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3003291288H/202003-00059 | 组配分类: | 政府公报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公告 |
名称: | 青阳县人民政府公报2020年第2号(总第11期) | 文号: | 2020年第2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青阳县人民政府公报2020年第2号
(总第11期)
县政府文件
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砂石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整治的通告
县政府办文件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砂石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砂石资源开发利用行为,确保生态环境安全、河道防洪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着力构建科学开采、持续利用、管理规范、安全有序的砂石资源开发利用新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砂石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整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采砂许可证》在河道范围内开采砂石。
二、对违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以及建设用地开采或堆放砂石,违法进行砂石加工、洗选等经营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应立即停止违法活动,并自行拆除所有生产经营设备,清理砂石堆放点,恢复原状。否则,将严格依法予以处罚。
三、县砂石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对仍未停止上述违法行为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停止电力供应,查封、扣押相关设备,并根据需要查封违法经营场所,从重从快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青阳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7日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定生猪市场、保障市场供应系列重要部署,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池政办秘〔2020〕19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促进生猪稳产保供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当前生猪稳产保供面临的严峻形势,将生猪稳产保供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加快稳定和恢复生猪生产,确保生猪产能稳定、猪肉供应充足。
二、压紧压实责任。县政府成立县生猪稳产保供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筹负责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构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并明确具体责任人员,细化目标任务,倒排工作进度,动态掌握工作进展,确保如期完成稳产保供目标任务(见附件2)。
三、加快恢复生产,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增强养殖场(户)复养信心,加快空栏生猪养殖场(户)恢复生猪生产。积极推广“公司+基地(养殖小区)的经营模式”,组织我县生猪养殖场(户)与大型养殖企业寻求合作,充分利用大型养殖企业的技术、市场和资金优势,对我县中小养殖场进行标准化改造,逐步加快我县生猪生产方式转变,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合理新建规模化养殖场。加大与国内大型生猪养殖生产企业对接力度,通过招商引资和异地重建等方式,合理布局新建大型规模化、集约化养殖场,协助解决企业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力争项目尽快投产。
五、严格落实扶持政策,加强技术指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落实用地支持、金融保险、资金扶持等方面政策,鼓励生猪生产企业向专业化、产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的方向发展。定期组织人员对规模养殖场(户)开展养殖环节生物安全、检疫检验和调运监管等防控政策宣传和专项技术培训,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与规模养殖场(户)建立的“一对一”定点联系和帮扶制度,主动上门开展技术指导,引导养殖场(户)主动加强预防,全面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养殖场安全生产。
六、强化目标考核和工作检查。将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纳入全县综合绩效考核。由县农业农村水利局会同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县政府。
附件:1.青阳县生猪稳产保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0年度生猪稳产保供目标任务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
(正文公开发布)
附件1:
青阳县生猪稳产保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朱凤英
成 员:李思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汪来发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
罗小磊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袁 伟 县科技经信局局长
张益平 县财政局局长
王 华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张忠发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 亮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孙双虎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孙 利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汪来发兼任办公室主任,宁跃武、高斌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2020年度生猪稳产保供目标任务
单位:头
乡 镇 |
生猪存栏头数 |
生猪出栏头数 |
蓉城镇 |
1000 |
1500 |
朱备镇 |
500 |
800 |
杨田镇 |
2000 |
4600 |
陵阳镇 |
4000 |
6000 |
新河镇 |
7500 |
8000 |
木镇镇 |
5400 |
6200 |
丁桥镇 |
2000 |
4000 |
乔木乡 |
1300 |
3000 |
酉华镇 |
2000 |
6400 |
庙前镇 |
2500 |
5500 |
杜村乡 |
1800 |
4000 |
合计 |
30000 |
50000 |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好我县“十四五”规划意义重大。根据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部署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把握时代特征,强化战略思维,统一规划体系,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加快建设“修身福地、灵秀青阳”提供可靠的规划保障和科学的政策指引。
(二)基本原则和要求。
1.坚持战略性和操作性相结合。强化战略眼光,按照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要求,紧密结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加强发展战略、发展定位、实施路径的谋划,增强规划的引领性、指导性。突出规划的针对性和约束力,强化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支撑,研究提出实实在在、务实管用的举措,做到可操作、能落实、易评估。
2.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远近结合、统筹兼顾,与未来1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目标相衔接,厘清未来五年必须完成的目标任务。认真研判我县发展阶段性特征,找准制约高质量发展主要症结,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3.坚持全面谋划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坚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全面统筹经济社会各领域各方面,规划全县整体发展。聚焦产业强县、创新驱动发展、提升城市能级、扩大开放合作等重点领域集中发力,加快补齐民生福祉、社会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弱项和短板,促进我县总体实力不断壮大。
