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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202N/202007-00020 组配分类: 审计整改情况
发布机构: 青阳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2020年第二季度部分单位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7-06
废止日期:
2020年第二季度部分单位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20-07-06 16:38 来源:青阳县审计局 字号:[默认 超大]

                                  2017-2019年就业补助资金及工伤保险基金征管用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一是全市年底资金结余过大...二是部分资金拨付进度缓慢。青阳县于2019年2月支付2018年就业脱贫补贴第四季度第一批的资金;2019年3月份支付2018年就业脱贫补贴第四季度第二批的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为化解就业资金结余,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根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关于印发〈池州市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池人社秘〔2020〕33号)文件,为更好地支持企业发展,我县今年加大疫情期间稳就业政策落实力度,截止7月底,共兑现就业补助资金1573.82万元,其中一次性稳就业补贴支出1296万元,基金结余已通过落实各类稳就业政策全部化解。

针对就业补助资金拨付进度缓慢问题,我县就业扶贫补贴由于需要贫困劳动者提供工资表,村委会帮助申请、乡镇初审、我局就业人才中心初审等程序,加上层层公示,导致2019年2月支付2018年就业脱贫补贴第四季度第一批的资金,2019年3月份支付2018年第四季度第二批的资金,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补贴标准,2019年7月30日,县人社局会同扶贫开发局、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调整就业脱贫工程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青人社秘〔2019〕128号),对乡镇补贴材料上报时间做了明确规定,更加有助于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促进贫困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下一步我县将根据就业资金相关规定,严格就业补助资金拨付时限,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避免拨付进度缓慢问题。

二、关于“就业补助资金未专款专用...二是青阳县在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其他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因日常经费和项目资金共用一个账户,为好区分单位经费与项目资金,已督促县就业人才中心根据项目资金收支情况,编制项目资金结余情况表,对项目资金支出进行规划和管理。今后我县将加强对下属机构的监管力度,督促严格区分单位经费与项目资金,根据单位账户资金结余情况,以收定支,避免资金占用。同时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做到专款专用。

三、关于“审核不严,违规发放就业补助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责成就业人才中心于2020年7月22日将多发就业补助资金退回到县人社局就业补助资金账户。今后我县将加强创业补贴人员申报信息的审核力度,加强与社保金保工程系统比对,核查参加培训人员社保信息,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四、关于“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三是部分补贴资金公示不完整。青阳县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未公示岗位名称和人员身份证号;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未公示人员身份证号”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督促县就业人才中心对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及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按要求进行了补充公示。今后将督促其严格按照就业资金要求进行公示,做到公示完整,资金发放公开、透明。

五、关于“部分补贴资金申请程序和资金核拨时限执行不到位。青阳县部分就业脱贫培训机构开班申请超时限;部分技能脱贫培训补助资金未在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核拨。”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督促所有培训机构按文件规定时限上报,确保开班计划在开班前10个工作日和培训资金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目前已经全面整改到位。

六、关于“业务档案资料不完善。青阳县部分申请表未审核签字盖章;部分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资料不完善,缺少具体的课程安排;存在创业培训签到表为相同的复印件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2017年部门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社保补贴表中未盖章部分现在已经全部盖章,已整改到位。2017年3月14日和3月15日的创业模拟培训签到表已找到原始签到表,对重复的签到簿进行了替换。今后将严格资料审核,规范台账所附资料,加强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保证业务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

七、关于“部分县区资金缺口较大,当年应付未付工伤待遇...其中2018年应付未付...涉及...青阳县476.36万元;2019年应付未付...涉及...青阳县586.08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强化工伤保险基金实时监控和风险预警,及时采取应对缺口的风险措施,严格落实工伤保险基金缺口市县责任分担机制和管理漏洞形成缺口由地方财政全额承担机制。二是认真执行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池人社秘〔2020〕5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池人社秘〔2020〕65号),按照省级统筹相关规定,积极争取省级调剂金。

八、关于“欠费追缴力度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要求县人社部门会同税务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伤保险历史欠费单位催缴工作;二是改变工伤保险缴费方式,由自主申报改为核定缴费计划,保证缴费意愿的真实性,从而做到工伤保险费按时足额征收,减少新增欠费。三是强化内部协作,加大针对扩面征缴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建立劳动保障年审与社保扩面联动机制。四是常态化开展稽核、年度审计。五是今年7月下旬至9月下旬正在开展“推进建设工程项目规范参加工伤保险专项行动”,对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欠费进行追缴。

九、关于“参保单位或行业未全面覆盖...已参保单位未做到全员参保,少数单位仅给单位部分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大工伤保险政策宣传。二是强化内部协作,加大针对扩面征缴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建立劳动保障年审与社保扩面联动机制。三是建立与建设工程项目主管部门的协作机制,共享项目开工、施工合同、工程造价等参保关键信息,促进应保尽保。四是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2017-2019年参保工程项目缴费情况,追缴应收未收工伤保险费,对涉及造假骗保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五是加强稽核,确保应征尽征。

十、关于“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工程延期手续,支付合同期限外工伤待遇”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根据《关于印发<池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池劳社发[2006]74号)的有关规定,已要求县社保中心联系34起工伤支出76.58万元所涉及的建筑单位,已将33份竣工报告(或延期证明)及1份开工令补齐,所涉及工伤事故都在实际竣工期限或开工时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