朱备镇朱笔村上冲组吴根生屋后不稳定斜坡 |
吴 星18956605977 |
|||
26 |
朱备镇将军村三亩田组马四荣屋后滑坡 |
李来清13955505901 |
马四荣15956613012 |
||
27 |
新河镇常洲村滴水洞斜坡 |
方忠仕 13695667567 |
杨 剑 13013041304 |
汪青红13856630781 |
汪玉龙15905661859 |
28 |
新河镇向阳村八组虎形山斜坡 |
钱志高18605669380 |
徐明祥18297496785 |
||
29 |
木镇镇双云村官塘组不稳定斜坡 |
郑贤胜18956678655 |
唐八斤18105665337 |
王新安13856644657 |
|
30 |
木镇镇南河村石台组不稳定斜坡 |
杨年龙13856624034 |
汪来艮18256669018 |
||
31 |
丁桥镇官埠村磨山组磨山斜坡 |
苏 毅 13955504444 |
程金榜18956657108 |
朱东海13665664370 |
|
32 |
丁桥镇明塘村坂里组斜坡(郑世培户南侧) |
甘来平15215668799 |
周堂明15215668466 |
||
33 |
丁桥镇茗山村桥头组斜坡(李中华户屋后) |
曾天富15856605637 |
汪盛洪13856670701 |
||
34 |
丁桥镇茗山村曾村组斜坡(茗山公路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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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酉华镇田屋村吴村组吴家村斜坡 |
鲍中欢18905660326 |
叶 靖 13329165978 |
吴文付13093680187 |
吴世义18756655887 |
36 |
酉华镇田屋村上元组上元斜坡 |
陈金月5732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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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酉华镇二酉村金家冲组金家冲斜坡 |
查树勤13955506544 |
王国祥152566635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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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酉华镇宋冲村平元组平元斜坡 |
舒小先13856667118 |
汪利民13965913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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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酉华镇石安村下街组旗山滑坡(318国道388K+500米) |
苏国庆13905668244 |
苏国庆13905668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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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庙前镇华阳村章村组乔觉禅林泥石流 |
宁 安 13905665205 |
刘 杨 18956615764 |
曹汉元18905661875 |
释广性13905664365 |
41 |
庙前镇华阳村平坦组平坦斜坡 |
宋功成15705665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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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庙前镇华阳村西洪组西洪岭滑坡(江良付屋后) |
江良付18256601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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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庙前镇三义村毕家涝组毕家涝斜坡 |
王生国13705665001 |
王生国1370566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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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庙前镇三义村西冲组滑坡 |
王生国1370566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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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庙前镇玉屏村洪屋组斜坡 |
张国平13866454340 |
张国平13866454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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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庙前镇星星村蒋冲组斜坡 |
刘自会13905667831 |
刘自会13905667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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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杜村乡长垅村新安组新安斜坡(距九华公路1500米) |
方小祥 18056618035 |
刘 杨 18956615764 |
张丽青13965926419 |
张丽青13965926419 |
48 |
杜村乡长垅村东坑组将军庙斜坡(距长垅水库20米) |
汪尚来139555107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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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杜村乡长垅村东坑组东坑斜坡(距长垅水库1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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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杜村乡长垅村东坑西坑斜坡(长垅水库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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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杜村乡西河村十六组茶屋基崩塌 |
姜国祥13856666262 |
姜国祥13856666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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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杜村乡西河村十六组邹玉才屋后崩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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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杜村乡西河村十六组桂南山屋后崩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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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杜村乡西河村十二组滑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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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杜村乡西河村十四组凌富南屋后滑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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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杜村乡红光村河东组吴云南屋后滑坡 |
柯春宝13965926856 |
柯春宝13965926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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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杜村乡镇华村洋桥组 |
王家友13856667929 |
王家友13856667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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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杜村乡五阳村横排组泥石流(搬迁避让22户、另胡其贵户) |
钱德才17719417179 |
章新发15955665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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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杜村乡宗文村吊浆组朱汉青屋后滑坡 |
胡重利13695661207 |
胡重利1369566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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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陵阳镇黄石溪村黄石公路汪家斜坡-1(映月潭斜坡) |
徐 波13856656945
|
王 超18905661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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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军 18956664293 |
马四清13305668738 |
61 |
陵阳镇黄石溪村黄石组黄石溪斜坡(黄石阴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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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陵阳镇黄石溪村黄石组黄石来龙山斜坡(黄石阳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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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陵阳镇清泉村楼台山斜坡-9(天门桥向北461米处) |
朱 斌13705668913 |
陈洁庆18956652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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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陵阳镇清泉村楼台山斜坡-10(天门桥向北497米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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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陵阳镇清泉村楼台山斜坡-11(天门桥向北534米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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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陵阳镇清泉村大连湾组大连湾滑坡(黄樟树屋后20米处) |
黄樟树18256627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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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陵阳镇清泉村清泉口组清泉口斜坡(鲍基鸿、方忠武屋后20米处) |
朱 斌13705668913 |
陈洁庆18956652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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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陵阳镇陵阳村下西组崩塌(江家顺屋后20米处) |
黄向东13856685111 |
江家顺 5812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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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陵阳镇陵阳村上西组不稳定斜坡(宁炳华屋后) |
宁炳华 5812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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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陵阳镇陵阳村卷桥组卷桥斜坡 |
金小宽13955516292 |
金小宽13955516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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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陵阳镇陵阳村卷桥组丁少文屋后斜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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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陵阳镇清泉口斜坡-3(朱斌屋向东193米处<村口>) |
徐 波 13856656945 |
王 超18905661893 |
朱 斌13705668913 |
陈洁庆18956652887 |
73 |
陵阳镇清泉村牛儿岭斜坡-1(余文明户北侧530米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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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陵阳镇清泉村牛儿岭斜坡-2(余文明户北侧341米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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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陵阳镇清泉村牛儿岭斜坡-3(胡永新户东侧367米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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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陵阳镇清泉村牛儿岭斜坡-4(胡永新户东231米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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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陵阳镇清泉村牛儿岭斜坡-5(天门桥向东477米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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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陵阳镇清泉村牛儿岭斜坡-6(天门桥向655米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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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陵阳镇清泉村高山里家斜坡-1(柏云龙屋后300米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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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陵阳镇清泉村高山里家斜坡-2(胡永新屋后510米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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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陵阳镇清泉村楼台山斜坡-6(天门桥北270米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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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陵阳镇清泉村楼台山斜坡-7(天门桥北319米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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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陵阳镇清泉村楼台山斜坡-8(天门桥向北403米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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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陵阳镇清泉村长圲组滑坡 |
朱 斌13705668913 |
朱 斌13705668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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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陵阳镇清泉村官冲组张安英屋后滑坡 |
张安英5869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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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陵阳镇南阳村项家塘斜坡-1(林场道班向东550米处) |
胡中文18956600881 |
林宝权18905667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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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陵阳镇南阳村项家塘斜坡-2(林场向南465米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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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陵阳镇南阳村项家塘斜坡-4(道班向西273米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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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乔木乡塔山村青山组华盖寺山 |
戴克恩 18956622026 |
叶 靖 13329165978 |
蒋 忠13866568854 |
王生有13335667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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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维电话:0566-5038187 不良信息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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