4.坚持政府治理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切实履行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完善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在市场能够充分调节的竞争性领域尽量不编或少编规划,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主要编制任务
(一)总体规划。全县“十四五”总体规划是指《青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是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总体性和纲领性规划,是编制专项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主要依据。总体规划由县发改委牵头组织编制,按程序报县委、县政府审议后,2021年初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布实施。
(二)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编制对象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以及审批、核准、备案重大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的重要依据。各部门要针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研究提出确需编制的专项规划。重点专项规划由行业主管部门单独或者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与县发改委充分衔接,报县政府审定后印发。一般专项规划由县有关部门提出并负责编制,报县政府同意后由规划编制部门单独或会同县发改委印发。各专项规划原则上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2021年6月底前印发。
(三)规划项目库。规划项目库是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地的重要支撑,是重大工程、重大事项申报纳入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的重要载体,是“十四五”期间全县向上争取资金项目的基本依据。各部门要站位全局、放眼长远,围绕“修身福地、灵秀青阳”总体部署、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经济社会发展瓶颈短板等方面谋划储备项目,做实做细做深项目编报工作。大旅游、大健康类单个项目投资不低于1亿元,工业类社会单个项目投资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其中技术改造类不低于3000万元),现代农业及现代服务业类项目单个项目投资原则上不低于3000万元,政府投资单个项目投资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项目原则上不受投资规模限制。规划项目库由县发改委牵头组织编制,按程序报批后,与全县“十四五”总体规一并公布实施。
三、工作步骤
(一)总体规划编制。
1.基本思路研究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3月)。县发改委牵头会商各部门研究提出我县争取纳入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及时报送并对接国家、省和市发改委及相关部门;起草规划基本思路,听取各方面意见,按程序组织审议。
2.框架形成阶段(2020年4月-2020年6月)。广泛吸收专题研究成果和社会各界良策以及上下衔接的意见,组织开展规划纲要的研究起草,形成规划纲要框架,赴市汇报和衔接规划纲要。
3.规划《纲要》(草案)起草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2月)。根据县委《建议》,组织起草规划《纲要》(草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按程序做好与市发改委和县直各部门衔接、开展专家咨询论证等。
4.报批公布阶段(2021年1月-2021年2月)。规划《纲要》(草案)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再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后公布实施。
(二)专项规划编制。
1.规划报备(2020年3月中旬前)。县直有关部门根据需要提出编制专项规划的名称,报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于2020年3月中旬前报县发改委备案。
2.规划编制(2020年12月底前)。按照与县规划《纲要》基本同步的原则,相应启动前期研究、调查研究和规划编制、修改、完善、论证审查工作。
3.报批印发(2021年6月底前)。重点专项规划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一般专项规划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以相关职能部门单独或与县发改委联合印发。
(三)规划项目库编制。
1.摸排梳理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3月)。各单位按按照责和属地分工,加强规划项目前期谋划梳理工作,3月底前报送县发改委汇总,形成项目库初稿。
2.充实完善阶段(2020年4月-2020年12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按程序向省、市上报项目库进展,做好规划项目向上争取工作。
3.报批公布阶段(2021年1月-2021年2月)。与规划《纲要》(草案)同步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再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后公布实施。
(四)空间规划。
《青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规定时限和程序,报省市政府批准后,由县政府公布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统筹做好规划《纲要》编制各项工作。县直有关部门要把“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规划编制工作小组,严格遵守前期研究、文本起草、衔接协调、征求意见、规划论证、审批发布等各个环节要求,有序推进规划编制工作。
(二)加强前期研究。县直有关部门要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发展经验,深入分析环境变化,准确把握所处发展阶段,深入研究、充分论证本领域“十四五”时期发展的基本思路、指导原则、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县直有关单位于2020年4月底前将“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重点课题研究成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徐光华,联系电话:5024731,QQ:908209415)。县政府将专题听取重点课题研究成果汇报。
(三)保证工作质量。规划编制要突出重大战略、重点领域、重大问题、重要政策、重大项目研究与支撑,体现前瞻性。原则上县直各专项规划要立足自身力量编制,未经县政府批准不得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对有特殊要求的经批准后可根据需要遴选有关智库、专业第三方机构参与规划课题研究。坚持开门编规划、民主编规划,打破惯性思维,广开言路,注重问计于民。注重规划的落地性和可操作性,根据规划的性质和作用,提出一些有约束力、能检查、可评估的指标。
(四)落实人员经费。各有关部门要相应制定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专班,组建高层次、高水平的编制队伍,选优配强规划编制力量。县财政局要安排必要的规划编制工作经费,保障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青阳县“十四五”规划编制任务
2.青阳县“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及责任分工
3. 青阳县“十四五”规划项目谋划表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
附件1
青阳县“十四五”规划编制任务
一、总体规划(1个)
青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县发改委牵头编制)
二、重点专项规划(10个)
1.青阳县“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与科技发展规划(县科技经信局编制)
2.青阳县“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编制)
3.青阳县“十四五”水利改革发展规划(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编制)
4.青阳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县文旅局编制)
