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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578592L/202005-00009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青阳县扶贫开发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印发《青阳县2020年脱贫攻坚“夏季攻势”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5-20
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青阳县2020年脱贫攻坚“夏季攻势”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0 15:25 来源:青阳县扶贫开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青阳县2020年脱贫攻坚“夏季攻势”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脱贫攻坚“夏季攻势”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扶组〔2020〕7号)、《池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池州市2020年脱贫攻坚“夏季攻势”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扶组〔2020〕10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巩固脱贫攻坚“春季攻势”成效的基础上,于5月至7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脱贫攻坚“夏季攻势”。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今年夏季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专项巡视“回头看”等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的工作要求,紧盯88户208人脱贫任务,全面克服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全面完成各类问题整改,全面补齐短板弱项,全面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全面提升脱贫质量,全面强化攻坚保障,扎实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确保高质量打好“夏季攻势”这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战役,为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克服疫情影响。

1.持续抓好带贫企业复工复产。积极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就业扶贫车间、小微企业和贫困劳动者发放补贴,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扩充贫困劳动者就业岗位;进一步加大对3家扶贫车间、11家扶贫龙头企业支持力度,跟踪掌握生产情况,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帮助企业稳产达产,发挥持续带贫增收作用。

2.持续抓好贫困群众务工就业。进一步深化四帮四促举措,坚持外出务工与就近就业并举,做好技能培训、岗位对接等就业服务,持续开发公益岗位,加大就业帮扶工作力度持续跟踪4897名已就业贫困人口的务工就业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矛盾困难,帮助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对有就业意愿暂不具备外出务工条件的贫困群众一对一开展帮扶,帮助他们尽快上岗就业对有就业能力暂无就业打算的贫困群众,积极采取志智双扶和送岗位上门等方式,引导他们尽快实现就业。

3.持续抓好农畜产品产销对接。做好扶贫产品认证,严格落实《青阳县消费扶贫送暖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青阳县扶贫产品认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持续监测扶贫农产品尤其是夏季丰产产品的产销情况,确保“应销尽销”;全面摸排贫困户和新型经营主体从事野生动物养殖情况,积极用好各项政策帮助解决困难;开展农畜产品“八进”行动,继续动员定点帮扶单位、“千企帮千村”企业优先采购扶贫产品,鼓励签订长期采购协议;积极发挥电商扶贫、消费扶贫作用,助力拓宽销售渠道,增加销售收入。

4.持续抓好贫困家庭学生上学。有序做好学校复学复课后管理保障工作,落实在校期间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防疫到位、教学有序、校园安全;全面排查在籍在册贫困学生教育状况,开展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全面排查、精准认定,确保各学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到位、不漏一人,确保所有贫困学生全部如期入学,坚决杜绝因疫情造成的失学辍学现象。

(二)全力推进问题整改。

5.坚持统筹整改。针对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和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省市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坚持主动认领、举一反三、全面整改,采取“基本+”的方式,梳理44个具体问题,制定168条整改措施,全力打好“353”突出问题整改歼灭战。同时结合省考核反馈问题以及各级督查暗访反馈问题整改,一体推进,确保所有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精准制定整改实施方案,细化整改任务,逐项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采取超常举措、过硬办法,确保6月上旬各类问题全面整改清零。

6.强化督导调度。强化落实“周调度、月研判”工作机制,坚持县委书记双周调度、县委整改办每周调度,及时通报进展、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对整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乡镇和部门及时通报约谈,从速对标整改;持续开展专项调研和帮扶指导,落实重点问题提醒交办,确保问题查摆全面、措施精准、成效扎实,切实做到在一线发现问题、一线帮扶指导、一线推动整改。

7.确保整改实效。把问题整改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的核心举措,坚持从严从实,严把整改质量、严格销号管理,做到真查实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抓整改,完善工作机制,推动问题整改向底部延伸、向纵深推进;持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坚定不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上下“一般粗”,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

(三)切实提升脱贫质量。

8.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持续开展逐村逐 户逐人逐项动态监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到动态清零;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和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对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四类重点人群保证每季度家庭医生履约一次;5月底前完成农村安居提升工程,6月底前全面完成6个乡镇卫生院和37个村卫生室升级改造、26个安全饮用水项目建设和集中供水点水质检测工作。

9.扎实推进产业扶贫。加快推进特色种养业扶贫,确保到户产业项目6月底前补助资金兑现;持续深化“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和激励他们发挥带贫减贫作用;推进乡村旅游“八个一”工程建设提质升级,巩固4个旅游扶贫重点村工作成效;加大农村电商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大力推广“电商企业+基地+合作社+贫困户”模式,拓宽贫困人口农产品销售渠道;资产收益扶贫折股量化和收益分配要向无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倾斜。

