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万卉代表:
您在县人大第十五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生态涵养林可视范围内生态林投入”的建议,已转我局,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加强牛桥水库生态涵养林和国省道可视范围内生态林保护管理,县政府先后印发了《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牛桥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公告》(青政秘〔2012〕26号)和《青阳县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存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青政办〔2016〕27 号),有效的保护了牛桥水库生态涵养林和国省道可视范围内生态林。
但是,随着全县各类道路等级的建设提升,全县有近40%山场分布在国省道及旅游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其生态保护任务依然繁重,针对“关于加大生态涵养林可视范围内生态林投入”的建议,我们将着力做好下面几方面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牛桥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公告》和《青阳县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存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严禁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以及与水源保护有关的植被;严禁毁林开垦或者采石、采砂、取土,规范可视范围内林木采伐管理。
二是开展林长制“放管服”改革,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强化便民服务举措,引导林农依法保护和合理经营利用森林资源。
三是严格执行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加强区域范围内的生态公益林保护管护,按时足额发放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四是加强天然林保护,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积极申请将牛桥水库生态涵养林和国省道可视范围内的天然商品林纳入天然林停伐保护范围,争取国家资金予以补偿。
五是积极引导林农将集体商品林逐步转划为生态公益林,落实生态补偿机制。
六是争取县财政支持,对停止商业性采伐的商品林给予生态补偿。
七是实施牛桥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生态涵养林项目。按照县发改委青发改〔2020〕348号批复要求,实施针叶林改造470公顷,竹林改造476公顷,建设生物防火林带28公里,林道建设30公里,切实提高牛桥水库水源涵养林管理水平。
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林业建设,为林业事业的发展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及电话:青阳县林业局5027253)
青阳县林业局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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