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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202N/202006-00003 组配分类: 专项审计结果
发布机构: 青阳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丁明路畅通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6-24
废止日期:
丁明路畅通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4 16:37 来源:青阳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青审投报〔2020〕1号

 

 

 

 

 

 

 

 

 

被审计单位: 青阳县地方公路管理局

审计项:  丁明路畅通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青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918日至20191210,对丁明路畅通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青阳县地方公路管理局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分配我市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规模,于2016314日下达池交综规〔201613号文件,我县丁明路畅通工程被列入2016年度安徽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计划(乡级公路),工程计划投资632.4万元(补助资金253万元、地方自筹379.4万元)。池州市交通运输局分别于201656日及84日下达池交综规〔201634号、池交建〔201625号文件对丁明路畅通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了批复:该项目起点位于丁桥镇狮山村,终点位于铜陵县界,路线全长6.324公里;路基宽7.5米,路面宽6.5米,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路面结构为3cmAC-10+4cmAM-16+20cm水泥稳定碎石+级配碎石找平层;项目投资预算98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

工程建设前期,建设单位县地方公路管理局通过邀请招标分别确定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中标设计及监理单位分别为安徽华运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费61,304.00元)、池州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费率为工程总造价的0.89%,暂定60,030.00)。安徽盛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编制该项目招标控制价,项目预算造价为8,223,655.10元。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县财政局委托对项目预算进行审查,审查后的招标控制价为8,017,854.00元。2016628日,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托对本项目的施工组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施工企业为安徽煜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价(即合同价)为6,745,019.68元,约定工期120日历天。20161020日,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青阳县农村公路工程(畅通工程)2016年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中标单位为安徽省徽通路桥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检测费为503,226.01元。

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将合同内3cm厚沥青混凝土及4cm厚沥青碎石变更为4cm厚沥青混凝土及6cm厚沥青碎石;增加30cm纵向圆管涵100米;减少20cm厚水稳碎石基层7630m2、换填石渣3827m3、免烧砖浆砌边沟(0.4*0.4盖板)1228m及老路基饮用水管898m。上述变更累计减少预算55.33万元,建设单位已按规定履行变更审批手续。

丁明路畅通工程实际于2016810日开工、2017120日完工。20174月,安徽省徽通路桥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对丁明路畅通工程路面工程实体及外观进行了质量检测,并出具工程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TJC-2016-12-007G-005,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规范要求。2018424日,县地方路管理局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进行了交工验收,综合评价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二)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截至审计日,账面反映丁明路畅通工程实际已到位资金453万元(省补专项资金253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00万元),已使用资金4,629,405.49元,其中:预付工程款4,513,101.49元、待摊费用116,304.00元(含设计费61,304.00元、监理费5万元、清单编制费0.5万元)。

二、审计实施情况

审计实施阶段,县审计局重点对项目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工程“四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资金的筹集与使用、建设成本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工程价款结算、支付以及工程造价控制等情况实施了审计。协审机构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派出了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本项目的结算造价进行审计,通过对报审工程资料的细致审查,并结合现场审计勘察数据重点对施工企业实际施工的工程量进行了认真复核,确认其结算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通过审计发现,建设单位报审结算中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厚200mm)、透层、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厚30mm)、中粒式沥青碎石(厚40mm)等部分分项工程存在应扣未扣工程量;单孔钢筋圆管涵、边沟未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结算单价仍执行原投标价。县审计局已责成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据实核减应扣未扣工程量,对未严格按图施工的分项工程根据实际完成内容调整单价,重新核定结算造价。

三、审计结果

截至审计日止,丁明路畅通工程实际已完成投资额5,796,313.87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5,656,558.60元、待摊投资139,755.27元,审计核减结算价款144,123.41元。具体如下:

(一)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建设单位报审该工程结算价款为5,800,682.01元,其中:合同价6,745,019.68元,累计变更减少944,337.67元。

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县审计局委托对上述结算价款进行审核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2019-417号),核定该工程结算造价为5,656,558.60元,其中:合同价6,745,019.68元,累计变更减少1,088,461.08元。审计核减造价144,123.41元,净核减率为2.48%。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对审核结果均无异议。

(二)待摊投资 待摊费用支出139,755.27元,其中:设计费61,304.00元、监理费50,343.37元、检测费23,107.90元、清单编制费0.5万元。

四、审计建议

鉴于本项目资金尚有缺口,且存在挤占使用其他项目资金的现象,审计建议县地方公路管理局要尽快筹措资金,弥补缺口,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81号)、《青阳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政〔201024号)以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年一月十四

 

 

抄送: 县政府,市审计局,县监察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