10.扎实推进就业扶贫。深化“三业一岗”就业扶贫,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各类经营主体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进一步规范光伏电站收益分配,按照“2020年村级光伏电站发电收益的80%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任务的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支出”要求和《青阳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实施细则》要求,科学设置光伏扶贫公益岗位,严禁出现公益岗位“泛福利化”等现象。

11.扎实推进消费扶贫。认真落实《青阳县消费扶贫送暖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青阳县扶贫产品认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充分利用电商平台、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介拓宽销售渠道;组织农产品物流企业、物流集散中心与批发市场、农产品生产基地、龙头企业等加强合作,优先配送扶贫产品;积极引导各预算单位、各类学校、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购买帮销扶贫产品。

12.扎实推进金融扶贫。规范推广“一自三合”扶贫小额信贷模式,对符合申贷、续贷、展期、追加贷款等条件的贫困户做到“应贷尽贷”;切实防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切实做好户贷企用、一自三合到期还贷工作;按照《关于做好户户联建光伏扶贫电站小额信贷到期还款及电站确权相关事项的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妥善做好户户联建光伏扶贫电站小额信贷到期还款事宜,明确户户联建光伏电站相关权益,确保光伏资产长期发挥促进贫困户增收和带贫减贫作用。

13.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加快已批复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确保6月底前所有项目建设完工、资金拨付达到92%以上。进一步做好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完善扶贫资产台账,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青阳县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对全县2016年以来各级扶贫资金投入建成的扶贫资产开展摸底登记,理清资产规模、权属等,加强项目后续运维管理,建立利益分配机制,防止资产流失,确保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14.扎实推进“双基”建设。加快推进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全面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域推进“五清一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美丽家园”创建,确保完成30个村整村改厕、5000户农户改厕和17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15.全面实施精准帮扶。按照“一村一规划、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要求,发挥帮扶单位优势,全面压实贫困村驻村工作队、边缘村帮扶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和乡村基层干部的帮扶责任,落实好各项帮扶措施。各乡镇、县直各帮扶单位要坚决扛起帮扶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对单位帮扶干部帮扶工作每月进行调度的工作要求,全面压实帮扶干部的帮扶责任。同时,县委组织部会同县扶贫开发局要及时印发“每月帮扶工作提示”,督促指导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落细落实帮扶责任。

16.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结合大排查工作,对照《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基础工作的函》要求,持续抓好“一户一档”材料的再梳理再完善和扶贫手册规范化填写,确保扶贫手册、国办系统、实际情况和贫困户口述“四个一致”;完善贫困人口常态化动态调整,做好全国、全省扶贫开发系统数据录入和数据质量提升工作,切实做好疑点数据的及时动态清零;规范整理2020年脱贫攻坚档案,继续补充完善好历年脱贫攻坚档案。

17.开展脱贫攻坚普查。按照国家和省市脱贫攻坚普查统一部署,完成普查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的落实,明确职责、细化任务,确保普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

(四)着力巩固脱贫成果。

18.着力防止返贫致贫。重点聚焦88户208人未脱贫户、13户26人脱贫监测户、179户487人边缘易致贫户和老少病残孤等困难群体,全面落实落细综合性保障政策,确保所有贫困群众稳定脱贫;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扎实开展脱贫人口分类管理和返贫预警动态监测,制定产业、就业支持政策和扶持措施,落实帮扶责任,切实防止返贫和致贫。

19.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建立健全“五防”机制,结合贫困人口和边缘不稳定人口动态监测,全面梳理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针对性开展信息预警,落实应对措施,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市场波动、经营主体带动断链、贫困群众失业及家庭变故等风险。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本行业本领域脱贫攻坚风险排查,及时研判、发布预警信息和风险提示,县扶贫开发局要指导镇村结合日常走访持续开展信息摸排,及时做好风险标注和限期消除,切实做到早监测、早预警、早响应、早处置,确保把各类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0.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强生产经营和就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动员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实施,增强通过自主劳动脱贫的意识和本领;加强典型示范,对自力更生、主动脱贫的人员探索给予精神鼓励,在全社会着力营造自力更生脱贫光荣的氛围;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引导群众克服陈规陋习,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21.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巩固脱贫成果的前提下,全面梳理评估本部门本系统相关工作和政策,抓紧研究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十四五”规划衔接的具体路径,研究过渡期内需继续实施的政策和项目,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层层压紧压实攻坚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特别是书记要以上率下亲自抓,深入实施三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推进乡村振兴行动,进一步增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加强常态化督导和日常监督,对重点工作全力推进、跟踪问效,严防松劲懈怠,保持定力耐力;严防急躁,务求稳扎稳打;严防厌战,慎终如始,绷紧弦、再加劲,始终保持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确保夏季攻势各项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位。

2.切实强化舆论宣传。各乡镇各单位要大力宣传“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和巡视整改工作的好经验、好举措、好办法,及时报送工作动态;通过宣传引导,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

3.切实深化作风建设。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下大力气解决贫困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努力构建转作风、树新风的长效机制。紧盯“两项目、两资金”,加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以优良作风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