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本表金额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二、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青阳县审计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2万元,共公务接待31批次,223人次;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42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12.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9.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相比较减少了9.87万元,下降的原因是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单位汇总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8青阳县审计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招商引资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42万元。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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