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司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项目
检查对象
事项
类别
检查
方式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律师事务所检查
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处罚
律师事务所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等
区县司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五条:“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青阳县司法局2020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任务名称
发起方式
(牵头指
导单位)
抽查主体
(层级)
抽查
对象
基数
比例
抽查时间段
备注
区司法局
4
25%
2020年3月至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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