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财政局 >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4182300329143XQ/202006-0011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青阳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批复2020年县直部门预算指标的通知 文号: 财预〔2020〕32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6-1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批复2020年县直部门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8 10:00 来源:青阳县财政局 字号:[默认 超大]

 

县直各预算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完成2020年预算执行任务。根据《财政部关于2020年地方压减一般性支出有关事项通知》(财预〔20201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统筹 进一步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财预〔202013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对部门预算进行压减,压减非刚性支出、非重点支出,坚决把该压的压下来,该减的减下去,通过压减腾出资金,统筹用于疫情防控,基层“三保”及相关重点领域。现将调整后的2020年县直部门预算指标批复。

请各预算单位严格按《预算法》规定,积极公开部门预算信息,强化预算约束,分解落实各项收支指标,积极完成单位收支计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0年县直单位预算批复表(分单位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