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九华山旅游发展联动工作方案
九华山作为国际旅游目的地,每年吸引众多游客来访,已成为全市旅游业龙头。如何将九华山旅游优势辐射到周边地区,发挥其龙头带动作用,促使青阳县包括环九华山乡镇在内的各地旅游业态均衡充分发展,是当前县山旅游发展联动的重中之重。每逢国庆、春节等旅游高峰期九华山游客人满为患,对九华山的旅游接待造成很大负担,如能将部分游客引流至周边景区,就可为九华山减轻压力,同时为周边地区带来更多客源。为使县山旅游业态发展建立起更加科学的联动机制,拟制订“青阳县九华山旅游发展联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建立县山联动工作机制
为加强青阳县和九华山之间的工作联系和沟通协调,通过集体讨论、专题研究等形式,及时解决县山在旅游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难题,进一步促进县山旅游管理、市场营销、执法监察等工作规范化,决定建立县山联动工作机制并成立县山联动工作小组。
(一)县山联动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由青阳县和九华山有关单位组成。青阳县各单位为: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蓉城镇政府、朱备镇政府、庙前镇政府、陵阳镇政府、杜村乡政府、东九华旅游联盟;九华山各单位为:九华山管委会文旅处、经发处、营销中心、宣传科。由青阳县、九华山各确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交流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和地点。
(二)工作例会由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必要时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根据会议具体议程也可邀请人大、政协等有关单位领导参加。
(三)工作例会主要职责:
1、共同学习国家、省、市制定或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对各自在旅游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互相通报,并及时研究解决。
3、共同策划和制定大型文化旅游节庆活动方案。
4、对旅游客源地市场进行研判并共同选择市场开展旅游市场精准营销活动。
5、处理其他需要共同研讨的问题。
(四)工作例会由部分成员单位轮流主办,具体召开时间由各成员单位协商确定。主办单位应当在会议完毕五日内,根据会议确定的内容由主办单位制作会议纪要,送各成员单位。
(五)工作例会主办单位应当在会议召开前十五日通知各参会单位,由各单位接到通知后三日内提交需会议解决的议题。每次会议至少确定一个明确的中心议题,中心议题由主办单位确定。会议主办单位应当在会议召开前七日将相关议题告知参会单位,各参会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规划共商共编
建立健全县山旅游规划共商共编机制,按照“县山共享共治”的总体思路,坚持县山各级各层联动,构建以县山区域为核心、环九华山区域为重点的旅游发展新格局,以科学发展的理念不断充实县山旅游资源项目库。
(一)编制准备。由县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赴现场开展资料收集和现状勘测工作。需制定完整的资料收集清单,文旅行政主管部门需配合做好资料准备工作;各乡镇、旅游企业配合做好线路安排工作;各成员单位及时沟通并召开交流会,在前期资料收集的基础上补充完善并开展分析论证,对现有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凝练出重点问题后开展初步方案编制工作。
(二)征求意见。初步方案编制完成后,通过县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分别向各自行政区政府报告,征求政府意见,通过对方案的考察和分析,确保其可行性和科学性。
(三)审议批准。由县山共同召集召开专家评审会,征求上级人民政府意见,在此基础上深化完善规划方案。在规划评审阶段完善的基础上,由县山行政区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报批,待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山共同实施规划,并由县山规划编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过程中的解释权。
(四)公开发布。规划方案经过审议批准后,县山共同召开发布会,做好规划信息公开和宣传解读工作。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在此基础上搭建网络媒体信息平台,主动听取县山文化旅游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三、信息共享机制
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零距离”交流,推动资源共享、群策群力。全面加强交流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微信工具开展日常交流。
(一)游客接待数据共享。县山按照各自接待游客量统计详细数据并互相通报,用于进行客源地市场情况分析。
(二)游客接待数据应确保完整性和有效性,各单位应做好辖区内外来游客的数据收集和整理工作,并按照省份进行分类统计,利用大数据分析得出月度和季度客源地市场报告。
(三)游客接待数据和新建项目信息在每次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各单位共同研究分析。游客接待数据和新建项目信息由主办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并通报其他成员单位。
(四)完善项目互补,各乡镇新建旅游项目信息应及时通报,保证旅游业态互补,以及共同探讨业态提升。
(五)提高项目质量,各成员单位应积极组织辖区文化旅游企业开展文创产品设计、精品旅游线路设计、旅游项目创意设计等比赛,并面向社会开放,针对其中创意良好的作品进行研究,并推向市场或包装后进行招商。
四、市场开发机制
共同分析每月客源地市场情况变化和季度客源地市场报告,共同制定年度市场营销计划。
(一)在省外重点客源地市场联合举办大型县山推介会,共同制定旅游营销奖励办法并统一标准。
(二)重点推出若干条县山精品旅游线路,串联县山优质旅游资源并推向市场,并在奖励办法中给予重奖。
(三)开展网络营销如“公众号营销”应互推互送,不再是各自宣传各自领域品牌,而是互相推送,加大宣传广度。建议各单位鼓励辖区内文化旅游企业互相交流,推送对方优质图文信息;如抖音等视频媒体开展营销活动时,各成员单位应提供方便,如因拍摄需要进入景区的,各成员单位应提供相应服务。
(四)开展节庆营销活动如“青山之阳•九华原乡旅游季”“池州市花开四季系列子活动”等,各单位应共同商议、谋划活动实施方案,并积极组织辖区内文旅企业参加活动,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配合主办单位,对每次节庆活动的举办提供举办时间、举办地点、互动内容、应参加的单位和企业等建议。
五、联合执法体制
(一)建立联合执法体制,应对节假日高峰旅游市场秩序维稳任务繁重的局面,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效果,使县山旅游市场秩序繁荣稳定。针对旺季,特别是节假日期间旅游市场秩序,加大执法力度,充分调动山上和山下执法力量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稳定有序,真正达到“全视角、无盲区”无缝对接。
(二)按照“积极预防、巡查发现、宣传劝阻、快速处置”的要求,各成员单位对辖区内涉及旅游综合管理方面的问题开展巡查并及时处理。对单一违法违规问题,在处理困难的情况下,辖区管理单位上报主办单位,请求开展县山专项联合执法。
(三)各自管辖区域范围内涉及文旅综合管理等有关问题,一般由各自辖区内乡镇政府协调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县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能分工,安排专人负责联系各乡镇,确保相关执法部门积极参加联合执法。各乡镇和执法责任部门在联合执法时,既要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又要思想统一、行动统一,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四)参与联合执法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必须严格依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对联合执法查处违法行为的处罚,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应根据职责和程序分别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