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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624M/201911-00063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青阳县木镇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上级政策】青阳县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脱贫攻坚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11-10
废止日期:
【上级政策】青阳县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脱贫攻坚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11-10 16:24 来源:青阳县木镇镇人民政府 字号:[默认 超大]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和脱贫攻坚大排查的通知》(皖扶办﹝2019﹞23号)精神和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和脱贫攻坚大排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脱贫攻坚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全面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水平和成效,以贫困退出为重点,严格标准和程序,提高退出质量,确保全面完成年度脱贫任务。坚持应纳尽纳、返贫即入,做好动态调整。实施“两摸底一核查”,全面摸清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底数,全面核查扶贫对象基础信息,提高数据质量。在全县集中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大排查,找准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突出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不严不实、基础不牢、底数不清、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确保年度各项工作全面达标、年度脱贫任务全面完成。

二、工作内容和标准

(一)关于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

1.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标注。

一是贫困人口脱贫。要根据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坚持实事求是、应退尽退的原则,以户为单位,以家庭人均纯收入(计算周期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稳定超过脱贫标准(2019年脱贫标准测算为3700元)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及饮水安全有保障为主要衡量标准,经履行村民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认可、村级公示无异议、县级公告的程序后,对实现脱贫的贫困户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信息系统设置了脱贫校验功能,凡“两不愁三保障”数据显示未解决的贫困户,无法进行“脱贫”操作。当年新识别的贫困户和返贫户不能退出;经2019年脱贫攻坚第三方监测评估确认未达到脱贫标准的要予以回退。贫困户脱贫后,由驻村工作队或村干部入户颁发“脱贫光荣证”,并拍照留存。脱贫时间标注为2019年。

二是贫困人口新识别和脱贫户返贫。要深入调查核实,将所有符合现行国家扶贫标准的农户和返贫户,经农户申请、村民民主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等识别程序后,全部纳入建档立卡管理,并及时做好帮扶工作。

三是人口自然变更。要坚持以户为单位,按照共同生活、共享收支的家庭成员为整户,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纳入或多纳入的人员进行自然变更。重点是成员转移、成员新增(新生儿、婚入、户籍迁入、刑满释放、收养、失联人口回归等)和成员减少(死亡、婚出、出国定居、判刑收监、户籍迁出、农转非、失联、分散供养转集中供养等)。

2.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的录入。

包括贫困户(含往年及当年脱贫户、返贫户)基础信息更新,新识别贫困户、新增贫困户家庭成员基础信息采集和录入,贫困村(含往年出列村)基础信息更新,贫困户(含历年脱贫户)帮扶措施信息核实、采集和录入。

一是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使用《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采集所有基础信息。

二是贫困户、脱贫户、返贫户信息采集。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打印《贫困户信息对照采集表》,入户核实并更新本年度发生变化的基础信息。返贫户须补充采集“返贫原因”。

三是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信息采集。使用《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和《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采集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相关信息。

四是贫困户历年帮扶措施信息采集。入户核实、采集并录入贫困户(含历年脱贫户)帮扶措施信息。

3.边缘户摸底监测和信息采集录入

对非建档立卡农户中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边缘户进行摸底。由村两委和驻村扶贫工作队研究后提出名单,乡(镇)审核、县级备案,内部掌握。农户不申请,结果暂不公示。使用《边缘户信息采集表》对边缘户进行信息采集并录入信息系统。各乡(镇)、村要对所在地的边缘户进行跟踪监测。

4.脱贫监测户的摸底和标注

要认真分析已脱贫户的主要收入构成、劳动力状况、健康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情况,按照“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标准,对已脱贫户中不稳定户进行摸底监测。摸底后采集“返贫风险”指标,并在信息系统中进行标注。

5.建档立卡数据核实核准

充分利用信息系统手机APP的相关功能,入户核实各项数据信息,对信息系统中不实不准的数据进行完善和整改。尽量减少纸质打印,减轻基层负担。

一是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各乡镇、村要通过实地核查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做到“账实相符”。

二是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对已开展的帮扶项目、2013年以来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等信息要及时录入,确保数据完整。

三是重视数据分析工作。加强数据分析,对信息系统中出现逻辑性错误的相关数据,重点进行核查。 

(二)开展“七个不落、一个不少”大排查

要坚持“五个一批”、“六个精准”及“六看六确保”基本要求,查实找准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政策落实、工作推进、资金使用、项目管理、脱贫成效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坚持边查边改,及时补差补缺,确保目标再明确、措施再精准、责任再落实、成效再提升。

1.坚持“真贫不落一人,全面覆盖”,重点排查贫困人口识别是否精准、程序是否规范,基础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基层档案管理是否规范。

2.坚持“资金不落一分,全面到位”,重点排查扶贫资金投入是否到位、资金使用是否精准、资金拨付是否及时、项目安排及实施是否合规、项目监管是否到位以及扶贫小额信贷管理不否规范、光伏扶贫收益分配机制是否健全。

