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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587F/202001-0001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青阳县统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青阳县统计局对“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监管措施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1-0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青阳县统计局对“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监管措施
发布时间:2020-01-07 11:13 来源:青阳县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监管事项

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

二、监管内容

    依法对涉及在本辖区内的涉外调查机构进行协助监管,如发现从事涉外统计调查活动的单位、个人,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市统计局报告,由市统计局再向省统计局汇报后进行处理。

三、监管检查程序

(一)确定检查对象并向社会公示。

(二)实施检查前向被检查对象送达检查通知书,明确检查内容。

(三)实施检查:检查时应出示行政执法证,取得相应的证据材料或询问记录,做好完整、详尽的检查工作底稿,并交被检查对象确认。

(四)报告:检查组就检查基本情况、检查对象存在的问题形成检查意见,向上级统计机构提交检查报告。