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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43XQ/202004-00095 组配分类: 行政确认结果
发布机构: 青阳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青阳县圆满完成代理记账机构2019年度备案工作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4-23
废止日期:
青阳县圆满完成代理记账机构2019年度备案工作
发布时间:2020-04-23 15:22 来源:青阳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了加强和规范代理记账机构管理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有关规定,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皖财会〔2020161号)要求,青阳县财政局通过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要求代理记账机构在43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现场提交备案材料,完整、准确地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内填报数据,建立健全代理记账机构数据库,县财政局认真落实网上及现场审核备案材料等项工作。截至目前,全县6家代理记账机构圆满完成了2019年度备案登记工作。

下一步,青阳县财政局将强化对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执业质量、内部控制等情况的检查,切实维护代理记账服务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