3.坚持“政策不落一项,全面落实”,重点排查脱贫攻坚“十大工程”推进是否有力、各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是否到位、政策效应是否明显、政策宣传是否到位。

4.坚持“产业扶贫不落一户,全面对接”,重点排查产业发展模式是否精准、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是否发挥、后续服务措施是否到位。

5.坚持“健康脱贫不落一家,全面完善”,重点排查健康脱贫政策是否落实到位、贫困人口医疗服务是否优化。

6.坚持“搬迁不落一宅,全面安居”,重点排查危房改造项目是否落实到位。

7.坚持“帮扶不落一方,全面聚力”,重点排查定点帮扶制度是否落实、牵头单位责任是否落实、驻村帮扶责任是否落实、多元社会帮扶是否落实。

8.坚持“‘双基’建设加快推进,不少一村”,重点排查支持重点是否突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改善、基层基础公共服务水平是否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是否改善、村集体经济收入是否稳定增长。

(三)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排查核查。

要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明确标准、全面核查、制定措施、对账销号”的总体要求,持续推进“五定”工作举措,深入开展排查核查,全面摸清问题底数,抓紧推进整改落实,确保年底前总体解决全县“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

1.深入排查核查。一是对照省直相关部门出台实施方案中明确的“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标准,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开展排查,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二是对前期整改并经过审核的问题进行核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户到人。

2.全面彻底整改。对前期没有整改和正在整改的问题,要抓紧落实整改措施;对新发现的问题,要迅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整改到位。

3.及时对账销号。强化问题销号管理,对帮扶措施落实到位、突出问题有效解决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安徽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中予以标注和销号,确保销号结果真实、群众认可。

4.实行动态管理。对因自然原因、家庭变故等出现“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问题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时录入安徽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四)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

要对脱贫人口组织开展全覆盖“回头看”,分析脱贫户脱贫稳定性,了解脱贫户的后续帮扶需求,加强返贫预警监测和防范,切实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1.全面排查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所有脱贫户实现稳定脱贫,确保脱贫质量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

2.全面摸清脱贫户后续发展需求,规划和制定2019年“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落实帮扶责任,防止返贫和脱贫摘帽后松轻懈怠。

3.对脱贫不实以及由于自然灾害、意外变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返贫的及时予以帮扶,确保脱贫成果真实可靠。

4.采集核对贫困人口脱贫措施,说清楚怎么脱的贫。

(五)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

要对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以及省督查考核评估暗访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强化调度督导,落实整改措施,提高整改质量,用好整改成果,坚决防止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彻底、改到位。

1.开展整改自查。以“对照检查是否全面深入、整改措施是否扎实有效、整改任务是否落实到位、整改成效是否巩固”为标准,对各类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自查,并结合后期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强化问题销号管理。

2.开展成效评估。针对整改成效进行评估,重点看问题查摆准不准,措施制定实不实,整改成效好不好,长效机制有没有建立。

3.全面彻底整改。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快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对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持续跟踪问效,及时查缺补漏、完善举措,确保整改到位;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培训。 10月初,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开展业务培训,进行动员部署。

(二)全面推进。10月1日至11月9日,各乡镇组织开展进村入户,完成贫困户脱贫退出、新识别、返贫纳入的各项程序,扶贫对象各类信息采集和更新,贫困户历年帮扶措施采集,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的摸底及信息采集,并深入开展各类问题排查。

(三)汇总分析。11月11日至11月20日,各乡镇汇总上报进村入户和信息采集工作情况以及梳理上报脱贫攻坚大排查发现问题, 11月20日24时前完成全部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工作。

(四)核查整改。11月21日至12月10日,各乡镇根据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和脱贫攻坚大排查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开展实地核查,并对查实的问题进行整改。

(五)提升总结。12月11日至29日,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在信息系统中对经核实的问题数据进行修改完善,并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将本乡镇对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和脱贫攻坚大排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于2019年12月29日前报县扶贫开发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和脱贫攻坚大排查,将其作为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抓手和检验教育成果的重点内容,切实抓紧抓好。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切实负起责任,重要问题要提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时研究。

(二)严把工作质量。要严格执行标准,认真履行程序,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并切实提高信息系统数据质量,确保建档立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要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大排查,坚持边查边改,及时补缺补差,进一步提升全县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

(三)强化统筹协调。要把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与脱贫攻坚大排查结合起来,坚持一体部署、统筹安排、同步推进,把握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要对入户调查核实和排查核查的内容精心设计,避免重复入户。

(四)加强工作督导。县扶贫开发局要加强对各乡镇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各乡镇要加强对本辖内各行政村扶贫动态管理工作和脱贫攻坚大排查进展和质量进行督导,要加强对各村工作的指导和调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统一操作平台。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数据录入必须统一在信息系统中操作,“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录入、销号必须在安徽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中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