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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青阳县司法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1-21
废止日期:
青阳县司法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发布时间:2020-01-21 15:53 来源:青阳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名称:青阳县司法局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15.30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11.3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4.00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5.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预算1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业务培训,外省市司法行政系统考察学习,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县办事办案接待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包括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7号)规定。

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公务用车改革后县局及乡镇司法所9辆执法执勤用车,4万元为县局一辆执法执勤车运行维护费用。

三、2020年“三公”比上年经费减少原因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减少0.1万元。2020年因新冠疫情原因会议有所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0.1万元。

联系方式:青阳县司法局办公室  0566-5021676

政务公开电子邮箱: qyxsfj14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