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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乔木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青阳县2020年农村住房(贫困户)安居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3-10
废止日期:
青阳县2020年农村住房(贫困户)安居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10 10:14 来源:青阳县乔木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青阳县2020农村住房(贫困户)安居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全面消除我县农村住房安全隐患问题,改善贫困人口居住环境,确保如期实现全面脱贫。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青阳县2020农村住房(贫困户)安居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阳县扶贫开发局

                                                                 2020310

 

 

青阳县2020农村住房(贫困户)安居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脱贫文件要求,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好地完成2020年农村住房安居提升工程工作。结合我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完成全56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居提升(见附表)

二、资金补助对象与标准

(一)资金补助对象

农村住房安居提升工程补助对象是:唯一住房存在安全隐患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资金补助标准

农村住房安居提升工程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具体补助标准为:拆除重建房屋户补助2万元,修缮加固户补助0.6万元

各乡镇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补助资金实施方案,落实任务、细化措施,全面完成2020年农村住房安居提升工程。    三、改造方式与时限

(一)改造方式

改造对象居住房屋出现整体重大危险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局部出现危险的,要优先选择加固方式对房屋进行提升住房提升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乡镇因地制宜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二)完成时限

2020531完成村住房安居提升工程

四、改造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住房安居提升工程的责任主体,按照《青阳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农村房屋改建工程质量管理,加大对房屋抗震性能的监管,确保改建后住房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一)加强农村住房安居提升工程管理

1、精准确定改对象。要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要优先安排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农村住房进行安居提升,确保不出现倒房塌房事件,确保困难农户生命财产安全。

2、强化对象审核审批。进一步规范农村住房安居提升工程对象的把关,实行留痕管理,精准确定提升对象。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确保农村住房安居提升对象符合要求。

3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农村住房安居提升工程改造参照省市有关危房改造最低建设标准提升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符合抗震要求

4实行竣工验收制度。农村住房安居提升工程竣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县住建局、扶贫局安排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工程质量、档案资料等。

5强化职能部门管理。

乡镇政府:负责农村住房安居提升对象户的确定住房的排查、鉴定;制定具体的农村住房安居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农村住房安居提升工程具体组织和实施,负责做好农村住房安居提升工程巡查、检查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农村住房安居提升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做好农村住房安居提升工程档案建立工作。

县扶贫:负责建档立卡贫困户审核工作;做好工程项目资金筹集、发放工作;配合住建局进行工程项目验收、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县住建:做好农村住房安居提升相关政策的解释和业务指导工作;统筹工程安全管理;监督工程进度,配合乡镇做好工程项目验收,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二)强化档案管理

各乡镇政府要严格按照扶贫工程档案要求,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提升一户、销号一户,精准实施帮扶提升

(三)严格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1、加强使用管理。农村住房安居提升工程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

2及时支付工程项目资金,做到竣工一户、验收一户、发放一户

五、工作措施

1、营造宣传氛围。农村住房安居提升工程工作涉及面广,人员众多,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乡镇要充分利用网络、新闻媒体、公开栏等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村住房安居提升工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2资金监督检查。加强农村住房安居提升工程资金发放情况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农村住房安居提升工程资金或向享受补助对象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农村住房安居提升工程资金行为的惩处力度。

3、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农村住房安居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督查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加强工程实施进度的调度,实行每周一督查、每半月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