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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448Q/202006-00012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青阳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对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52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6-29
废止日期:
关于对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5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6-29 09:07 来源:青阳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罗亚东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牛桥水库涵养林纳入生态保护范围的建议”已转我局,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牛桥水库汇水区总面积2915.3公顷,其中林地面积2689.3公顷,按权属划分:集体林2495.7公顷、国有林193.6公顷;按分类划分:公益林1169.1公顷(其中:集体公益林975.5公顷、国有公益林128.4公顷)、商品林1585.4公顷(其中:集体商品林1520.2公顷、国有商品林65.2公顷)。近年来,依据《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牛桥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公告》规定,我县切实加强了库区涵养林管理工作,为饮用水安全提供了安全保障。

针对提案提出的“关于将牛桥水库涵养林纳入生态保护范围的建议”,我局组织了认真调研,根据实际情况,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加强牛桥水库涵养林生态保护。

一是严格公益林管理,将公益林各项管护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将国有商品林按照公益林管理要求进行管理,禁止商业性采伐。

三是积极争取省林业局支持,引导林农将集体商品林逐步转划为生态公益林,落实生态补偿机制。同时,做好向库区林农宣传牛桥水库汇水区水源涵养林的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争取最大限度地理解、支持。

四是争取县财政支持,对停止商业性采伐的商品林给予生态补偿。

五是实施牛桥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生态涵养林项目。按照县发改委青发改〔2020〕348号批复要求,实施针叶林改造470公顷,竹林改造476公顷,建设生物防火林带28公里,林道建设30公里,切实提高牛桥水库水源涵养林管理水平。

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林业建设,为林业事业的发展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及电话:青阳县林业局5027253)


青阳县林业局

2020年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