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37
26.32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25
18.4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2
7.83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万元,支出决算为26.32万元,完成预算的73.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简节约。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总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49万元,占70.2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83万元,占29.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持平。 2018年青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18.49万元, 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01万元,下降0.05%,下降的原因是在日常公务接待中,精简节约。2018年青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国内公务接待共132批次,1566人次,主要是用于省市镇村等部门的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83万元。青阳县人大办机关贯彻执行公务用车改革的政策,3辆公务用车公务运行用车均属定点存放车辆,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由县行管局统一编制。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为12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83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4.17万元,下降34.75%,下降的原因是加强车辆维护管理,精简节约。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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