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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43XQ/202001-00108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青阳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负责人解读]青阳县财政系统信息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1-08
废止日期:
[负责人解读]青阳县财政系统信息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发布时间:2020-01-08 14:54 来源:青阳县财政局 字号:[默认 超大]

总体要求:

为更好地为领导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全面及时、准确、有效的信息服务,充分调动各部门进一步做好信息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推动财政信息工作不断上水平、上台阶,特制定本办法。

 考核对象: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机构、各乡镇财政分局。

 报送信息的质量要求:

一、把握效用性原则。认真学习研究省市财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政策、举措,及时报送适用对路信息,并努力撰写有重要参考价值的信息。

二、把握真实性原则。对各信息要素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的分析综合,反映要客观,不能主观臆断;内容要真实,不能有虚假成分;情况要全面,不能断章取义;数据要准确,不能掺杂水分。

三、把握快捷性原则。为保持上报信息的鲜、活、新,做到当日信息当日上报,紧急信息随时发生随时上报。

四、把握精炼性原则。要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用词规范、要素齐全、逻辑严密、条理清楚。

五、把握特色性原则。各科室、二级机构及各乡镇财政分局还可以报送一些具有自身特点的、有典型意义的特色信息。

信息报送流程:

严格规范信息的搜集、编辑、审核、报送等程序,实行“工作人员撰写信息→分管领导或财政分局负责人审阅→发送至局办公室”。

考核奖惩办法:

一、全年报送任务12篇,被局级采用,每篇10分;被县级采用,每篇15分;被市级采用,每篇50分;被财政部信息联播采用30分;被省级采用,每篇100分;被国家级和省财政信息专报采用,每篇200分。

二、专门从事信息工作的,转载信息被各级采用的均不予得分;原创信息被局级采用不予得分;被县级采用,每篇10分;被市级采用,每篇30分;被省级采用,每篇50分;被财政部信息联播采用20分;被国家级和省财政信息专报采用,每篇150分。

三、每月各科室、二级机构及乡镇财政分局必须保证报送一篇信息,多报不限;机关各支部每年报送不少于8篇;年底对信息报送及录用情况,予以书面通报;对未完成全年报送任务的科室、二级机构及乡镇财政分局,不得参与年终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每季度根据信息得分情况适当进行奖励;每年对若干名信息报送积极、采用率高的个人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