5.青阳县“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县交通局编制)
6.青阳县“十四五”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县教体局编制)
7.青阳县“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县卫健委编制)
8.青阳县“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县民政局编制)
9.青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县生态环境分局编制)
10.青阳县“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规划(县住建局编制)
三、一般专项规划(16个)
1.青阳县“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县发改委编制)
2.青阳县“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县科技经信局编制)
3.青阳县“十四五”司法行政发展规划(县司法局编制)
4.青阳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县人社局编制)
5.青阳县“十四五”数字青阳建设规划(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编制)
6.青阳县“十四五”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
7.青阳县“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县应急管理局编制)
8.青阳县“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县应急管理局编制)
9.青阳县“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县应急管理局编制)
10.青阳县“十四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县审计局编制)
11.青阳县“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县市场监管局编制)
12.青阳县“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县林业局编制)
13.青阳县“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县财政局编制)
14.青阳县“十四五”医疗保障事业规划(县医保局编制)
15.青阳县“十四五”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县住建局编制)
16.青阳县“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
四、空间规划(1个)
青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
附件2
青阳县“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及责任分工
1.“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战略及基本思路研究(县发改委负责)
2.“十四五”构建高质量指标体系和发展目标及增长动能研究(县统计局负责)
3.“十四五”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研究(县发改委负责)
4.“十四五”时期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及主导产业发展对策与战略研究(县科技经信局负责)
5.“十四五”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战略研究(县科技经信局负责)
6.“十四五”文旅产业发展目标、思路和重点举措研究(县文旅局负责)
7.“十四五”时期健康产业发展基本思路研究(县卫健委负责)
8.“十四五”农业现代化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研究(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
9.“十四五”乡村振兴阶段性重点任务研究(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水利局依据职能分别负责)
10.“十四五”服务业发展短板及对策研究(县发改委、县科技经信局按职能分别负责)
11.“十四五”招商引资发展目标、思路和重点举措研究(县投资促进局负责)
12.“十四五”科技创新目标、思路和重点举措研究(县科技经信局负责)
13.“十四五”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研究(县交通局负责)
14.“十四五”生态环境目标、思路及重点举措研究(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15.“十四五”数字青阳建设研究(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
16.“十四五”城市及城镇发展思路研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7.“十四五”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县科技经信局负责)
18.“十四五”高水平推进人才强县建设研究(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依据职能分别负责)
19.“十四五”构建优质高效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的目标、思路和重点举措研究(县卫健委负责)
20.“十四五”教育和体育现代化的目标、思路和重点举措研究(县教体局负责)
21.“十四五”林业建设发展和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目标、思路 和重点举措研究(县林业局负责)
22.“十四五”时期水利发展的目标、思路和重点举措研究(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
23.“十四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思路和重点举措研究(县发改委负责)
24.“十四五”推动金融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研究(县财政局负责)
25.“十四五”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研究(县人社局负责)
26.“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目标、思路和举措研究(县民政局负责)
27.“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效、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研究(县扶贫开发局负责)
28.“十四五”县属国有企业转型发展研究(县财政局负责)
29.“十四五”时期完善市场监管体制的目标、思路和重点举措研究(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30.“十四五”时期强化应急管理的目标、思路和重点举措研究(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31.“十四五”时期推进省级特色小镇建设研究(县发改委负责)
附件3
青阳县“十四五”规划项目谋划表
单位:亿元
序号 |
项目 名称 |
行业 类别 |
建设地点 |
项目单位 |
建设规模 及内容 |
总投资 |
项目进 展情况 |
开工 时间 |
竣工 时间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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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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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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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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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行业类别大致分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旅游、健康、农业(现代农业)、服务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基础设施、交通、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事业等。 |
主办单位: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青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运维电话:0566-5038187 不良信息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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