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2020年第一季度贯彻落实稳增长等
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20年3月10日-3月27日对青阳县截至2020年3月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本次对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财政资金、捐赠款物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调查了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县经信局、县民政局、红十字会等部门。
一、跟踪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1.审计组在县卫健委查阅了有关资料。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青阳县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启动青阳县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紧急通知》、《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阳县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坚决防止疫情反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根据文件要求,青阳县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由“内防输入”向“外防输入”转变,做好重点人员管控、重点场所管控、社区(村组)防控和“四早”措施落实。
2.有力有序促进复工复产。自2月24日24时以来,青阳县无新增确诊病例,在总体疫情可控,企业复工防疫条件符合的情况下,青阳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要求,下发《关于做好全县企业(项目)复产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企业复工工作方案》《项目开工复工工作方案》两个专项方案,“一企一策”“一企一案”推进复工复产,2月底前市重点项目和规上企业复工复产率均达到100%。坚持复工复产与达产达效接续推进,截至3月15日,全县累计复工复产企业(项目)649户,其中规上企业128户,复工复产率达100%,员工返岗率达90%以上;资质以上建筑企业55户,复工复产率达100%;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70户,复工复产率达100%;规模以上服务业22户,复工复产率达95.7%。复工项目78个,其中市重点项目31个,复工复产率达100%。全县11家A级景区全部开放运营。
3.截至3月27日,青阳县卫健委收到疫情防控财政资金收入合计397.5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6.50万元,省级资金25.50万元,市级资金70.00万元,县级资金225.50万元。支出合计303.81万元,其中:县卫健委和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购买防疫物资合计支出121.71万元;帮扶慰问援鄂医疗队员家属3人共计支出0.60万元;其他防疫支出合计181.50万元。资金结余93.69万元。
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青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财政资金拨付以县卫健委牵头,按照文件规定分批次拨付支出。
三、以前阶段跟踪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9年度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扶贫档案资料不规范问题、重复享受秸秆禁烧项目资金问题、城市黑臭水体问题已经全部整改。
青阳县审计局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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